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魔缠身的作文

【篇一:坚持让梦想飞翔】

深沉忧郁的蓝,那是广博的标志;生机勃勃的绿,那是生命的象征;大方洒脱的红,那是青春与梦想的颜色。每个人都有着自己那独一无二的梦想。而我的梦想是当一名救死扶伤的医生。

每当我看到那些因病痛折磨而痛苦呻吟的患者在医生的救助下绽开笑容,敬佩之情油然而生。暗暗励志:长大也要当一名妙手回春的医生——让人们不再病魔缠身。将癌症患者从死神的手中拯救;让盲人重见光明,看清楚大自然中美好万物;使耳聋者恢复正常,倾听大自然的声音;让没有四肢的人重新站在这五彩斑斓的大地上……

要想成为真正有实力的医生,光有美好的想法却没有实际行动,那是空想。从梦想在我心中扎根那一刻起,我就努力学习文化知识——上课认真听讲,课余时间读各类书籍,周末我就跑到附近的诊所当一名“窃听者”,我总是打破砂锅问到底,不放过自己的任何疑问……那一次,我生病了,我拒绝到医院,而是自己给自己看病。这次小试牛刀,让我更坚定自己的梦想。

仅仅有丰富的文化知识还不够,医生救人小到门诊,大到手术,都关系着人们的生命,因此他们总是那么细心、认真、专心致志,不敢有一丝的疏忽大意,因为他们知道小错会酿成大祸。于是,我便对自己严格要求,从前做事马马虎虎、粗心大意的我不再小看粗心了,因为我知道细节是决定成败的关键;我也不再原谅自己的马虎了,我明白,倘若我长大了站在手术台前,这样马虎就是对患者最大的不负责。这学期期中考试因为自己的马虎,数学只考了64分,为了惩戒自己我就把错题改了五十遍,并在便签上写到:马虎一次,打手掌心20下,罚抄150遍……

俗话说,“梦想是人生的导航”,而我说,梦想是天空中最闪烁的星星;是茫茫大海中闪亮的灯塔;更是促使自己成长的一剂良药!我会坚持不懈,永不言弃地朝着实现自己的梦想努力,为祖国,为人类做出贡献!体现自己的人生价值!

【篇二:小议读书】

读书也像开矿一样“沙里淘金”。一本好书,蕴含者丰富的知识和美好的情感。阅读一本好书,就是同睿智而高尚的人对话。而我觉得读书就像一艘非凡的战舰,把我带到了一个理想的世界,读书就像一匹神奇的骏马,带我领略人生的真谛。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读书与人生这两者之间有着非常密切的关系。

读书读得好还是差,自然就意味着一个人的未来,也就决定了这个人的前途。古今中外有成就的人,哪个不是读书才有如今的成果?就好比李白,他从小虽然家境贫寒,但他仍然每天刻苦读书,奋发图强,最终成为我国伟大的诗人,写下了一首首令人震撼的名诗,为我国的诗歌发展做出了伟大的贡献。老舍先生因为喜爱读书,并善于从书中汲取营养,积累好词佳句,体会文章的内涵和写法,从而走上了成才之路。张海迪虽因病魔缠身,仍坚持学习,在书的扉页上写下了“生命之树常青”,最终成为一个女强人。由此可见,读书是多么重要,知识是多么可贵。

读书这关键的一步可以直接影响一个人的一生,所以我们必须好好学习,为自己的未来打好坚实的基础。可是当前社会上仍有些人不注重学习,甚至不愿意学习。在某所中学就有这么一个例子:一个上初一的女学生,总是和她的同学一起玩,还偶尔旷课。她总觉得读书很无聊,很没趣,她和她的父母打了招呼后就来到东莞想要打工挣钱。她以为挣钱很容易,可是还没有上一星期的班,她就对她的父母说“打工太累了,我不想做了,我要上学”。可是学校已经不要她了。她就和她的父母住在一起。“黑发不知勤学早,白首方恨读书迟。”我们现在正是读书的最佳阶段,一定要珍惜学习时间,“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啊!

我们读书不仅要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也要为自己的未来而读。读书只是我们迈向人生的第一步,后面还有许多路等我们去走,还有许多艰难险阻需要我们去面对,去解决。

人生是要靠自己掌控的,如果掌控得好,就会获得成功,否则,就会走向歪路。我们是新一代的天之骄子,是新一代的中华儿女,我们要把文化传遍天下,让更多的栋梁来保卫祖国,改造祖国。

【篇三:卖糖人】

在人行道上,总有这么个声音,成天响着、闹着、吵着。

炎炎夏日,酷暑难熬。我和母亲刚接到放学的弟弟,没走几步,弟弟就吵着闹着肚子饿了,仿佛被”饿”魔缠身,哭得那叫一个撕心裂肺。牵着、抱着、拖着、背着,无论怎样,就是使劲地蛮横。阳光猛烈,却无法照透我和妈妈心中的无奈。总有路人投来不解的目光,我们很是尴尬。

“叮叮咚……叮叮咚……”又是那喧闹的声音。卖糖人主动走了过来,我一抬头,大吃一惊,在我的印象里,卖麻糖的都是衣衫褴褛的老头儿,而他,却与众不同,黑瘦的身材,旧衣裤干净整洁。

“嘿,小伙子,吃麻糖吗?”弟弟顿时停住了哭声,一边抽噎着,一边望着他的筐子。“不……不,不了,谢谢!”母亲向旁边让了让,结结巴巴地说。他也快速后退了一小步,我这才发现他的旧裤子上补了几块大棕布。

“我也快卖完了,给孩子买点吧!”“我……没带钱……”母亲支支吾吾地说,露出一副无奈的模样。这样一来,弟弟又一次放声大哭。

汗水从头上滚落下来,阳光更加炽热了。

我焦急地望着母亲,母亲拖着弟弟,却终是迈不出第一步。卖糖人伸出一只粗糙的大手,在麻袋里摸索着,掏出一小袋修得方方正正的麻糖递给弟弟,仿佛所有的沧桑都映在那只手和这麦芽糖上。

“没事,我就剩最后一袋麻糖了,给你,小朋友,不要钱。”弟弟一望,果断地接过了糖,边抹眼泪边抽噎着。

夕阳用那最后的光亮,炙烤着大地。母亲看了看弟弟,又望了望那老人,想说些什么,却被老人的话堵了回去。“你要相信我”,那声音沙哑却不失温柔,“很卫生的,小朋友放心吃。”他转过身去,擦了一把汗,扭头看了看正坐在地上吃麻糖的弟弟,笑了笑,留给了我们一个干净的背影。

云层终于挡住了夕阳,我们快乐地走向家的方向。

第二天早晨,那叫卖声再度响起。

清晨,他映着朝阳;黄昏,他穿过暮色。每次望见那提着袋子,拿着小锤,踽踽独行的卖糖老人,我都会在心里说:谢谢你!

【篇四:兄弟,我想你了】

2016年10月16日十点。他走了,走的很痛苦。或许,也走的很快乐。——题记

人一生要经历很多。走过许多坎坷的路,尝过许多苦涩的酒。在我们这个年龄,真的不应该承受太多。当然,我说的是——死亡。它夺去人们的东西太多了。我的心也因死亡破碎过。他把我曾经视为至宝的东西抢走了。

正值深秋,瓜果飘香,落叶遍地。金黄色的画卷下,却隐藏着死神的气息。落叶归根,候鸟南飞。待春天回来的时候,他们也会回来的。可人,回不来了。病魔的可怕,相信所有人都清楚。“他”往往会悄无声息的,夺走你的一切。就如死神的镰刀,悄然间收割你鲜活的生命。刘文勇,我最好的兄弟,没有之一。他便因病魔缠身而去世。

人固有一死。不管轻如鸿毛,还是重如泰山;不管其代表的生命之花是丑恶还是美丽。都将代表自然之殇、心灵之殇。刘文勇是我初到和静时结识的第一个朋友。他感性、善良、朴实、乐于助人、豪气干云。他有一个习惯,见到好友就握手。无论是对他如何的人,他见面都要打个招呼。我们虽不在同一班级。但心却连在一起。我喜欢他的实在,佩服他的头脑。就这样,我们一同度过过了一个半学期可他就在这个时候离我而去。他为何走了?是一个让我听了都不敢相信的绝症——肝癌晚期。一个十三岁的孩子会得肝癌晚期?其中的原因我并不想深究。只是觉得心痛,刀绞一般。泪流,不止。起初我并不相信这是真的,但事实还是将这噩耗证明。没过多久,我去了他的家。见到了他的父亲。糜乱头发下的那双黯淡的眸子中只显露出一个词——万念俱灰。中年丧子,对于这个正直盛年男人来说,是最沉重的打击。我也无法忍受这种巨大的悲伤,热泪早已止不住的夺眶而出。我们不该哭么?“男儿有泪不轻弹,只因未到伤心处。”他爸爸把他的骨灰撒在开都河里,想让他游遍大江南北,无忧无虑。

刘文勇的离世,让我一下子懂得了许多。也许死亡才是对他的一种救赎,才能摆脱病魔的噬咬。有时,与其用华丽的文字去修饰你的情感,不如珍惜眼前所拥有的。属于你的,一定是你的,即使离你远去。抓不住的。也不要去奢望得到。当你正视生与死的时候,才能真正的超越时空的界限。说实话,我真的很想你,即便我们再也无法见面。我依然想说:“下辈子,我们还是兄弟!”

谨以此文,纪念我逝去的兄弟。祝你一路走好!——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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