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大粒的作文

【篇一:家乡的樱桃】

我的家乡在新安县,家乡有许多特产;峪里的柿饼、介庄大黄杏,其中最多、最出名的要算樱桃。

在春末夏初时,正是樱桃成熟的好季节。大街小巷随处可见卖樱桃的人。有的挑着担子,有的拉着车子,有的挎着篮子、映入眼帘的全是那红红圆圆的樱桃。

以前的樱桃比较小,它熟得快,落得也快。如果去的不是时候,根本吃不到这种小樱桃。现在的樱桃品种经过改良,果实更大,味道更好。耐储存,方便运输。可以让远方的亲朋好友都尝到我们经过改良的大粒樱桃。如果你没有吃过的话,那让我来给你们讲讲我们的大粒樱桃吧!大粒樱桃有一个硬硬的核,果味酸甜可口,果型珠圆红艳。如珠未穿孔,似火不烧人。

新安县全县各地都有樱桃,但樱桃最集中的地方在新安县的磁涧镇与五头镇之间,有一条沟,这条沟里长满了樱桃树,所以叫樱桃沟。里面的樱桃一簇簇、一颗颗,好像一颗颗红宝石镶在绿树之里,让人看了都垂涎三尺。

在春末夏初时,走亲访友的人都提着大盒小盒的樱桃,互相赠送给亲朋好友。从城里到乡下,几乎家家户户都能吃到酸甜可口的樱桃。

欢迎你在春末夏初时来到新安,尝尝我们的家乡特产——樱桃。

【篇二:我最敬佩的人】

我最敬佩的人就是我爸爸。见过他的人都知道,我爸爸没有什么出众的地方:他中等个头,皮肤微黑,额上已出现了与年龄极不相称的皱纹。但这些丝毫都不影响我对爸爸的敬佩之情。

爸爸是个农民,所以每天都得下地干活。现在已近夏天,天气逐渐热起来,特别是下午。可是为了我们家,爸爸依然早早得到地里去。看见爸爸辛劳的背影,我很想替他做些什么。可是我只能扫扫地,擦擦桌,煮煮饭。那些个重活我根本干不了,也就只有他一个人承担。我真担心有一天他承受不了那么多。每次想到这些,我就下决心要好好学习,将来有一个好工作,爸爸就不用那么劳累了。

我认为我的爸爸是最了不起的,因为他可以为我做一切!记得那是我五岁的时候,看见别人吃西瓜,我也要,就叫爸爸买。可是家里太穷,爸爸只好到十几里外的表叔家里去背。那个中午,爸爸就在火辣辣的阳光里,为了我能吃上西瓜,往返十几里。我不知道,阳光晒在他身上是怎样的感觉,只是模糊记得他绯红的脸上大粒大粒的汗珠,以及我吃西瓜时爸爸呵呵的笑声!

尽管我没有十分富足的生活,也没有令人羡慕的学习条件,但是我拥有可以为我做一切的父亲,我就觉得我是最幸福的人,因为我有一个这样的好爸爸。我愿意用自己的努力来换取爸爸幸福的晚年!

【篇三:仰望山顶】

车子刚开出城,就能看见跑马山——高耸入云,重峦叠嶂,几乎填满了整个视野。望着这头沉睡的巨人,再抬头看看几乎没入云彩的山顶,我不由得心生怯意。

到了山脚,才能真正体会山的伟岸。抬头仰望山顶,只见无数的绿树向上,向上,直延伸着铺到天空中。脚不禁有些发软,正要问问导游山高几何时,忽听一声鹰啸。抬头仰望,一只半大的鹰从山顶一处峭壁俯冲而下,坠着,坠着,一个翻身,展开双翼,盘旋一圈飞回巢。

导游招呼大家登山,我也心惊胆战地迈开脚步。

刚开始山势较缓,道旁又有绿树遮挡着温和的朝阳,行走便十分轻松。可后来,太阳渐渐从树后升起,毒辣的阳光炙烤着我,加之上山的路况变得恶劣起来,我开始气喘吁吁,大粒大粒的汗珠从脸上滑落,摔碎在地上。

望着前路,望着山顶,我鼓足劲,继续向上走。刚走了几步,脚底突然一麻,一种刺痛感瞬间窜入大脑。我单脚跳着来到路边一棵树旁,脱下鞋,倒出那颗惹祸的石子。穿好鞋,试走两步,脚却还是痛,导游注意到我,笑着问还要不要继续。

我抬头看,那原本遥不可及的山顶已近了许多,再向下望已走过的大半路程——行至山腰,放弃岂不可惜!

走过石亭,前面是一条小溪,一座木桥架在上面。导游说这里是最后一个休整点。我便走下桥,到溪边想洗把脸,手刚伸入水中,却感到刺痛,我连忙收回手——一条蚂蟥正扭动着。我一把拔下它,扔回水里,血还是喷涌而出,半只手顷刻浸满鲜血。导游说,你在这儿等着,不要再走了,我们回来再一起下山。

我再次仰望,山顶尽在咫尺,我又固执地摇摇头,继续迎难而上。

山顶到了!风吹去了一切痛苦,我站在山顶,一览众山小。

面对生活中的“万山围子”,我们不能只是仰望,只有勇敢地迈出脚步,一点点向上,才能看到别样的风景。

【篇四:我和大粒的故事】

“呜哇——”一声撕心裂肺的大哭贯满了我们家的每一个角落。记得那时我的心痛得就像活生生的从身上割下一大块肉一样。痛,哭,是我失去大粒后的第一个反应。

大粒,是一只黄白相间,花色特别的垂耳兔。它名字的由来,不太雅观,因为它的便便比别的小兔子大一圈,所以我给它起名叫大粒。

记得大粒刚来到我们家时,我才刚刚上一年级,我对于这个初来乍到的“不速之客”怀着极大的好奇心。妈妈说“它刚来到这个新地方,不太熟悉,还没有完全适应,你可要温柔点别把它吓坏了。”我就安静的趴在它的笼子前面,纹丝不动,目不转睛的盯着这只在我看来长得有点像猫,有着三瓣嘴的小兔子。观察了一会儿,我觉得有点什么不对劲。“哦!”我恍然大悟似的叫了一声,随后喊道:“妈妈!这只兔子耳朵坏了?怎么立不起来啊?”我还来不及说完就打开笼子门儿,两手扯起大粒的耳朵,想把它们竖起来。大粒好像被吓得不轻,使劲往角落里躲。那时年幼,我可不管它的心情,又伸手揪住它的耳朵往外拽。听到声音,妈妈即刻走过来,惊呼:“呀,我的天哪!”,随即冲过来把我从笼子门前拉走,对我说:“大粒是垂耳兔,耳朵天生就是耷拉下来的,你这样会把它弄疼了。”“哦——”我似懂非懂的答了一声——反正知道以后不能再揪它的耳朵就是了。

自从有了大粒,我的生活就忙碌起来了。原本早上7点起床,洗漱,吃早餐,因为家离学校特别近,每天早上都有充裕的时间,每天都能很早到校。现在就不一样了,每天早晨的工作几乎增加了一倍;要给大粒准备早餐,打扫它的窝,端水,喂饭……一系列“铲屎官”应尽的职责。起床时间从原来的7点钟改到6点钟,虽然时间提前了许多,忙碌紧张了许多,但心里觉得很充实。结束一天在校的学习过后,放学一回到家,我马上冲到兔笼前,端水,喂食,打扫……这些事情慢慢的变得轻车熟路起来。最令人愉悦的是,每天清晨或傍晚我带它在草坪快乐玩耍,尽享悠闲。清晨的微风清凉,缓缓的吹在我和大粒身上,青草上挂着几滴露珠,大粒尽情的奔跑,时而被它带起的露水星星点点溅到我身上,使人神清气爽。草坪上的树丛下有许多跌落下来的小红果,大粒时而美美的享用,时而舒服的趴在当中,有时我把小区园丁修剪下来的翠绿的枝条编成花环戴在大粒头上,好看极了。渐渐的相处的日子久了,大粒似乎通了一些人性,我们之间也有了很多的默契。有时,白天的时候我也会把笼门打开,让大粒在楼梯里上上下下的跑跑,有时从我家的4层跑到20层,再从20层跑回来,从不迷路。有几次它也曾把我们家花盆里的花草啃得光秃秃,然后一脸呆萌无辜,我们却也不怪罪它,毕竟这是食草动物的天性啊。这样惬意的生活一天天过去,在大粒快满6岁时,我也上三年级了,突如其来,不幸的事情降临在它身上。

那是一个烈日炎炎的夏日,我放学回到家,一边兴致勃勃的讲着学校的事情,一边照例朝大粒的窝旁走去——大粒没在窝里!我不免心里一惊,同时转向妈妈,我看到她眼泪掉下来了,我忍住心里的惊慌,嘴里只能说出一句:“大粒哪去了……”妈妈在旁边泣不成声:“今天你把它放出去后,它跑到楼下,一辆车开过把它撞倒了……”我再也忍不住了,躲进房间,号啕大哭。我把它放出去,想让它自由奔跑,今天它却再也不能跑回来了,我内心无比自责。许久,心情稍稍平静后,我含着泪把它埋在小区里的一棵海棠树下。之后,我静静的蹲在树下,默默陪它最后一程,回想它陪我走过的日日夜夜,春夏秋冬,无法忘怀。一幕幕情景在我脑海中重现,它刚来时,我笨手笨脚的学习照顾它,为它付出爱与关怀,与它相处的日子渐长,对它的情感与日俱增,感受到爱的滋生和美好。它的突然离去使我倍感分离的痛苦,也提醒我要学习尊重和爱护每一个弱小的生命。

谢谢你大粒,陪伴我的童年时光,陪我笑陪我流泪。大粒,愿你在你的兔星球安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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