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重拾好心情】
想把阴云埋在看不见的天际里,想把发霉的食物埋在土里,想把压抑日久的坏心情抛到九霄云外。
七月的太阳就像一把刀,插在骨子里,拔都拔不出;嵌在骨子里,闷热的,烦躁极了。
那年,刚升入初中,无形的热像鬼一样紧紧抓着人的四肢,不能脱身、无能为力。
被当堂老师半小时的自我演讲弄乱了心情?还是被不爱干净、不爱听课的新同学打乱了思想?具体的事我早就忘了,只好跟着太阳一起,发疯、发火、生气。像一座火山一样——随时会爆发。慢慢不停地压抑着,把自己闷在心里。热啊、闷啊,糟糕极了,要炸了!
可老天在这时总会给你带来“惊喜”的。回家的路上走到一半,天忽然下起了雨,这不是千里送鹅毛,这明摆了火上浇油嘛!此时,一朵朵水花迎面而来,都浇成落汤鸡了还怕什么大水花,只能躲到商店底下。忽然,一个女生把伞递给了我,转身进到商店里面去,她隔着窗冲我比手势,时不时地冲我笑,随后让我拿伞回去吧。
我沉默了,给她比了个再见的手势,我看着伞,看着窗。
谢谢你,我的好同桌,心中的乌云散了。
【篇二:血性】
“衰老的鹰决不会死于窠穴/雄禽的尸体,也不会作鼠辈的食物/鹰之将死,它会跃向深渊,滑翔着寻找向上的劲风/把翎毛和血肉撕成碎片/把自己葬在浩瀚的天空。”每当读完这首诗,我的血液便一点点热起来,不能不对这草原的精灵、高原的猛禽肃然起敬。鹰的性格竟是这般的倔强。
这让我想起了草原上的又一精灵-——草原狼,它们有着相同性格,都是那样的不屈那样的桀骜不驯,这是流淌在骨子里的。几年前曾粗粗的看过《狼图腾》,但至今对草原狼的印象还是那么的深刻,尤其是作者从小养大的那只小狼,那永不屈服的眼神、倔强的动作,深深震撼了我,或许是在那个时候,狼这动物,闯进了我心灵的天空,做为一种精神力量融入到了我血脉的最深处。
现在回忆起那瘦小的狼,和狗一起长大,但在听到一声狼嚎后,竟也不自觉跟着嗥叫,那一声嗥叫肯定激发了一种东西。那种传承于血脉,用语言无法形容出的东西,不是外界环境在一时间所能泯灭的。狼就是狼,即使是狗养大的,它骨子里最本质的东西,依然不会改变。现在看来,那种东西被我称作血性。血性这种神秘而又神奇的东西有着感染人的无穷效果。
血性才是狼与狗最本质的区别,据说狼和狗有共同的祖先,狗被人驯养了,生活在无忧无虑的环境中,而狼在大自然中繁衍着,逐渐形成了那流淌于血脉的性格。如果狼失去了血性,与狗就没有太大的分别了。
草原人崇拜狼和鹰,我想绝不是因为他们尚武的风气,而是因为狼和鹰的性格。草原人也在与狼鹰的争斗中形成了骨子里的性格,他们显得粗犷彪悍。那些儒家的大儒,甚至天朝的子民们瞧不起他们,将他们看作是不可教化的蛮夷。可他们不知道,这草原文化最本质的东西,是支撑草原人、草原文化的最大支柱。这是天朝子民在两千年的发展中已经淡化的东西。
一旦草原人离开了草原,受到农耕文明的同化,不出几代,这种性格便会消失。不得不佩服农耕文化的同化力,可正是这草原原始血性的注入才让中华民族得以传承五千年。尤其是从唐代以后,农耕和草原文明同时发展到巅峰,这种文化的碰撞现象尤为明显。元朝,将草原铁骑送到了西欧,送到了北冰洋沿岸,将草原人骨子里的性格第一次极致的展现给了世界,让西方因此而敬畏东方几百年。
再到清朝,康熙时尚敢和当时处于巅峰的沙俄抗衡,而到了清末,却不敢和已经同样腐败的俄国开一枪一炮,只能乖乖的固守在黑龙江的一侧,将中国的土地送出。这不是因为血性的丧失吗?在那百年的屈辱历史中,激起的便是已经淡薄的血性。便是靠着这一点血性,才为中国的崛起铺出一条血路。
血性是中华文明不可缺少的支柱,是一个人不可缺少的支点。可望着那呆板的天空,已经多少年没有阳刚之气的鸟飞过了,仰望天空已经丝毫没有令人回肠荡气的感觉了。缺少的是什么,失去的又是什么?
想起文天祥的宁死不屈,想起谭嗣同以身试法,你没有热血沸腾的感觉吗?时常激起你内心的血性吧,不要去做一个连话都不敢说的人。不要让这个支点倒塌,否则将会是一种悲哀。
我想有一天,我会去寻找这草原上将要消失的精灵们,看一看真正的草原野狼,让那种性格,那份血性彻底融入我的血液,融入我的笔间。
【篇三:我是一株梅】
我,傲气凌人,无坚不摧;我,独领寒风,自成一派;我,屹立雪中,坚韧不拔!我就是——“梅”。我是梅,一种特别的花。在我的骨子里,流露出来的没有“富贵英姿”,只有“凌寒独自开”的傲然气质。
我是梅,性格独特。我从不贪图温暖舒适的住所,“只留我清气满乾坤”,不畏天涯海角都可以。
我是梅,自成一派。我们不比昙花一现珍贵,我们只愿傲立雪中,别拘一格。在严寒之中愈开愈烈,在百花之中继续挺立。
我是梅,坚韧不拔。不论寒风猛烈吹起,我们依然无可动摇。我们不害怕大雪纷飞,也不担心枝折花落,因为我们只坚信“花开了,还能长,但冬天只有一年的一次!”
我是梅!“梅花香自苦寒来!”每一株梅花都是从苦寒中挺立起来的,我们从不担心大雪会将我们埋没,因为我们骨子里的气还没有被埋没!
我们用毕生心血换来了满身清香,默默无闻,为人们制造观赏。我们不需要引人注目,我们只希望人们闻见梅花香时,心旷神怡的表情,和那一句又一句的赞赏。
我很庆幸自己是一株梅,我们与众不同,而且别俱一格,我们坚韧不拔,傲立雪中。我们用骨气赢得万人敬重。证明了我们不是一般的花,我们是有骨气的!
我是梅,一株真正的“梅!”感谢世界赠与我如此美妙的名字,让我可以去做正确的事,为他人奉献!
我相信,梅花是永远不会消失的,因为我们是最有骨气,最有气魄的生灵!
我爱你,“梅!”
【篇四:藏在骨子里的精神】
又见烛光,又见那闪烁的脸庞,是他吗?
他瘦骨嶙峋,饱经风霜,却总是笑容满面。他似阳光雨露,温暖滋润着每一个见过这张脸的人的心田——特有的高原红透着一种不一样的精神气儿。
他是拉萨的一名工人,他总是爱干着超出他人的工活,却从未多取一份报酬。以致我总觉得无法揣摩他的心理,这世上还真有人真的沉浸于这干不尽的工活之中……
那天,一名工人突发疾病请病假,工友们各忙其事。一时间,工地上寂静得可怕。
“我有空,我来!”一个自告奋勇的声音打破了这寂静的场面。
是他,是那名拉萨工人!
他起早贪黑已经连续干了一个礼拜。或许,他很久没有好好的休息一下了…
工友们忽起怜悯之心,争抢着帮他干活。只听“咔”的一声,他戴上安全帽,提着绳子跑远了。工地上又是一片寂静,却静得让人安逸。
他一来到工地,便笑得合不拢嘴。工地上顿时热闹起来了,工友们欢笑着、呼喝着,似乎是干着天底下最轻松愉悦的事儿!“同志,这绳要换了,瞧瞧这磨损这么多,不可靠了……”“这算啥大事嘛,拉完这箱我再去换咯……”他微笑着说。
“三二一拉!三二一拉!”工友们叫喊着,情绪一度涨到了高潮。
哪里有人会知道,危险正一步步逼近。
突然,那根绳子断了,而下面的人,正是他……大箱货物重重地砸下来,安全帽也无能为力。
救护车来了,他被送进了医院,经抢救,所幸无生命危险。
那个带病的工友来探望他,伏倒在昏迷的他身上,不停念叨:“你是替我受的伤,你是替我受的伤……”
而我与他的初次见面,是在一顶帐篷里。那里面没有电灯,只有一支蜡烛勉强照明。
身处藏地,哪有什么美味佳肴?但这顿与他共进的晚餐,我似乎品尝了人生中从未有过的美味。在微弱的烛光下,我难以看清他,但我能想象:这是一张慈祥的脸,一张善良的脸,一张勤劳的脸……
而与我共进晚餐的,似乎也不只是他,而是一种精神,一种刻在藏民骨子里的精神!
眼眶微润,那烛光下的脸庞模糊而清晰……
【篇五:给简爱的一封信】
致亲爱的简·爱:
尽管未曾真正谋面,我却在心里已刻画了你的模样了。
你一定有一双倔强澄澈的眼睛吧?那双眼睛已在我梦里出现过千百遍,使我时时想起那样一句话来——
“再谦卑的骨子里,也流淌着江河。”
当我读到里德舅妈把你关进红屋子,之后再把你丢到洛伍德慈善学校不问死生时,我心中便是一揪。然而你却总以岿然之姿面对,平静地离开舅妈与表兄,平静地在学校学习、任教,似乎没有什么可以在你心中引起轩然大波——直到你去了桑菲尔德庄园。
可是在那个男尊女卑、界限分明的时代中,你连与罗切斯特热恋,分离时,也带着难得的不卑不亢。我仍记得罗切斯特问你:“你想要什么?”你回答:“你的尊重,而我也将报以我的尊重。”——毫不逊色于任何一个男子!
当罗切斯特在大火中失明,而你又意外获得叔父的财产时,做法却令众人惊讶:坚持把财产平分给圣约翰、玛丽和戴安娜,自己回去照顾孤身一人、穷困潦倒的罗切斯特。我读到这儿时,胸腔中已充满了对你的仰慕之情。
若说前半部分的你是个不折不扣的灰姑娘,此时就充满了王子的慷慨之度了。古往今来,打着女权旗号的人不在少数,可他们只在人富贵时跳出来,真正可以共患难的屈指可数。可在你心里,“我们站在上帝的脚下彼此平等——本就应当如此!”
你自然不是那个时代里女子“贤内助”的典范,你骨子里的平等与自由、尊重与宽容早已超越了时代,令人敬佩,使人折服。尽管这世界以痛吻你,你却报之以歌,扬着高傲的头颅,用不屈的言行让自己成为时代的闪光。
纵然你没有上流社会女眷的美貌,亦不如寻常女子温柔与善解人意,然而你的坚强、你的无畏跨过了几百年的鸿沟,深刻在我的心里!
那一幕幕过往,在走过的路上,处处留香。
祝安好!
你的粉丝
2019年10月10日
【篇六:论俭与费】
“节俭”与“浪费”是一对人尽皆知的反义词,但各自代表的人的品性与社会风气。这不仅包括个人的问题,还是国家的心患。俗语说的好:“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啊!
生活中的各种繁琐小事中都可以看到什么是节俭,什么是浪费,譬如:在家里,洗过菜叶的水明明可以用来浇花或冲厕所,我们却毫不犹豫地把它丢给下水道;在学校里,我们明明可以喝饮水机里的纯净水,却偏偏抑制不住坏习惯去食堂卖店买各种饮料,直到喝到闹肚子;在社会里,各种应酬请客是必不可少的,在餐桌上吃剩下的就是最大的浪费。虽然给自身带来不少利益,但却给国家增添了烦忧的负担,像这种浪费的现象比比皆是,但是要提出节俭,对现代的人们又谈何容易。人们已经习惯上了无所欲为,肆意妄为。但是对灾区的贫困人们来说,那里可能不存在“浪费”这一可怕的贬义词,那里到处能看到节俭,只有节俭,他们才能继续维持生活。
大家不要小看“节俭”与“浪费”这两个词语,它们不是小问题,而是思想里,骨子里,作风里的大问题。因为它们俩带来给我们最终的结局是不同的,想必谁都知道哪样更好,但我们并不是要杜绝“浪费”现象,因为浪费是在所难免的。有时候的浪费可能会在暗中帮助了你。太过于勤俭反而使整个国家的实力与魄力下降,所以我们要把“节俭”与“浪费”做的恰当,合乎情理。一起合作使国家走上富强,赶上以致超越发达国家。
其实,我们总是在盲目地浪费与节俭,殊不知从哪些方面做起才得已是最好的“节俭”与“浪费”。但我们还要以勤俭节约为荣,以铺张浪费为耻。让我们的思想里,骨子里,作风里贯彻着浪费与节俭。让我们的生活不再因此烦忧,因此低沉。也让我们共同携手并肩去创造一个更美好,更灿烂的明天。
【篇七:关于改变的作文】
时钟在转,时间在走,我们每个人都在慢慢的长大。有好多人和事都在不知不觉间改变,给人一种物是人非,时过境迁的感觉。当然,也有一些东西,深藏在骨子里,从未曾变过。
记得初中的时候,看校园剧《十八岁的天空》,看到入迷,喜欢的无法自拔。大学里,看校园剧《十七岁不哭》,看了整整一夜,跟着电视剧里的一些剧情一起哭,一起笑。只为剧中的那些经历,都和自己的曾经很像。
走出校门,以为自己再也不会为了校园剧而着迷了。毕竟,学校的那段学生经历距离自己越来越远了。可是,最近热播的那部校园剧《鲜肉老师》还是看过第一集就再没能停下来过。
昨晚,再一次看完更新的剧情,我才意识过来,原来有些东西,真的是深藏在骨子里的',不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改变的。就像自己对校园剧的喜爱和追逐。
学生时代的自己如此,现在远离校门的自己亦是如此。就像那会的自己就不喜欢看那些很多人都追捧的热播剧《花千骨》《青云志》,哪怕里面有自己喜欢的明星也看不下去。相比之下,和校园剧挂钩的《加油吧实习生》就让自己看了一遍又一遍。
原来,有一些东西,从未曾自己的生命中走远。就像那些喜欢的或者不喜欢的。从小到大,一直都是,从未曾变过。就像那些关心自己的亲人和朋友,虽然很长时间不联系,但只要有事,她们总会站出来帮助自己。
多么幸运,有些东西,在生命中从未曾变过!
【篇八:你若盛开,清风自来】
奥黛丽·赫本说过:“我当然不会试图去摘月,我要月亮逐我而来。”与其费力去追逐鲜花与喝彩,不如成为最美好的自己,一切自会如期而至。
有人说,不要去追一匹马,用追马的时间种草,待到春暖花开时,会有一群骏马任你挑选;不要去刻意讨好一个人,用讨好别人的时间,提升自己的能力,待到时机成熟时,会有一大批的朋友与你同行。当你盛开如王,自会有清风崇拜。
当年仅8岁的小玄烨即位,金銮殿上一个个垂下的花翎是四伏的危机,而他没有忙着纠结宦官与外戚,而是勤练武功,终于在十五岁时将朋党一举拿下;他饱读历代兴亡之道,终成一代明君,万人景仰。正是他的自我修炼,才使得大志终成。不焦不躁,不卑不亢,他俯身沉默了的七年,成就了他的七十年盛世。
远有季羡林、钱钟书等大师,埋头苦读、不问世事,方成大儒;近有屠呦呦沉稳半生,终成所就。当美国知名高校的科学家被可口可乐公司收买,当同剧组的小演员放弃读高中,她一边拍戏一边苦学,一天十几个小时的戏,但她的毕业成绩依然得了九个“A”。当她拒绝了哈里王子的追求,万人吹嘘之时,她说:“要成为公主不一定要嫁给王子,真正的公主在于内心。”她被三所常青藤名校录取,并成功地从布朗大学毕业。她的内心无比充实,如今的她,受万人追捧,并不是因《哈里·波特》,而是因为她丰富的知识,勇敢的内心与骨子里的坚强。“一个女人,如果懂得放弃和改变,那她就可以一辈子受人尊敬。”伊丽莎白·吉尔博特的改变,使她收获了丰富的一生。而我们的改变,就开始于现在。
努力提升自己,使你拥有扬在脸上的微笑,融进血液里的自信,长在心底的善良和刻进骨子里的坚强,这样你方可收获所愿。一定要相信:你若盛开,清风自来。
【篇九:我的同桌】
曾经为你们,我哭过,喜过忧过,恨过,也累过,但我从未后悔过,甚至为能与你们做同桌而感到自豪。
我明白老师的心思,我知道老师为何安排你们做我同桌,又为何一次次地把你们调走,老师是希望你们能够得到帮助,希望你们进步,希望你们学会独立自主。
你们起初的成绩并不理想,大都背负着“后进生”这个名号,这也是你们成为我同桌的原因之一,可无论你们的学习怎么样,却都留给我深深的印象。
史杰锐,他是一个比较乐观开朗的男孩,脸上总是挂着笑容,做事慢慢悠悠,说话总是吞吞吐吐,不善表达。起初,这样的他使一向做事雷厉风行惯了的我有一种快要疯掉的感觉,是可气又可笑。后来,我惭惭地发现他虽然有些缺点,可是他却十分谦虚好学,骨子里还透着些幽默,是一个阳光向上的男孩,即使每次问我问题时说得有多么费力,即使我听得多么不耐烦,他说完以后,都会给我回以一个灿烂的笑容,一瞬间融化掉我内心所有的不满。他在一点点地进步,我也变得有了耐性。后来,他被换走了,他还发表了自己的笫一篇文章,这也着实让我激动了好一阵子呢!
路乐欢,他同样是个男孩,可是他性格孤僻,说起话更是能少则少。我知道,他的父母不经常陪伴在他身边,使他从小就养成了一意孤行的习惯。以前,他常常不写作业,但他很诚实,从来不撒谎,在他眼里,一就是一。他还很勤劳,每到他值日的时候,总是及时到岗。他作文也写得很认真,内容真实,并且还在班里被范读过呢。他现在能比较认真地完成作业了,性格也开朗了我真的希望他的学习更进一步,更加阳光自信。
蔺建强,他身体有些残疾,行动极为不便,而且内心也极为脆弱,需要多多鼓励。他其实很聪明,学知识也学得很快。真希望他能勤奋学习,改掉不写作业的毛病。
方文臣,本班头号捣蛋大王,活脱脱奇葩一个,永远都是大错不犯,小错不断!当然,在当了我同桌以后也没消停过,我只好每天板着脸对他,他也总是问我:“你干嘛老对我这么凶,板着张脸,跟我欠你500块大洋似的。”气得我火冒三丈,好在这家伙也知道收敛是什么意思,后来也规矩了一些。他很聪明,只不过没用在学习上罢了,若他专心学习,一定会是个好学生。
魏子轩,她是一个骨子里透着倔强与坚强的女孩,她总是默默无闻,学习很努力,这一点是显而易见的。她做事干净利落,桌面上永远找不到一点的垃圾,虽然做同桌的时间不长,却留给我很深的印象。
黄蓉,我的现任同桌。刚开始做她的同桌,她常不写作业,而且撒谎,可我并不灰心,我相信她一定会转变的,便一次又一次鼓励她,而她一次次让我兴奋至极,又一次次让我的心一落千丈,她写的文章发表过,可别人说她抄袭,我不信,我相信黄蓉不会那样,我哭着为她辩解,我知道,她的心里和其他个别同学一样,有一颗自卑的种子,而这一次,她的心里可能会更加黑暗。她不写作业,我生气,但没有放弃,很多人说她一直那样,根本无药可救,我不信,当我听到这些话时,心不止一次地痛,我相信她,也请她相信我,我们一起进步……
有些人常会说:“老师给你安排的同桌为什么都很“特别”呀?”我呢,只是笑笑,心里早已有了答案,我喜欢老师的安排,这些同桌,他们带给我喜怒哀乐,他们可爱,善良,勤劳,跟他们同桌是我莫大的自豪!
【篇十:阳光在左,亲情在右】
一米阳光,一份亲情,此生足矣。
——题记
对于那和煦暖和的阳光,我自小是爱到骨子里的。我享受站在清晨九点钟的阳光下,张开双手,与风说话。感受阳光的抚摸,然后将自己置身于这个陌生的世界。夏日暖阳,美哉。而我这一生,不能缺少的也就只有两样东西:阳光和亲情。
我有一个很幸福的家庭,即使有时候经济略显拮据,即使偶尔有点小吵小闹,但这是一个幸福的家庭。
我享受一家五口挤在一辆用了好几年的略显破旧的摩托车上,和风一起穿梭在这个陌生的城市;我享受我们围在一张差不多一平方米的桌子上吃着妈妈做的饭菜;我享受我们坐在地板上看着恐怖片下着象棋有说有笑;我享受一切与家人呆在一起的时光。而这些,是金钱买不来的。
我记得父亲总喜欢挑出自己面条里的肉丝放到我们碗里,母亲总会把菜里的青椒绿葱夹到自己面前;我记得小时候父亲会板着脸检查我们的作业然后指出错误,这时母亲会数落我的字长得太丑;我记得父亲会在我们考差后指着试卷让我们自己找没考好的原因,这时母亲会和父亲一起板着脸教训我们。嗯,我记得,我记得一切一家人待在一起的情景。
我一直是一个不善于表达的人,以致于上次父亲说我从来没对他们说过爱他们之类的话时,我不知道怎么回答。我也想大声的说出我爱他们,让全世界都知道我爱我的父母,爱我的家人,很爱很爱,像对阳光一样,爱到骨子里。
岁月静好,我也很好,因为我有家人和阳光。
阳光在左,亲情在右,愿沧海桑田后我爱的你们依旧安好。
阳光在左,亲情在右,愿经年流转时我爱的你们仍伴我左右。
阳光在左,亲情在右,愿时光清浅后我爱的你们依旧笑若春风。
阳光在左,亲情在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