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长恨歌读后感】
举目苍凉落笔繁华
七月的雨,总是轰轰烈烈,来去匆忙,岂料也有那么几回淅淅沥沥,下一下午,倒含了些闺阁中的女儿气。而时代呢,时代的车轮不停向前奔,催促着一切前进,旧上海,又好似昔日一抹绚烂繁华。
看王安忆的《长恨歌》正是要拣一个这样的夏日,夏日的基调一律是干脆的,如作者冷静的笔调描写王琦瑶的爱恨纠缠,而这样的雨,却恰是对了上海弄堂弯弯曲曲、深深浅浅的情景。“上海的弄堂真是见不得的情景,它背阴处的绿苔,其实全是伤口上结的疤一类的,是靠时间抚平的痛处。”
王琦瑶,作者说是每个弄堂都会有那么几个王琦瑶。早晨推开后门拿花书包上学的是她们,和女伴们亲密地手牵着手追逐时尚的是她们。而就是这样的王琦瑶踏入一首“长恨歌”40年之久。
16岁参加“上海小姐”选举获得“三小姐”称号,“她的艳和风情都是轻描淡写的,不足以称后,却是给自家人享用,正合了三小姐这称呼。三小姐也是少不了得,她是专为对内、后方一般的。是辉煌的外表里面,绝对不逊色的内心。可说她是真正代表大多数的,这大多数虽是默默无闻,却是这风流城市中的艳情的基本元素。”
我觉得作者是特意选了这么个我们触得着、感受得着的小女儿,写她与李主任、康明逊、萨沙、老克腊以及苦苦追求她却无果的程先生之间的爱恨纠葛。与李主任,她倾心相对,甚至觉得“爱丽丝公寓,那一套套的房间里,住的全是各式各样的的人。”
合上书,默默坐着,王琦瑶的命运,当真就是千千万万个街上行走的女儿的命运。她显得那么弱小,反复挣扎也只剩下一箱金条陪她到最后。我想,她若是有蒋丽莉那么敢爱敢恨,若是不那么沉溺于繁华,结局可能完全不同。而我们又不能过分责怪她,她是那么真实的一个女子,家境没有太好,怀着那么一点小小的虚荣,又因貌美而对上层社会、对爱情有那么一点点幻想,她只是这样一个有血有肉的女子,却因此陷入了“长恨”的境地。
我开始想,之所以书名为《长恨歌》,又岂仅仅是因为一句“玉容寂寞泪阑干,梨花一枝春带雨”吗?或许所谓“长恨”不只是王琦瑶的恨,还是作者的恨,亦是千千万万读者的恨。恨的是王琦瑶的痴心妄想,恨的是王琦瑶的默默忍受,又或者是王琦瑶不会恨……
我看到,一缕清风,吹散了旧衣上淡淡的樟脑味,送来了青苔浅浅清香。
举目苍凉,落笔繁华,将所有沧桑华丽收于一纸中,许是这曲长恨最为动人一弦。
【篇二:回不去的叫家乡】
我们和时光一起疾走。想返回,却怎么也打不开时间的玻璃窗。
我们就这样离家而去。
“每一个人都在寻找,一个地方,不曾有过风浪;每一道光都在远方,跌跌撞撞,向着光亮那方;每一座城市都在生长,匆匆忙忙,没人可以阻挡。”我们都在追逐,奋力向前,因为时针在转动,某年某月某日发生的事,在钟声敲了十二下之后,就永远地成了过去式。我们匆匆把它装进相框,却无法回到曾经。
“从本质意义上,我们都是既失去家乡而又无法抵达远方的人。”《皮囊》里的一句话。我们都拥有家,却少有人再能在“家”之后淡淡添上一个“乡”字。“家”拥有的是温馨,“家乡”拥有的,是那个时代,那个回不去的时代。
过去的“三小姐”渐渐被人淡忘,又慢慢被人记起。王安忆用她的笔在《长恨歌》里写下一个女人的一生。王琦瑶依然是王琦瑶,平安里依然存在着,上海依然是上海,可她依然不停回忆着那个四十年前的上海,那一个还没有摩登一词的上海,她的家曾经在上海,现在也在上海,那个让她万分留恋的爱丽丝公寓依然在那个角落,可她回不去了,她甚至有些害怕勾起往事。那个承载了她的青春,承载了她的懵懂的地方,才是她的家乡,只是它回不去了。也只有它回不去了,才叫家乡。
“来易来,去难去。”《滚滚红尘》里唱出的无奈,让人心碎,却让人不得不承认。
于是刘亮程写了他的村庄,鲁迅写了他的故乡,老舍写了他的北平,林海音写了她的城南,萧红写了她的呼兰河。
那个不在乎封建等级的童年不再,那个一起穿过田野等着风筝落下的童年不再,那个记忆中的天堂电影院不再,他们都回不去了,只好用笔写下家乡,用电影回忆那个过去的时代,过去的人。
回的去的是家,那个地图册上的小点,那个充满欢声笑语的地方,那个漂洋过海的信件的旅途终点。
回不去的叫家乡,茫茫人海,那个被叫做曾经的地方,被称作过去式的片段,被人流慢慢冲散,在钟表清晰的嘀嗒声中模糊,留给我们背影,伸手,却不可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