有关永留的作文

【篇一:这就是幸福】

走在三月的大地上,抚摸着新生的花草,天空中的飞鸟映衬着天空蓝色的忧伤。我看着远处依偎着妈妈的孩童,脸上露出开心的笑。

也许,这就是幸福。

残垣断壁,门口的梧桐树已经枯黄,门上贴着的对联也因风吹雨打而破碎,推开门,进入院子,杂草丛生,这里对我来说熟悉而又陌生,依稀记得外公总喜欢在摇摇椅上哄我睡觉,外婆总喜欢教我唱儿歌,他们陪伴了我的童年,温暖了我儿时的岁月。

当他们双双走远,留给我的是道不完的思念,物是人非,突如其来的悲伤似乎要将我淹没,一转身,我却看到了快乐。

宁静的夏夜,月光倾洒在微风轻拂的乡间,外婆在左边,外公在右边,大手握着小手,我安然地享受着掌心传来的温情。我看着地上的影子,小小的我看着外公、外婆高高的影子,骄傲而又自信地说:“外公,外婆,总有一天,我也要长得像你们那么高!”“会的,会的。”外公微笑着抚摸我的头,外婆也微笑着点了点头。我开心极了,一边笑,一边跑,远远地听见外婆在后面喊:“慢点跑咯,追不上咯……”

我一口气跑回家,感到有些渴,便开始大口地喝井水,清凉夹杂着甘甜。这时,外公和外婆会笑吟吟地从外面进来,“你这个小调皮鬼,就知道你自己先回来了,多不安全啊……”外公装作要教训我的样子,手掌底下也只是拍了拍我,我知道,外公是不舍得打我的。

夜有些黑了,外公坐在摇椅上,我蜷在他的怀中,很温暖。醉人的花香,梧桐树的叶子发出沙沙的响声,池中的游鱼似乎在说话悄悄话。我便开始在脑海中编织自己的美梦,朦胧中,我隐约听到了外婆轻吟的民谣。

这些如泡沫一样的往事虽已散去,但那份温情将会永留我的心间。

也许,这就是幸福。

【篇二:作文优秀作文】

一年的秋又到了,我坐在窗边,透过透明的玻璃向外望去。那淡蓝的天空中是一朵朵软绵绵的白云,而白云下,则是那隐隐约约,忽远忽近的树木,一片片黄色的、红色的、褐色的树叶从空中落下……“这样好的美景,岂能错过!”心里情不自禁地产生了这样的想法,于是,我站起身,推开了门,走进了这个秋天。

漫步在徐汇街头,映入眼帘的是在空中翩翩起舞的枫叶。只见枫叶就像蝴蝶一样,在那不怎么茂盛的树干下,慢慢地飞舞着。它仿佛已挥尽了最后一抹色彩,散尽了最后一丝芬芳,与夏日它那骄傲的身姿截然不同,最后再也无力飞翔,不甘地落在地上。午后的阳光穿过光秃秃的树干,一丝丝,洒在了枫叶生命的尽头。“秋,你为何如此无情,夺走了枫叶生命?”我一边喃喃自语,一边将秋天赠我的礼物——这一片枫叶夹在手中,继续向前走去。

突然间,金秋的夕阳透过天空,照耀着我。当柔光穿过仍然泛红的枫叶的瞬间,我的心中立刻流进了一股暖流,原来秋也并没有如此无情!是啊,它轻轻拂去了夏日的炎热,还将丰收的美好献给了人间……而秋拿去一些枫叶做代价又有何不可呢?我流连着一座座洋房,欣赏着秋日的美景,浸泡着秋日的斜阳,抚摸着枫叶的温度,享受着秋日的美好……

回到家,我意犹未尽地提起了笔,在枫叶上写下了一首小诗:

秋枫

又是一年中的秋,

枫叶从枝头飘落,

穿梭在大小街头,

秋意永留我心中。

停笔,抬首,我凝视着这片枫叶,许久,许久……这个秋天,不会仅仅留在我的眼中,还会永远留在我的心中!

【篇三:遗憾的作文】

时光飞逝,那份遗憾永留心中。——题记

秋千轻轻荡起,沉封的记忆渐渐苏醒。

明媚的阳光下,我和你在大树旁的秋千上玩耍,风儿轻轻刮起,将小小的秋千前后摇晃。秋千上的你和我,都那样的开心,遥远的天际传来清脆的'笑声。

我们并排走在回家的路上,踢起脚边的石子,石子落到哪儿,我们就跑到哪儿。无聊了,便拉起你的手,说说当天的趣事,聊聊自己的小秘密,开开对方的玩笑。

日子在一天一天的快乐中逝去,没有留下一丝痕迹。

一转眼,几年就过去了,我们的友谊经历了时间的考验,却经不住人为的考验。

那天,我们像平常一样快快乐乐的走在回家的路上,你突然告诉我,你要走了,去另一个地方生活,估计很少能再见面了。我愣住了,静静地站在原地,一动不动。许久才缓过神来,你要走了吗?那我该怎么办?留下我一个人……

我有些手足无措,想寻求你的帮助,你却默不作声地握着我的手,看向那远远的天际,我的心,渐渐沉下来……

那天以后,我就再也没有找你,我担心自己会忍不住哭出来,可该来的终究回来,不论我怎么逃避。

有一天,爸爸看见我坐在窗前发呆,对我说你已经走了。我才意识到自己还没有对你说再见。我飞奔出去,跑到你离开时的那条路上,憋了好几天的泪水,终于不受控制地涌了出来。我后悔自己一直躲着你,没说声再见你就走了。泪水不管不顾的顺着我的脸颊留下来,大颗大颗的滴在脚边……

这份遗憾将永远留在我的心中,难以忘怀……

【篇四:引领时尚潮流】

在当今社会中,时尚已成为人人知晓的词语,而时尚最突出的就是体现在我们九零后身上的事或物。

九零后的时尚是一种社会风气,因为在集体中流行而形成了社会风气。新一代的九零后的时尚有很多,譬如:穿衣服要穿名牌或是空间裤那种肥肥的裤子,买东西要买“非主流”的。这些都是由九零后开辟的道路,是由九零后引领的时尚。

我们九零后常说:“我show我自已”,那些都是“非主流”里的言语。喜欢穿另类的衣服,因为要跟住“非主流”,要引领那一份时尚。

有些大人们都认为我们这些小孩子所谓的“非主流”就是不正经,好好的裤子,非要穿成大裤裆的,走到都迈不开。还有一些画“非主流”妆的人被说成是“鬼”,像鬼似的吓人。

我们在当今社会里形成的这种“非主流”风气,不被父母辈的人理解和喜爱,但却受到八零后和九零后们的厚爱,我们认为社会是不断进步的,而社会风气也是不断改变的,到了我们的时代注定要走“非主流”路线,引领另一份时尚潮流,不能讲人类的思想禁锢在某一个阶段,而是应该不断接受新的事物,使自己跟上时尚潮流,跟住时尚的步伐。

我相信在下一个新时代,他们会引领另一份时尚潮流而代替我们的潮流。因为我说过社会是不断进步的,社会风气也是不断改变的。

作为就领后的我们就是要引领我们的时尚,我炫我们自己,让我们的时尚永留我们心底!

【篇五:友谊】

我不愿做太阳,也不愿做月亮。做太阳太寂寞,做月亮太孤单。我要做星星,因为星星有无数朋友,将黑夜点缀得更加美丽、漂亮。我们都需要朋友,都需要一份真挚的友谊。友谊是什么?有人说:“友谊是美酒,年份越久越醇香浓厚”;有人说:“友谊是焰火,在高处绽放才愈是美丽”。我说:“友谊是花朵,香味永留,天长地久。”友谊是个实实在在的东西。它会带给你无穷的奥妙,无尽的欢乐!

小学一年级开始,王思琪便是我最要好的朋友,我们的友谊至今未变,但是我们在友谊这一方面,也经历过许多矛盾和挫折。也就是经历了风雨,才让我们的友谊更深厚了。这时,友谊之花就在我们之间绽放了……

记得那是周一,我没有带红领巾,又刚好是思琪值日,我便想:今天是思琪值日,她一定不会记我的名字和扣我的分的。于是,我便“趾高气昂”地走进教室。“璐露,你怎么没系红领巾呢?你应该知道这样会扣分的!”思琪提醒我说。“那你就看在我们俩是好朋友的份上,不要记我的名字呀!”我说。“不行,你没系红领巾就是没系,就应该记你名字的。”思琪摇着头说,似乎很不近人情。“哼,不理你了!我生气地对她吼道,扭头就走了,一边走还一边想着:不就是没系红领巾,用得着这么绝情吗!于是,我便决定不原谅她了。就这样,我们僵持了一上午。

到了下午,我正准备回家时,老天突然“哭”了起来,我猛然意识到自己没带伞。脑子顿时一片空白。看着一个个同学不是被父母接走,就是自己打着雨伞走出校门,我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不知怎么办。心想:如果冲回家去,一定会被大雨淋湿的。哎!正当我焦急万分时,一把雨伞从天而降,我抬头一看,是思琪。我望了望她,她歉疚地对我说:“对不起,我不应该这样对你,只是……原谅我好吗?”我听了,羞愧得低下了头,对思琪说:“是我的不对,我不应该生你的气的。”思琪欢快地说:“没关系,我们做回好朋友吧!”“嗯!”我们握了握手,相视一笑,拉着手走出校门,一起哼着歌回家去了!

友谊之花需要共同浇灌的,只有这样它才会永远绽放。

通过这件事,我明白了:友谊是最宝贵的东西。失去友谊就失去了人生最大的乐趣。你说是不是呢?

【篇六:留在心中的那份遗憾】

时光飞逝,那份遗憾永留心中。——题记

秋千轻轻荡起,沉封的记忆渐渐苏醒。

明媚的阳光下,我和你在大树旁的秋千上玩耍,风儿轻轻刮起,将小小的秋千前后摇晃。秋千上的你和我,都那样的开心,遥远的天际传来清脆的笑声。

我们并排走在回家的路上,踢起脚边的石子,石子落到哪儿,我们就跑到哪儿。无聊了,便拉起你的手,说说当天的趣事,聊聊自己的小秘密,开开对方的玩笑。

日子在一天一天的快乐中逝去,没有留下一丝痕迹。

一转眼,几年就过去了,我们的友谊经历了时间的考验,却经不住人为的考验。

那天,我们像平常一样快快乐乐的走在回家的路上,你突然告诉我,你要走了,去另一个地方生活,估计很少能再见面了。我愣住了,静静地站在原地,一动不动。许久才缓过神来,你要走了吗?那我该怎么办?留下我一个人……

我有些手足无措,想寻求你的帮助,你却默不作声地握着我的手,看向那远远的天际,我的心,渐渐沉下来……

那天以后,我就再也没有找你,我担心自己会忍不住哭出来,可该来的终究回来,不论我怎么逃避。

有一天,爸爸看见我坐在窗前发呆,对我说你已经走了。我才意识到自己还没有对你说再见。我飞奔出去,跑到你离开时的那条路上,憋了好几天的泪水,终于不受控制地涌了出来。我后悔自己一直躲着你,没说声再见你就走了。泪水不管不顾的顺着我的脸颊留下来,大颗大颗的滴在脚边……

这份遗憾将永远留在我的心中,难以忘怀……

【篇七:谢谢你,使我成为更好的自己】

潘开鑫

太阳升起又落,青春从未停下奔跑的脚步。

——题记

经历过呀呀学语,感受过童年的纯真;经历过百米冲刺,感受过青春的热血;经历过聚散离合,感受过生命的美好。经历过很多,感谢成长,永留心中。

生活常示人以枯燥乏味。庆幸的是,在课余时间我学习了古筝,除了缓解了学习的压力,更值得铭记的是它让我成为了更好的自己。

偶然间看到电视节目中的古筝独奏,我被它轻柔的旋律深深吸引,吵着嚷着要学,爸爸妈妈见我如此喜欢便很支持。刚开始上课,我对这一根根粗细不一的弦,充满了好奇,戴上专业的指甲,激动地抚弄着这些琴弦。为了我能更好的练习,爸爸给我买了一架放在家里,它成了我回家的动力。做完作业,安静地坐在古筝前,演绎着我和它的故事,心中烦恼早已抛到九霄云外。

随着级别越来越高,难度自然也越来越大,慢慢得练习的兴趣也随之消退。旗面上落了厚厚一层灰尘,琴的音调也早已跑得离奇。再次摆弄时,它早已没了原本的韵味,想起之前自己对它的热爱和琴声里荡漾的泱泱华夏的精彩,我打算重新拾起这份热爱。虽然作业越来越多,但我坚持从忙碌疲乏的日子里挤了些时间出来,每天练习。我拿到三级证书的时候,第一次坚定了我继续学习的信念。因为我的坚持和自觉有了结果,所以我变得自信起来,不光是弹奏古筝,学习中也如这般,我想要并且真正投入精力了,所以也在不断进步。它让我看到了更好的自己。

太阳悄悄爬上枝头,又在不经意间慢慢西去,眺望天空,夕阳染红了半边天,微风不燥,少年正在奔跑。

初四的我第一次登上了舞台,展示着古筝的古韵与典雅。很庆幸我还一直坚持着我所热爱的。不在乎观众的掌声多少,因为在此刻,我已经给了更好的自己一个大大的拥抱。

匆匆年华,手起音落,谢谢你让我学会自觉和坚持,谢谢你,使我成为更好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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