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先擒王的作文

【篇一:假如我是一只猎豹】

在自然界中,我把自己化作为一只猎豹。我出生在非洲大草原东南部,我的父亲是智慧的化身,可惜他被现在的豹王暗算致死,因此我发愤图强,坚持提高自己,而且每日每夜都在想如何报仇雪恨,这也奠定了我凶残和智慧的基础。

今天,是特别庄重的日子,因为,今天是我第一次狩猎。秋天的草原,草都枯了,正是狩猎的好季节,这枯草颜色正好掩盖住了我的身影。我挑了个伏击的好地点,很快,黑压压的夜晚来了,一场血腥屠杀就要开场了!

此刻,鹿群正好刚喝完溪水,圆滚滚的大肚子会使他们的速度减缓。嗷!我如利箭般奔了出去,那群惊慌的鹿群左冲右撞,那样子就像马戏团的小丑,那滑稽的样子,令人哈哈大笑,一个紧接一个倒在了我的爪牙之下。

次日,是我复仇的一天。擒贼先擒王。我来到豹群之中向那不堪一击的豹王挑战。为此,我提前制订了战略。在他跳过来的时候,我一闪,趁机揪住了他的豹尾,把他扔出老远,又用豹爪一击,结束了他那猪狗不如的贱命。于是,我顺理成章成为新一代豹王。

俗话说:知己知彼,百战不殆。我带领着我的团队,铲除骚扰者,奖励有功者。很快,我族名声大震。我的团队开拓了很多新的疆土,并成立了自己的国度。我乘胜追击,带领军队继续统一动物世界,经过3年的不懈努力,我打败了各种部落,把他们统统纳入我的国家。之后,我下令用花岗石建了城池,我们国家的全体成员从此过上了幸福、安康的生活。

【篇二:我与经典有个约会】

我国有源远流长的传统文化,这些文化知识是前人智慧的结晶,她滋养着无数的中华儿女茁壮成长。也滋养了我们这一代青少年。

“鹅,鹅,鹅,曲项向天歌。白毛浮绿水,红掌拨清波。”这首经典的诗歌一直伴随着我们度过了童年。

唐朝大诗人李白的《静夜思》,是一首具有永恒魅力的五言绝句之一。在中国古典诗歌中,可算是最为家喻户晓、最为人们所喜爱的诗歌之一了。“望月思乡”,引发多少漂泊他乡的游子的思想之泪啊!《夜宿山寺》中的“不敢高声语,恐惊天上人”一句,运用夸张手法,多么形象自然的描绘了山寺的高耸啊!李白,一位伟大的天才诗人,创造了着伟大的天籁之作。

诗人孟浩然的《春晓》,描写了一夜风雨后的春天的一个清晨的情景。那鸟语花香的美景,多么令人心动神往啊。诗人在酣睡初醒的朦胧中,记起了夜里的风雨,自然而然的想到了经过一夜风雨的花儿不知落了多少,隐约的表达了他对花的怜惜之情,对春天来临的淡淡喜悦之意。虽不浓烈,却耐人寻味。

孟郊有首写母爱的名篇——《游子吟》,“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临行密密缝,意恐迟迟归。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把慈母对子女的一片挚爱深情表达得淋漓尽致。

“挽弓当挽强,用箭当用长。射人先射弓,擒贼先擒王。杀人亦有限,列国自有疆。苟能制侵陵,此在多杀伤?”这首脍炙人口的边塞诗,读来朗朗上口,令人回味。诗中显示出作者的治国思想和政治抱负,也是对当政者的警醒和劝解,包含着智慧。

诗的世界是丰富的,走进诗的殿堂,无疑是走进了一间五彩缤纷,琳琅满目的智慧的大厦;踏进了一座异彩夺目、绮丽无比的聚宝盆;来到了姹紫嫣红、风光迤逦的百花园;从中你可以欣赏到一件件璀璨夺目的瑰宝,可以吮吸到人类智用慧酿造的蜜汁,领受到传统文化的博大精深,还可以激发你探索世界,探索未来的勇气和决心。

因此,在学校组织的经典诵读活动过程中,我感受到了祖国文化的博大精深,也激发了我热爱祖国经典文化的兴趣。

我和经典有约:我要热爱祖国的经典文化,矢志不渝的学习经典,钻研经典,并将祖国的经典文化发扬光大!

【篇三:说“闯”字】

闯,字如其名,门内有马,不知是古时有钱人家家里都要养马才热闹,有马才有激情,还是马从城门外进来,才叫闯,不管哪种说法,都说明了马在古代人民生活中地位的重要性。说到马,让人不禁想起金戈铁马,千军万马的场面,想起了“世有伯乐,然后有千里马”的无奈,想到了“射人先射马,擒贼先擒王”的悲伤。可见,马是战场刀光剑影的一种缩影,在中国历史进程中有着绚烂的一笔。

古来自有“马上得天下”的说法,是谁在广阔无垠的荒漠奔驰?是谁,为卫青功下匈奴立下功劳?是谁在运送荔枝的途上来来回回?有了“一骑红尘妃子笑,无人知是荔枝来”的千古绝句,是它,那匹骄傲的千里马!它曾闯过边关,闯出大漠,闯进田忌的视线之中,书写了智慧,从此马被认为是智慧的象征。然而它却在无星无月的夜里悄然而逝。

此之大吗?他们说“见鞍思马,睹物思人”难道说马的使命就要为人服务吗?我总是弄不明白。

文化,一个有文化的国,一个有文化的家离不开的是文字,莫说一个闯字便有如此深意,那么汉字的每一笔一画都是值得我们去学习的文化。

我愿意去攀登这座文字的高楼。用文字照亮心中的无知,用名著唤醒沉睡的灵魂,用文化去搏,用文化去闯,闯出一片有个性的天地……

【篇四:蓄势且力发】

动物世界里最惊心动魄的莫过于生死追逐。一只猛虎隐在草丛中悄悄接近猎物,蓄势,而后猛然前扑。巨大的冲击力加上有利的时机,猎物拼命挣扎也是徒然。为使成功,人亦要学会蓄势且力发。

蓄势而发首先要有势。势是一种力量与能力,它从何而来?来自于自身的努力。虎之所以成为猛兽,不排除本身基因强大的原因,更多还是因为它从幼虎起便经历无数厮杀,在弱肉强食的动物世界里经历了腥风血雨,才获取了出击的能量。

没有努力,谈何来势?水至柔而至刚,默默积蓄力量能把大石冲走。人至柔至刚,默默磨砺刀剑也可笑傲江湖。少林寺里的真功夫至刚,是让人敬畏的,这便是有势了,一声大喝,足以让人肝胆皆裂,铁掌一击足以使大厦倾倒。他们的势能蓄得漫长又艰辛。练武奇才世间少有,他们多是些心性坚韧之人,都一心蓄势。没有一曝十寒,只有日日努力,一招一式不打折扣,狂风暴雨当作历练,一招练成,便势不可挡。

当然,势能蓄足,便需要学会发。就是要抓住有利时机,全力出击。两军对敌,当擒取对方上将,所谓擒贼先擒王。若能瞅准时机一招毙命,则比苦苦相持更为高妙。古人行军打仗也看重伺机而发。敌疲我暇,发;敌乱我稳,发;敌傲我逊,发。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我们需要抓住有利时机,否则就只能坐等衰竭了。最欣赏杂剧演员,瞅准时机,身形一动,一套特险的动作完美呈现,早一分则急,慢一分则已错失良机。伺机而发需要的是魄力,果断判断时机而后迅速出动。若能如此,敌人千军万马也能拿下。如邓小平就具有这样的魄力,他借着这样的思想,提出改革开放。一座座拔地而起的高地与渐渐丰富的餐桌无疑是他运用魄力把握住时机的结果。蓄势也要会发,伺机而动更需要一种魄力。

时机一到,你是否有这样的决断能力?

蓄势且力发,用努力蓄起势,用魄力促成发。魅力的世界等你来创造。

【篇五:人鼠大战】

最近这几天,不知为何,我们家里的老鼠十分猖狂,甚至有一只大老鼠敢在大白天公然“作案”。看来,是必须得给它们一点颜色了。

A计划:正面进攻。

星期三晚上,月亮娇羞地从白云后面露出脸来,星星散落在月亮周围。家里这时正剑拔弩张,老爸手拿扫帚,我举着沙包,老妈站在沙发上当总指挥,尽管她戴着高度近视眼镜。三人一副干劲十足的样子,誓要把老鼠小贼们消灭干净!“啊!老鼠!”老妈一声尖叫,跳着喊道,只见老爸高举扫帚,往地上使劲儿一敲,一只小老鼠四下逃窜,活像个逃跑很快的罪犯,那速度堪比刘翔。而我手拿住沙包,瞄准好位置,三点成一线,“砰”的一声,正中小老鼠,小老鼠抽搐了几下,就去见它的老祖先了。我们爷儿俩用“纵横合围”的办法,一晚上竟然干掉了四只小老鼠,战果非常显著。

B计划:投放“暗器”。

小老鼠被我们消灭了,可那些体态中等的老鼠却不好对付,它们见过世面,一个个老奸巨猾,警觉性高,速度快,很难能亲手抓住。因此,我们在家里各个角落放了好几个“暗器”——粘鼠板,在上面撒了一些诱鼠剂和老鼠爱吃的东西,然后守株待兔,可过了两三天,“贼们”却都没有出现在“暗器”上,因此,我们只得又增加“暗器”,将它们放在老鼠经常出没的地方,把桌上吃的东西全部都藏到柜子里。果然,第二天粘鼠板上就粘住了一只体态中等的老鼠。此时,我觉得离胜利又进了一步!

C计划:捉拿头领。

据我们观察,家中的老鼠就剩最后一只了,就是那只光天化日之下敢出来“作案”的巨鼠。可A和B计划对它都已经无济于事,它狡猾多疑,行动敏捷,体态很大,沙包砸不伤它;粘鼠板它又拖得动,根本不行。唉!俗话说:擒贼先擒王。而我们家却是“擒贼后擒王”。爷爷说:“不妨让小黑试试。”我眼珠子一转,这主意不错!

我用绳子把小黑牵到旮旯上,它东嗅嗅,西闻闻,突然听它气哼哼地叫起来,一定是发现大老鼠了!我欣喜地跳起来,赶紧放了一个粘鼠板。到下午,老妈就对我说:“大老鼠被粘到了,爷爷随即拿起一块儿砖头,狠狠地像老鼠砸去,老鼠死了,那老鼠可真不小,足足有七八寸长呢!”

至此,我们家的老鼠全部被清除掉了,家里再也不会在半夜被窸窸窣窣的声音惊醒,再也不用担心家里的东西被老鼠咬坏了!

【篇六:人虾大战】

爸爸上次去捕鱼,捕到了三只大龙虾,放在桶子里养着。每天,我一没事就喜欢看着它们,还给它们起了名字呢!瞧,那边的一只穿着红里透黑的衣裳,挥动着他那大大的钳子,活像一个将军在向人们展示它的威武,就叫它肌肉男啦!另外一只缩着头,呆在一旁一动不动,就叫它天然呆吧!还有一只是最大的,“钳腿”并用地向上爬,企图爬出去,叫它什么好呢?龙虾王,大力士……我左思右想后,还是决定叫它龙虾王。

这次,我又去看它们,发现和它们“同处一室”的小泥鳅竟然被夹死了。不用说,罪魁祸首一定是这些调皮的龙虾们。看来,不给它们点颜色瞧瞧,简直是无法无天了!

擒贼先擒王。我首先向“龙虾王”进攻。我伸手去捏它的腰,想不到它来了个360°大翻转,在我手里一滑,便逃之夭夭了。我再度出击,右手迅速掐住它的肚子,当它再想来个“空中逆转”时,我马上抓住它,哈哈,只转了180°,胳膊毕竟拧不过大腿。可它并没有我想象的那样乖乖投降,糟糕!我还忘了它那双大大的钳子,正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瞄准我的手指就是狠狠地一夹,那可是钻心的疼痛啊!我使劲甩,一不小心甩到了头上,它又开始撕扯我的头发,可怜的我痛得直想在地上打滚。我疯了似的摇着头,可这都无济于事。我咬着牙狠狠地一扯,终于把这个胆大包天的龙虾扯下来了,差点把头皮都扯掉。结果一看龙虾的钳子上面还夹着我好几根头发呢!这一只龙虾就折腾得我够呛,后面还有两只呢!想想刚才的那幕场景,我头皮发麻冒冷汗,三十六计走为上策。我溜!

这次人虾大战,龙虾全胜,而我呢,完败。我居然斗不过几只龙虾,可恶的家伙,我一定会回来的!

【篇七:论团队中“领头羊”的重要性】

有位捕鸟师将所有的鸟网在了网内、这时有一只大鸟撑去了翅膀、引领着鸟群连网飞起、鸟师抬着头紧着鸟网、日暮时分、太阳下山、网中之鸟各自回巢、网内乱成一窝、结果被鸟师全部收拾了、故事告诉我们:一个团队中必有一个领军人、否则边会乱成一堆散沙。

自古至今、每一个国家都有一家领袖在统治着国家、以前是皇帝、国王、现在是总统、主席、每一支军队有一个司令挥指着、他们指引着自己的团队前进、倘若没有他们、也许一个国家便瞬间瓦解成为多个国度、一支军队也会群龙无首、瞬间被敌人歼灭、现在也如此、一个公司有老板、一个集团有总裁、如果没有马云那样的总裁在引领着阿里巴巴集团、阿里巴巴能走上世界的正轨吗?腾讯没有像马化腾那样的领军人、腾讯又如何占领网络、历史上也如此、如果没有诸葛亮这个军师出谋划策、任凭他们乱打一通、以命换命、又怎么会有蜀国的存在、在魏国的围城下、没有诸葛亮使出一招空城计、任凭城内老百姓慌乱逃跑、早就尸遍满城了、可见、一个领军人的重要性了、他们就是中流砥柱、是一个团队的关键人物、就如人体中的大脑一样、指挥团队进行着行为、一但缺少大脑、人体内机制迅速崩解、团队亦如此、

自古以来便有擒贼先擒王的道理、在秦二世时期、项羽、刘邦等英雄纷纷起义、奈何秦军底子结实、项羽刘邦等人也难以攻入、过了很久、项羽才攻入阿房宫、凭借强劲的武力夺下了秦二世的首级、秦军见秦二世死了、失去了主心骨、他们迅速被歼灭、可见一个团队的领军人的重要性。

现在也如此、一个班级有班主任、有班长、有班干、他们管理着这个班级、组织团队进行各种活动、调动班级的积极性、一个班级才会那么团结、调结氛围、一个班级才会有学习的动力、一个好的团队就是如此建立的、

所以我们要正视领军人的重要性、一个好团队必须有一个领军人物、才能有立足之地、他们是中流砥柱、他们是主心骨、他们更是指引着我们向成功靠近的人!

【篇八:摘树莓】

五一劳动节,妈妈带我去小河头村的山上摘树莓,树莓,顾名思义,就是长在树上的果实,但它很稀有,大山上很少见到,城市就更不用说了。

虽然树莓很难找,但像找到它们的方法还是有的,只要你找到了它的窝,树莓们都难逃你的手掌心,就像一句古话说:“擒贼先擒王”

我站在山脚下抬头望,山非常高,一座连着一座,宛如一条长龙,立在我们的眼前,我心里想:这不是和大海捞针一样吗?我能找到树莓吗?我对这次找树莓行动并没有抱希望。

我走着走着,突然,我发现旁边的草丛里隐隐约约的有一些红色的东西,我把草往两边一扒,里面的东西让我大吃一惊,这不是我正在寻找的树莓吗?而且,里面不是一两颗树莓,而是这一丛,那一簇,非常多,我用手摸了摸,凹凹凸凸的,上面还长这一些毛,就像一颗颗迷你手雷。用鼻子闻一闻,有一股自然的清香,不过里面还夹着一股臭味,可能是有一些昆虫在上面停息过,留下了气味,树莓很软,中间是空心的,用手一捏,就会流出很多汁水,汁水是淡红色的,散发出诱人的气味,可这时,外公打电话给我说,不能吃啊!不卫生。可爸爸说:“这可是我们小时候的美味啊!”

山顶上的空气很新鲜,这些都是大自然给我们的礼物,我们要好好珍惜。

【篇九:观察蚂蚁】

最近,我发现一个怪现象——老是有蚂蚁爬到我的桌子上去!

一开始,我以为它们只是偶尔路过,就没去理会它。可是后来,它们越来越“放肆”,在我的桌上东奔西跑,忙得不亦乐乎,似乎想占领“我的地盘”。

哼!老虎不发威,你当我是病猫呀!本大爷可不是吃素的!我拿起书本一扇,它们就飞得没影儿了。可一会儿,这些顽固分子,就像军人一样,排着整齐的队伍又冲锋陷阵来了,还有前锋,后卫呢。

这下,我可有的忙了,我拿起本子,左一下,右一下,扇,我狠狠地扇,可它们还是一个劲儿地往上爬。

俗话说:“神人先射马,擒贼先擒王。”这样下去也不是办法呀!我必须先找到事情的源头,才能根本的解决问题。

我开始仔细观察。中午吃完饭,我像平常一样去外面休息一下,然后回到教室,但没有回到座位,而是躲在角落。“偷窥”目标出现了,它们浩浩荡荡地爬进了我的铅笔盒。我迅速跑过去一看,呀!这不是我新买的橡皮吗?我不是放在家里了吗?怎么在这里?肯定是妹妹干的好事。这些蚂蚁肯定是被香味吸引过来了。

原来是这样,这么一块小小的橡皮,却让我费尽心思,真是不值得呀!但是,我也找到了问题的答案。

从这件事中,我明白了一个“大道理”了——妹妹很烦人,哼哼!

【篇十:第一次洗红领巾】

星期天,我写完作业后发现,戴了一个礼拜的红领巾被“污渍大军”占领了,我突发奇想:对了,我来洗一洗这条变脏的红领巾吧。

说干就干,我快步走到水池旁,拧开水龙头,“哗哗哗”,水唱着歌儿流了出来,不一会儿,一盆清澈见底的水放好了。我把红领巾放了进去,可是我的手一放进去就缩了回来。“妈呀,水好冷呀!”我一惊一乍地喊了起来。要知道这时还是滴水成冰的寒冬腊月啊!而且窗外还纷纷扬扬地飘着鹅毛大雪啊!我转念又想,妈妈每天洗衣服,我怎么没听见她喊过水冷,再说了,我的理想是当个威风凛凛的警察呀!一个连冷水都怕的人,哪会不怕罪犯呢?这样难道不会成为别人的笑话吗?

想到这儿,我又把手伸进了寒冷刺骨的水盆里。冷水像穷凶极恶的猛兽大口大口地咬着我的手,但是我并没有半途而废,反而用力搓了又搓。功夫不负有心人,终于一小半的污渍被我通通“杀”掉了。可是还有三分之二的污渍在“顽强拼搏”。没的说,第一回合,我惨败给了“污渍大军”。

第二回合,开战!我请出了“肥皂军师”,“污渍大军”转攻为守,所以说经过泡沫大军的疯狂扫荡后,“污渍大军”几乎没有什么损失。最大的一个污渍好像在说:“兄弟们,杀呀,为死掉的兄弟们报仇雪恨!”我气得七窍生烟,心里暗暗发誓:下一局一定要把你们打败。

大决战的战鼓擂响了,这次我别出心裁地请出我的一员猛将——“刷子将军”,这刷子将军亲自上前作战,十万刷毛大军都懂得“擒贼先擒王,打蛇打七寸”这个道理,所以一上来就把“污渍王”团团包围,让它交出臣民的生死大杖,“污渍王”急得满头大汗,只能使用缓兵之计,在静静地等援兵到来,但“刷子将军”料事如神,兵分两路,切断了援兵……大决战,我胜利了!

我把红领巾晾在阳台上,鲜艳的红领巾迎风招展,似乎在冲我笑呢。我深有感触:妈妈平时含辛茹苦,我要是能在空余时间为父母多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妈妈该会多高兴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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