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狩猎的作文

【篇一:假如我是一只猎豹】

在自然界中,我把自己化作为一只猎豹。我出生在非洲大草原东南部,我的父亲是智慧的化身,可惜他被现在的豹王暗算致死,因此我发愤图强,坚持提高自己,而且每日每夜都在想如何报仇雪恨,这也奠定了我凶残和智慧的基础。

今天,是特别庄重的日子,因为,今天是我第一次狩猎。秋天的草原,草都枯了,正是狩猎的好季节,这枯草颜色正好掩盖住了我的身影。我挑了个伏击的好地点,很快,黑压压的夜晚来了,一场血腥屠杀就要开场了!

此刻,鹿群正好刚喝完溪水,圆滚滚的大肚子会使他们的速度减缓。嗷!我如利箭般奔了出去,那群惊慌的鹿群左冲右撞,那样子就像马戏团的小丑,那滑稽的样子,令人哈哈大笑,一个紧接一个倒在了我的爪牙之下。

次日,是我复仇的一天。擒贼先擒王。我来到豹群之中向那不堪一击的豹王挑战。为此,我提前制订了战略。在他跳过来的时候,我一闪,趁机揪住了他的豹尾,把他扔出老远,又用豹爪一击,结束了他那猪狗不如的贱命。于是,我顺理成章成为新一代豹王。

俗话说:知己知彼,百战不殆。我带领着我的团队,铲除骚扰者,奖励有功者。很快,我族名声大震。我的团队开拓了很多新的疆土,并成立了自己的国度。我乘胜追击,带领军队继续统一动物世界,经过3年的不懈努力,我打败了各种部落,把他们统统纳入我的国家。之后,我下令用花岗石建了城池,我们国家的全体成员从此过上了幸福、安康的生活。

【篇二:淘气的小狗】

我弟家有一条淘气的狗叫小花。因为它太淘气了,我还给它起了个别名叫抽风。

它有一双强健有力的腿,一下子能跑好远。小花这名字不是白起的,因为它身上的皮毛就像很多颜色叠加在一起,五颜六色,美丽极了!它还有一口锋利无比的牙齿,可以像大砍刀一样切断骨头。一双长长的耳朵垂在头上,感觉比大象耳朵还大。

它最喜欢出去玩了,一天之中大部分的时间它都要出去玩。它还喜欢去狩猎,每次回来都会带来一两只兔子。它也喜欢睡觉,我叫它去山上狩猎,它可以一个懒觉就打发了我。

有一次我去上厕所,上完正准备拿纸开屁屁再出去和老弟玩,抽风来了个先声夺人,冲进厕所立马把纸叼走。我气急败坏地大喊道:“抽风,你这个二锅头,快把纸给我!”抽风听了非但不给,还一溜烟地跑了。可怜的我足足等了一个钟头,老弟老弟才来“救”我。我开完屁屁后,大声喊道:“抽风,你这个王八蛋给本宝宝出来,我保证不打死你!”我找了半天,终于找到它了,我和弟弟像玩“踢飞大老板”一样扁了它一顿。可它还是死性不改,总是叼走我的卫生纸。

我老弟家的狗真是让我烦恼无穷啊!

【篇三:狼的自述】

黑夜里,轻轻地踏着脚步,悄悄地靠近猎物,心里没有一点喜悦,就怕跟前的猎物惊醒而逃。打呼声,坚定了信心;朦胧的月光看清了猎物。黑衣漆黑的夜幕,完美的隐藏身影。蹲下身躯,飞扑,紧紧抓住猎物。有的时候会惊动猎物,那时就麻烦了。有的时候,被猎人发现了,他们会拿枪打我们,我们已经死了很多同伴了。

我是狼,我们是群居动物。我们都有着尖锐的爪子和锐利的牙。我不会为此感到高兴,因为这是让我生存的工具。别人说我狡猾奸诈,我很不以为然,要不是你们的警觉性高,要不是人类族群庞大,我为何不在你们睡觉时或你们落单时把你们吃了。不过你们有武器、有枪要是没有这种东西其实你们警觉性再高也逃不了。我是孤独的狼,族群只有狩猎时才聚在一起,偶尔望望月亮。我是受苦的狼,为了生存猎捕猎物,却受尽了人类的指责。

常常想着自己,为何来到世界?酷寒的冬天里,没有熊那庞大的身躯,可以储存能量过冬,没有蚂蚁温暖的巢穴,只能拖着干瘪的身躯,带着爪和牙,靠着训练来的速度,在白雪中,寻找猎物,我望着月亮,想着这个问题,会不会是造物者把我生错地方?还是我的存在本身就是一个错误?我向月亮倾诉,它投射给我一道光,指引猎物,也许,过不久,就会有答案,希望这个世界会和平。

希望世界会和平,人类不再狩猎,让世界和平不要吃我们的肉体,不要伤害狼的孩子,假如你们的孩子受到伤害,你会让他伤害吗?其实人类和狼一样,会死去,他们也有孩子,假如死去的是你的孩子,心会愿意吗?我希望这是个和平的世界。

【篇四:读万卷书行万里路作文()】

古人说:“读万卷书行万里路”。今年暑假旅游的时候,我真正理解了这句话的含义。

在去北戴河的高铁上,我读了金曾豪写的《苍狼》这本书。有一个狼家族,它们被关进一个大铁笼里,运到一个曾是军事禁地的荒岛上拍摄一部电影。小狼们在那里学习了狩猎本领,其中,学习效果最显著的就数大哥了。

在一次狩猎中,3只小狼掉进了陷阱里。它们互相帮助,终于爬出了陷阱。但大哥为了救另外两只小狼,最后与金雕同归于尽。平常人们总说狼是贪婪成性,十恶不赦的坏蛋。可我却认为它们敢与死亡斗争,甚至会为了拯救自己的家族而牺牲自己。

在旅游的时候,我有幸来到了苍狼部落,终于可以见识一下真正的狼了。首先我们来到了小狼生活的地方。小狼虽小但个个都十分健壮,我小心翼翼地抚摩了一下,它们那一根根毛竟犹如刺一般坚硬。然后我们来到了狼王的居住地。你看它那犀利的眼神让人望而生畏,尖利的牙齿犹如尖刀一般锋利,身体如熊一般强壮。它围着挂在高处的一只鸡兜兜转转,虎视眈眈地观望着。突然,它纵身一跃往那只鸡扑去,一口就撕掉了半只鸡,引起游客们的阵阵惊呼。听说,一只成年狼的智商等于一个六岁儿童的智商,狼还会缩骨,一旦它把头伸出笼子就能将整个身躯收缩,从笼子里钻出来。看来,人们对狼的评价并不是没有道理,我不禁对它们心生畏惧。对了,那里还有一只明星狼呢!它曾经拍过《狼图腾》这部电影,最近还拍过新一季的《鬼吹灯》呢。

在野狼谷,我看到了蒙古族独具特色的那达慕大会,知道了大力士脖子上戴的彩带叫景嗄,那不是用来作装饰的,而是每赢得一次冠军就带一根,是荣耀的象征。一开始,我十分看好那个肌肉最多的`人,认为他一定会赢。果然,他一连把两个都摔倒了,但他对战第三个人的时候,尽管他使出了洪荒之力,也难以扭转局势。最终,竟然是看起来最瘦弱的人赢了。看来任何比赛我们不能都轻敌,更不能以貌取人。在蒙语小课堂上我学到了“爸爸”“妈妈”“再见”的蒙语说法。蒙古族不光有自己的语言还有属于自己的文字,上网一查发现我国55个少数民族里竟然有20多个民族有自己的语言和文字,我们的祖国真是包罗万象。

“读万卷书行万里路”,这次旅游让我深深体会到不仅要认真读书,在书中学习每一个知识,还要勇于实践,在生活中能够学到更丰富的知识。

【篇五:时间狩猎读后感】

一觉醒来,睁开眼睛,仿佛身处环境,身旁烟雾缭绕,出于好奇向前走去,渐渐显现出一扇古铜色的大铁门,隐约可以看出它的轮廓极力望向门内,一种典雅的香气传出,似是穿越了亘古,缭绕在我身边,徘徊在门外,这一切都引诱着我向着古铜色的门内探去,我想推开那扇神秘之门,很想很想……

当我轻推开那扇守护着神秘色彩的大门,仿佛掉进了时空的裂缝,时间在我身边来回的流逝,不停地来回穿梭。忽然身体急速下落,我落到一个破旧的屋子旁边,墙上的牌子仿佛在颤动,牌子上的字迹闪烁着:时间狩猎。公司到过去任何时代狩猎,您说出想打的猎物我们带您去猎杀。这介绍让人感到一阵恶寒,让我的身体不觉得为之一颤。这是奇幻的,一是恐怖的一场猎杀。

突然,我身边出现了一个人——艾克尔斯,但他好像看不到我。他犹豫不决的站在门口,终于缓慢的向里走去,拿出一万美元支票给工作人员进了时光机,我也好奇跟了进去,听着她们的对话我心中也明了了,它的狩猎目标是艾克尔斯的恐龙。再回到过去的世界里不得伤害任何的生物,否则很有可能会破坏历史,违者罚款十万美元。每次狩猎都十分的危险,迄今为止已经有六个狩猎向导和一打猎人送了命。

进入了过去的世界,似乎猎杀行动不顺利,恐龙的巨大身躯和性格的狂躁是她们没有想到的,但终于在惊险之中完成了这次猎杀。但很不幸,他们依然违规了,他们在无意中杀死了一只蝴蝶,这只蝴蝶嵌在了艾尔克斯鞋底的泥里,这无疑是个天大的不幸。

时间狩猎完成了,我带着激动而害怕的心和颤抖的身躯走出了这扇古铜色的铁门,走出后还回首望了望,心想着:多么奇幻而令人惊异的地方啊!我依然轻轻的关上了大门,几乎不发出一丝声响,出了大门与门框的摩擦声。

我合上了书,看着封面上的时光机,不由得想着那是一个多么疯狂的世界啊!“人生就像一场旅行,不必在乎目的地,在乎的,是沿途的风景,以及看风景的心情。”而在我的旅途中,与我结伴而行的就是书籍。哦不,严格意义上说应该是我在书里进行着我一次又一次的旅途。

【篇六:致狩猎队员的一封信】

狩猎队的叔叔们:

你们好!

我是一名中学生,读过《斑羚飞渡》这篇课文后,我感受颇深。

你们将斑羚逼到了悬崖,准备全部活捉。活捉后,你们打算怎样处置呢?卖它们珍贵的皮毛?吃它们鲜美的肥肉?你们为什么要捕杀它们呢?为了钱吗?还是为了展现你们高超的狩猎技术?

叔叔们!我知道你们的工作是专门狩猎动物的,但是你们何曾想过:动物是我们人类的朋友,有这么对待朋友的吗?难道没有这份工作你们就无法生活了吗?

设想如果你是斑羚群中的一只斑羚,你的家人一个个掉入悬崖,山涧中的尸体堆积如山,你难道不流泪吗?你难道不心碎吗?斑羚们也是一条条活生生的生命啊!看到伤心崖上那惨烈的一幕,你没有感受到良心难安吗?

觉悟吧!你们已经毁灭了一群崇高的有价值的生命,不要让人类在失去更多崇高的生命了。放下你们手中的猎枪,真心去珍爱动物吧!那样,世界将春暖花开!

此致

敬礼

一名关爱动物的中学生:刘畅

2016年6月4日

【篇七:论合作精神】

俗话说的好,一个和尚挑水吃,两个和尚抬水吃,三个和尚没水吃。这三个和尚没水吃的原因想必我们大家都知道,究其原因为不合作使然。由此可以看出合作精神是多么重要。

不仅这里如此,放眼观望大千世界,哪里不需要合作呢?

狼是一种群居动物,它早已习惯于群体合作一起狩猎。若它要是单独生活,恐怕早已饿死在这弱肉强食的自然之中了。因为有了合作,所以每当狼群狩猎时,总能满载而归;因为有了合作,所以不会导致狼群中的弱小成为其他猎食者的狩猎对象。

蜜蜂的勤劳是显而易见的。它们每天忙碌在花丛中,不知疲倦。想一想,这也应该是一种合作。花提供给蜜蜂花蜜,而同时蜜蜂也在帮花传播花粉。两者同时得利,丰收双赢,何乐而不为呢?这也就是合作的伟大性了。

在人类社会中,合作随处可见。一个企业的成功,是因为它背后有千千万万的劳动工作者;一个人的成功,是因为在他背后有无数支持他的人;一次生命的挽救,是因为有各个坚守岗位的医生的合作……

合作,用自己的力量融合别人的力量获取成功。大自然的欣欣向荣,需要合作,人类社会秩序井然,需要合作。总之,合作是成功的基石。

【篇八:读《昆虫记》有感】

第一次读《昆虫记》,不知怎么的它就深深地吸引了我,让我爱不释手。这是一部描述昆虫们生育、劳作、狩猎与死亡的科普书,书中平实的文字,亲新自然;幽默的叙述,惹人捧腹……,平常很多不起眼的昆虫在这本书里,在作者的描述下,变得那么的奇异,那么的有趣。

比如书中讲述的一种名叫圆网蛛的动物,它就有一个特别的例子:有一次,法布尔在门前屋檐下发现了一个圆网蛛,它一身灰色衣服,两根暗色饰带嵌于身体两侧,于尾部相会,聚成一个尖头,短时间内就能从左右两侧把肚子底部涨的鼓鼓的,在慢慢的把它吐成丝,迅速的编织成一张圆圆的网。而法布尔却在“人家”精心织成的网上做了点手脚——把网上戳了一个洞,法布尔正准备再细致地观察一下圆网蛛是怎么把网补好,可圆网蛛好像识别了法布尔的意图,一动也不动,就是不补网。

一天、两天、三天……,一直过去了一个星期,它还是没有补网。正在这时,一直蝴蝶飞了过来,当它经过网洞时,只见圆网蛛在一瞬间鼓起肚皮,同时从尾部迅速喷出了丝,把蝴蝶给粘住了,一次完美的狩猎行动就这样结束了,圆网蛛也享用了它的美餐。

其实,昆虫和人类一样,都有自己的生存方式,而《昆虫记》就是告诉我们人类以外的生物的生存方式,同时也让我们了解了昆虫与人类是共存共生的,我们都生活在同一个地球,请不要对昆虫另眼相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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