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生母的作文

【篇一:尊老敬老】

尊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从古至今,因为尊老而出名的人多得像天上的星星一样,数也数不清。

在古代的清朝,长江口外的崇明岛上,住着吴氏四兄弟,他们小时候因家中穷困,父母不得不将他们卖给富人。然而他们长大后不但不怀恨父母,反而还赎出卖身契回家养父母,还要争着养父母。他们为了养父母,从每人轮流养三个月到每人轮流养一天。从中可以看出他们很尊老、敬老。

尊老之人还有很多,比如:宋朝的朱寿昌,他七岁时,生母刘氏被父亲的正妻嫉妒,不得不改嫁他人,五十年母子音信不通。神宗时,朱寿昌在朝做官,行四方寻找生母,得到线索后,决心弃官到陕西寻找生母,发誓不见母亲永不返回。最后在陕州遇到生母和两个弟弟,母子欢聚,一起返回,这时母亲已经七十多岁了。

有一个人,虽然我不知道他的姓名,但他的事情我无法忘记,他的家中穷,但父母却从未饿着,因为他爱父母,有什么就先想父母,曾上过街为父母乞讨粮食。有人问过他为什么不去给人作工,他便解释道:如果自己给别人打工,虽得到点小钱,但却照顾不了父母。

如果再更远的话,就是远古五帝之一的舜,相传他的父亲继母及异母弟象,多次想害死他:让舜修补谷仓仓顶时从谷仓下纵火,舜手持两个斗笠跳下逃脱;让舜掘井时,瞽叟与象却下土填井,还好舜听了妻子的话掘地道逃脱。事后舜毫不嫉恨,仍对父亲恭顺,对弟弟慈爱。他的孝行感动了当时的皇帝尧,他便把两个女儿嫁给了他

我们应当学习他们的这种精神。

【篇二:人间处处有真情】

“嗷呜!”一声大叫打破了这死一般的沉寂。到底怎么回事?听我细细道来吧。

一个空气清新的早晨,我端来一碗瘦肉丸去喂狗。在我倒下之后,几只狗就争先恐后地直窜“事发地点”,一个个都如离弦的箭。待大狗们吃得兴高采烈时,一只小公狗在“战场”的外围无助地踱来踱去,为什么会这样?原来,它的身材过于矮小,所以身形骨瘦如柴,挤不进去里面,只能急得在原地绕圈。

大狗们一个个吃了个“油锅肚”之后,便无精打采地躺在一旁,倒头大睡,呼声四起。地上剩下的一些瘦肉末,自然归属于那些老弱病残的狗们了。

一只年过花甲的老母狗,一叼一个准,坐在“肉堆”附近大快朵颐。那只小公狗立马向这个快生第五胎的母狗奔去,“嗷呜!”这才有了文章开头的那一幕,这“不义之财”让这小公狗开心不已。可那老母狗平时甚是威风,到今天,怎么让给这个去年才生的半大的公狗了呢?这公狗其实是它的第四胎,长得眉清目秀,平日也威风凛凛,但毕竟没有长大,也只是只乳臭未干的小屁孩,一只大母狗怎么舍得让到口之食,成了别人的腹中之物?

我看母狗毫无怨言,又径直走向肉堆,叼了一块更大的瘦肉,却又被小公狗抢走了。哦!虽为生母,但毕竟怀胎了,理应得到照顾,凭什么让小狗一次又一次地欺辱呢?士可杀,不可辱。好歹狗也是狼的后代啊!我在一旁看得干着急,恨不得亲自上阵。

可是不管小公狗再怎么横行霸道,母狗仍无半句怨言,我越看越莫名其妙,直到后来……只剩最后一块大肉了,母狗又一次将肉咬在嘴里,小公狗也许饿得发慌,刚才的食物并没有起到任何作用,在生母旁边跑来跑去,一边还呜呜叫,接下来,惊心动魄的一幕发生了:母狗将口中刚刚叼到的大块肉直接吐了出来,独自走向树荫下,强忍着没看一眼。小狗呢,也许太感动了,也许肉太大了,犹豫了半天时间才吃了下去。

人间处处有真情,虽是寒秋暖心田啊!狗与狗之间也有情理三分,更何况人呢?

【篇三:鲁迅先生的情】

严肃刚毅,精神抖擞,这或许就是我们所认识的鲁迅吧!但以《朝花夕拾》这本书中,我看到了他的情。

“我现在还听到那时的自己的这声音,每听到时,就觉得这都是我对于父亲最大的错处。“这是鲁迅先生后来回忆自己在父亲临死前的行为而不禁感叹的,表达了自己对父亲无说的爱,以及对自己的行为无比后悔。

在对一个不是生母却胜似生母的长妈妈的描写中,鲁迅先生虽然表面上写了她十分迷信,但是实际上却表达了对她深深的爱,由她为自己而想尽一切法子去买《山海经》来表达了自己对她的敬意,字里行间都体现了鲁迅先生的情,更有在最后鲁迅先生对长妈妈的祝福“仁厚黑暗的地母呵,愿在你怀里永安她的魂灵!

当然,鲁迅先生的情并不仅仅只在自己的亲和自己所热爱的人那,更存在于中国所有的劳苦大众。正是因为他有这样的情,他才可以一直坚持下去。他以笔为武器,像一把锋利匕首,狠狠地插入敌人的胸中,像一把优秀的手术刀,治疗人民的病处,像一块块砖头,筑成了人民心中的长城。

因为鲁迅先生的情,所以他会不顾身份,跪着为人民服务,他会时时刻刻为进步青年着想,他才会一直有勇气,有决心,在曾经那个污浊的社会屹立起来,成为所有人的一颗“北极星”,永远为人民指引方向。

或许有的人会说,我们也有情,为何就比不上鲁迅先生呢?不!你那只不过是为自己着想,而从未没有为他人考虑,你只知道收获的喜悦,而不明白奉献的快乐!

我们,不!所有人都应有鲁迅先生那样的情,心中只有他人,从来只为他人考虑,我们身边才会出现一个又一个“鲁迅先生”!

我明白了鲁迅先生的情……

【篇四:莲】

夏日,炙热的太阳毫不吝啬地释放着自己的光与热,蝉儿喋喋不休地抱怨使人心情更加的烦躁。这时,唯一的慰藉便是那亭亭的莲花。

在那微波粼粼的湖面上,水天相吻,它们之间,来回翻转。清风拂过,渐渐平息了大地的燥热。在那碧蓝中,缀着点点的绿,点点的红。那亭亭玉立的淡粉色的莲花,在众莲叶中显得是那么耀眼。

啊!那是怎样的水、怎样的泥才能培育出那么美丽出众的莲花哟!忽然,在摇曳的荷叶中,我发现一个小小的身影。它是那么的玲珑,那么的诱人!它是莲花一生的结晶,甘甜可口的气息仿佛已经在齿间荡漾。我按耐不住燥热的心,小心翼翼地一步步走下湖畔。

我的脚底传来一阵阵异样的触感:湿软,滑腻。这,应该就是莲的生母,培育它的泥土吧。我如愿以偿的得到了那碧绿色的莲蓬,当做珍宝似的揣在怀中。可是,回到岸上,我立刻呆住了。一脸的诧异与难以置信。

我看到了我的脚掌、脚踝乃至小腿上沾满了青灰色的淤泥。这些青灰色的淤泥,就是培育莲的生母吗?我的眼角偶然间扫过手中的莲,联想到它可能出自这肮脏的泥泞中,胃里一阵翻江倒海,万分厌恶的将它扔了出去。

虽然很早以前就有听人说莲花是出自淤泥的,但我从没在意。我总是固执的认为,那么美的莲花,又怎么会出自肮脏的淤泥中呢?

回到家,我找到爸爸,希望爸爸能给我一个答复,告诉我,那不是对的。可是,很快我就失望了,爸爸亲口告诉我,莲花确确实实是从淤泥里诞生的。一时间,我不知道怎么办才好。爸爸一直都是我最信任的人之一,连他都说……

我的脸立刻变得苍白。爸爸见我脸色怪异,忙问我怎么了。听了事情的原委后,他哈哈大笑。我气急,脸涨得通红。良久,笑声才渐渐平息,但还是略微有些喘气:“莲花是出自淤泥的,这没错,但你也不能话只听一半吧?难道你没听说过莲‘出淤泥而不染’吗?在它被埋在泥中时,种皮紧紧地包裹着它,它的心还是纯洁的啊,你可不能仅凭外表就来判定一个人的好坏吧?你看包拯,人人都觉得他‘黑’,但那只是外表的黑,他的心还是火热的啊。”

我释然了。是啊,莲,它是清明的圣洁的,外界的肮脏并不能玷污它的心。再见那一隅莲花,忽然觉得它们好美,比原来更美了似的。

【篇五:学绕口令】

我家有一本《绕口令》,我把它从书架上取下来。

每次拿出这本书,我都会自学一两个绕口令。虽然那些绕口令的内容很有意思,但是实在太难说了!

“八百标兵……标兵……”我断断续续读着,可是舌头老是打结。我又连续慢慢读了五次,嘴皮子似乎都僵了。b、p的绕口令最难。我要么全部的生母都读成b,要么全部的生母都读成p,不然怎样也“吐”不出来,就这样一句句话地琢磨着。

练了三天的绕口令,我终于讲清楚了。不仅是这一个绕口令,连其他绕口令也小菜一碟了。我慢慢儿地把速度加块,一点点地提高自己绕口令的水平。

我太开心了!于是,我马上去表演给家人看,他们都说我的自学能力强呢!

【篇六:第二个母亲】

我从小就是外婆养大的,所以外婆就是我的第二个母亲,外婆也就是我最亲的人。外婆现在已经回到乡下了,今天来看她,我便又一次想起了以前的所见所闻。

我是家里第二个孩子,姐姐出生时,全家还在乡下,姐姐要上小学了,外婆每天都带着姐姐去上学,晚上姐姐和外婆一起睡,从那时起,外婆的睡眠就一直不好。后来,我出生了,外婆一个人带我们两个,每天晚上,晚上再带着我去接姐姐,背着两个书包回家。后来,姐姐读初中了,我读小学了,外婆又回到了乡下,她放弃不了那块地,再一次种起了田。

外婆一直勤劳,因此,她那像被烈火焚烧过的皮肤,也就不以为奇了。每次去外婆家,我都很开心,外婆总还是把我当小孩子,我以前是经常住外婆家的,虽没有城里方便,没有Wi-Fi,没有什么东西,只有一台老式电视机,但外婆总是很关心我,她会带我去田里,去她干活的地方,去做各种事情,摆脱一切,重做自己。

有一次去外婆家,我住了好几天,但是最好一天,我居然发烧了,那时我只有七岁,一个七岁的孩子可以做什么?我喊着难受,外婆便打电话给我爸妈,可是爸妈居然趁这我不在,出去和朋友们玩了,这无异让我绝望,外婆便只好打电话给厂里请假,然后送我去医院。平常一分钱都不肯多花的外婆居然例外的在村口叫了出租车,送我去医院,这几步在后来提起似乎没花多少时间,可在我眼里,却如此的漫长。到了医院,奶奶已经在等了,是爸爸妈妈叫来的吧。外婆大大咧咧,喝水时水都会顺着脖子往下流,可对我小心翼翼,奶奶去挂号,在排队时,外婆还不停摸我的额头,似乎希望这样我能马上好起来。后来的记忆依旧没有那么清晰了,只记得后来外婆背着我去了医院的好多角落。

母亲是生母,外婆是养母。我又改如何感谢她呢?

【篇七:《苦儿流浪记》读后感】

【篇一:《苦儿流浪记》读后感】

今年暑假,我阅读了《苦儿流浪记》这本书。这本书的主人公雷米善良、可爱。就是这样一个善良柔弱的孩子在当时黑暗充满残酷的社会中坚强地生存下来。他是怎样做到的呢?下面我为大家解开谜团。

小雷米是不幸的,但也是幸运的,他从小就是一个弃儿,不知道自己的父母是谁。但是在养母的精心呵护下,他健康快乐地成长着。可是在八岁时,他那唯利是图的养父却把他卖给了江湖艺人—维泰利斯。从此,他和他的新主人一起过着流浪的生活。虽然居无定所,但每天还能吃到食物,并拥有了伙伴。可是好景不长,雷米的新主人入狱了,所幸雷米遇到一位好心的妇人,过了一段日子。等到新主人出狱后,小雷米又开始了四处流浪的生活。即使这样的日子也没有维持很久,雷米的主人去世了。从此,他独自挑起了生活的重担,饱尝了人间的酸甜苦辣。面对种种困难,他放弃不屈服,最终在朋友的帮助下,找到了生母和幸福。

比起雷米,我简直太幸福了。在父母的呵护下,我衣来伸手,饭来张口。而雷米呢,小小年纪却要靠着卖艺生存,能过吃顿饱饭对他来说就是最大的奢望了。想想我自己,不要说靠自己谋生了,就连自己的日常生活起居都要靠父母来帮忙。甚至有时还抱怨父母对自己的照顾不够精心,埋怨妈妈做的饭菜不可口。记得有一次,妈妈让我洗碗,我感到满腹委屈,说:“我这么小,还要我洗碗,我还要做作业呢。”说完,扭头就走。现在想来,我太不懂事了,曾经觉得父母为自己做任何事都是天经地义的。读了这本书,我决心以后一定要珍惜身边的幸福,不要“身在福中不知福。”

雷米的坚强也是我需要学习的方面。面对困难,他从未放弃过,靠着坚强的毅力度过了一个个的难关,终于抵达成功的彼岸。是啊,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想想我在学习中,一遇到难题,就懒得想办法,动脑筋来解决,而是坐等老师来讲解。在生活中受到一点挫折就不能承受,总会找借口把责任推卸给别人,不是勇敢的承担,而是想到要靠他人来解决。雷米那坚强不屈的精神深深触动了我的心灵。让我决定以后要勇敢坚强地面对困难,不逃避,不轻言放弃。

《苦儿流浪记》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它让我学会珍惜身边的幸福,让我学会坚强。相信,我也会通过读这本书,变得成熟懂事,勇敢坚强。

【篇二:《苦儿流浪记》读后感】

当你遇到困难时,或许你会垂头丧气,甚至会感到世界对你不公平。其实世界之大,或许有人曾经遭遇厄运,尝遍艰难困苦,吃尽千辛万苦,经历了各种难以想象的无数次的坎坷与挫折,但他们不害怕,不悲伤,以一种打不垮的信念努力着,奋斗着,直到成功!你若不信请看《苦儿流浪记》。

这本书的主要内容是:主人公雷米是一个孤儿,在他六个月大时,他的叔叔为了霸占他们家的财产,偷偷地将雷米扔掉,他的养父巴伯兰将他抱走,他天真善良,在慈爱的养母呵护下,在山村过着贫穷而

宁静的生活。但风云乍起,养到八岁时,又将他卖给了以卖艺为生的维泰利斯。从此雷米开始以卖艺为生的生活,但是他待雷米特别好,教他读书、写字。雷米和师父、小动物们相依为命,在卖艺为生的时间里,经历了很多事,在卖艺过程中也闹出了很多笑话。渐渐地,雷米喜欢上了这个杂技团,他们到各地演出,挣了很多钱。可有一次,师父无意顶撞了民警,因此,师父被关进了监狱。在这期间,雷米有幸认识了米利根夫人,在她的“天鹅号”上,也认识了阿瑟。雷米和阿瑟玩得很开心,但好时光总是短暂的,师父的期限满了,被释放了,这也就意味着小雷米要离开“天鹅号”了,离开阿瑟和米利根夫人了。虽然他想留下来,结束到处以卖艺为生的日子,但经过一番激烈的思想斗争后,决定还是跟自己的师父走,又开始了颠沛流离的生活。可后来,师父和小动物们相继去世了,只留下他和小狗卡比一起活了下来。但雷米始终抱着坚定的信念,凭着顽强的意志克服了重重困难,终于与生母米利根夫人团聚,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合上这本书,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虽然雷米遭遇了种种不幸,经历了许多风风雨雨,但他也曾感受了人间的温暖:收留他并给予他母爱的巴伯兰妈妈;教他弹唱、识字的维泰利斯老人;不求任何回报而收留他的花农;与他有福同享有难同当的马西亚……

与小雷米相比,我们不知有多么幸福,整天沐浴在家人的关爱之下,衣来伸手饭来张口,还有着花园般的学校……我们的生活多么丰富多彩!而小雷米却从天真无邪的年纪——八岁离开了养母,跟着师父到处以卖艺为生,有时还吃不饱饭,精神的痛苦可想而知!但小雷米却没有因此而颓废,而是始终抱着坚定的信念,凭着顽强的意志克服了重重困难,一次次坚强地从失落的泥潭中爬出来而从不怨天尤人。

在这本书的结局,每个人都已功成名就。虽然雷米之前一直艰苦地生活,但他一直从未缺少过爱:从巴伯兰妈妈到维泰利斯老人,到收留他的而不求任何回报的花农,最后终于找到了他的生母——米利根夫人。在那个社会,爱会照亮整个世界,也使雷米一次次从失落的泥潭里爬出来。这本书向我们诠释了一个深刻的道理:无论谁都会在生活中遇到困难与挫折,只要你凭着坚定地信念,就会克服困难,取得胜利!

【篇三:《苦儿流浪记》读后感作文】

暑假里,我读了一本书,书的名字叫《苦儿流浪记》。这本书的作者是法国著名的作家埃克多·马洛。

书中的主人公雷米是一个身世不明的弃儿,被法国的一家农户收养。小雷米在养母的照料下过着贫穷但幸福的日子。但他的养父却觉得雷米是个累赘,便在雷米8岁时,把他卖给了江湖艺人维泰利斯。从此,雷米便跟着新主人浪迹天涯。后来,维泰利斯入狱,所幸小雷米遇到了一位好心的妇人,得以和他的儿子阿瑟一起过了一段豪华游艇的生活。而维泰利斯出狱后,又带着他继续流浪。最后,小雷米历尽了千辛万苦,在朋友们的帮助下找到了生母。

在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是第五章—《我的第一个朋友》。在这一章中,雷米因为没有小镇上的演唱许可证而被警察赶走。走了很长时间,他遇到一位好心的妇人,这位妇人听了雷米的遭遇后,便将雷米和他的动物朋友们留了下来。正是在这段时间里,他亲眼见证了阿瑟的幸福。他看到,当阿瑟能流利地背出课文时,他的妈妈会高兴地亲吻他。小雷米是多么羡慕呀!因为他是孤儿,没有爸爸妈妈的疼爱和呵护。雷米多么渴望自己有一个爸爸,一个妈妈。因为那样,自己就不会这么流浪,自己就有一个温暖的家。

于是雷米开始了寻找生母的旅程。他不怕千辛万苦,曾剑在冰天雪地的森林里遭遇狼的袭击;险些冻死在花农的门前;被困在涨满洪水的矿井里……不管环境多么恶劣,他总是不畏惧,不放弃,始终抱着希望,最后,终于成功地找到了生母和弟弟,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自从读了这本书,雷米成了我学习的榜样。在学习中再遇到拦路虎,我不会像以前那样轻易放弃,而是动脑筋认真思考,努力克服困难。生活中,我努力做到自己的事情自己做,不再事事依靠父母。特别是在学自行车时,记得我刚坐上车座,便感觉重心失衡,摔倒了,我急忙站起来,看着磕青了的膝盖,我使劲踢了一脚自行车,大叫道:“我不学了。”但是,我想到了不怕困难的小雷米,我这点痛又算什么呢?这才骑了几下,就厌烦了呢?我不能半途而废,必须要坚持下去,直到学会为止。于是,我又一次骑上去,虽然又挨了几次摔,但我终于学会了骑自行车。

小雷米,谢谢你,是你让我知道了想要做好一件事,就要坚持不懈,不怕困难,不放弃;是你让我了解成功没有捷径,只要你不放弃,就一定会成功。

【篇四:《苦儿流浪记》读后感】

阳光总在风雨后,只有在巨浪中垂死挣扎过的小船,才能到达幸福的彼岸。这个暑假,我读了《苦儿流浪记》这本书,使我深深地懂得了这个道理。

《苦儿流浪记》是法国十九世纪著名作家埃克多•;马洛写的一部小说。这本书给我们讲述了一个叫雷米的孩子八岁离家,历经千难万险,饱尝人世间的苦难,终于知道自己是英国某世袭贵族家长子,与生母团聚,过上了幸福生活的故事。

也许你认为苦难是一种折磨,也许你认为苦难是一种煎熬。但我反倒认为苦难是一门功课,一种锻炼。如果我们好好地利用这些苦难,它会让你拥有自立,自强,智慧等高尚的品质,让你变成浴火中重生的凤凰。

虽说苦难可以磨炼我们的意志,但我们受到的挫折和苦难与小雷米在流浪生活中遇到的苦难相比只是九牛一毛。现实中,我们从小像鲜花一样,被家人小心翼翼地呵护着,我们养尊处优,没有吃过半点苦,有时还会对我们的生活挑三拣四。可我们是否想过,像我们这样的“小公主”“小皇上”一旦遇到挫折会怎么样?或者我这样问,一朵生长在温室里的鲜花突然被放到了室外,接受大自然风吹雨打的洗礼又会怎么样?结果可想而知。

其实,这样的生活已经给我们带来了坏处。比如说我,做作业遇到难题,第一个反应就是放弃,却没有想过这是自欺欺人,吃亏的终究是自己啊!考试成绩不理想,总是大闹一场,接受不了残酷的现实。殊不知,只有坚强地站起来,努力拼搏,才能收获成功。

孟子曰:“天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曾益其所不能。”

所以,我们要大声向“温室的花朵”说“不”,向“小公主”“小皇上”说“不”。我们是二十一世纪的青少年,有权利,有义务挑起社会未来的重担,有权利让自己变得自立自强!

人生旅途,总不是一帆风顺的,只有在无数次跌倒中坚强地爬起,才能收获幸福。当你收获了幸福,再回首眺望一路上的苦难与挫折,坚强与收获,你一定体会不到当初的酸楚,因为此时在你的心里,它已成为了你生命的天空中一道亮丽的彩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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