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爱卿的作文

【篇一:我的自画像】

本人叫钟一瑞,“一”是第一的意思,“瑞”是祝我收获更多的知识。我的身高是1。5米,体重是42。5千克。本人自认为颜值在线,浓浓的眉毛,大大的眼,红红的嘴唇,乌黑的头发。一双眼睛炯炯有神,环顾四周来看看谁比我强,我又如何打败他。所以我这个人,那是有着一定的好胜心。

我呢,最大的优点就是搞笑。记得有一次,老师有事,把“朝廷”托付给我,“皇上”走了,“大臣们”一时间炸开了锅。我这个宰相用威严来管是没戏了,于是我干脆说:“诸位爱卿,肃静肃静。”此言一出,众人笑翻。好不容易平静了,我又来了一句:“诸位爱卿,若还有人说话,大家均可向我上奏折。”后来,三班竟然安静了下来,我心里也是乐开了花。幽默—是同学们喜欢的优点。你也看出了我的幽默与开朗了吧?

我还有一个老师喜欢的优点:积极回答问题,老师一问问题,简单的我便立马举起手。难的话我就要认真思考一会儿,如果别人起了手,我便会立马跟上去,怎么样?你认为我好不好胜呢?不过,本天才也有一个致命弱点—粗心。我记得清楚的不能再清楚了,有一次测验题,我就差两分就能100了!结果那两分错在最简单的题上!唉!都是马虎闯的祸。

本人小提琴还不错,每一次拉琴,我的父母都会觉得很好听很出彩。

你喜欢我吗?反正不管怎样,我一定要让我的缺点溜之大吉。

【篇二:五指争功】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五个得力大臣,分别是:“眉、眼、鼻、嘴、耳。”身为主人的我也不例外,

有自己的五位爱卿,有一天我想考验众人是否团结,便发问道:“诸位,你们谁才是我最得力的臣子呢:”

我话音刚落,下面就像炸开了锅似的,引起了轩然大波,大家指指点点,最后依旧指向了自己,我不禁心里咯噔一下,哎,怎么就没有一个团结的?

这时,眼睛说道:“我可是主人最得力的助手,眼睛是心灵之窗,要是没有我主人怎么看到字,怎么看到外面的世界啊?我可是最大的功臣!”

这就不对了,嘴巴说道:“要不是我,主人怎么表达自己的想法,怎么向别人请教问题,主人要提高成绩,还不是靠我吗?我可是最大的功臣!”

“但这些都比不上我功劳大。”耳朵嚷道,要不是我主人听不到外界的声音,又何谈阐述自己的想法呢?眼睛就算是看得到,仅仅是那些板书,而我能然主任知道更多的知识,我才是功臣!”

“你们就算再有用,也没有比主人的命还要大的是吧?”鼻子说道,“如果没有我,那主人那呼吸得到新鲜的空气,哪能去学习啊?我才是功臣!”

“我虽然体态瘦弱,无啥大用,但我是最美的。我可以随意舞动我自己的姿态,帮助主人表达出自己的心情,当主任由疑惑时,皱皱我,就会有人明白他的困惑,那不就来帮他了吗?所以我最有用。”眉毛悄声说道。

各位爱卿,你们皆有大用,只有有你们在,才能组成我,我才称得上主人,所以大家应该团结一致,共同帮助我成大业,你们都是我最得力的爱卿。

【篇三:梦回华夏文化】

中华文化,历经上下五千年,充满了神秘与真知。殊不知,也许只是黄粱一梦罢了。

——题记

原来一切都只是个梦呀。我揉了揉自己有些发麻的头,试图让自己清醒一点。可是,自己梦境中的一切,却让人久久难以忘怀……

“寡人扫六合,统江山!壮哉!岂会管理不好这江山?”大殿之上只见一民中年男子来回踱步,双目嗔视,怒发冲冠,洪亮且带有威严的话音回荡在大殿之上。我身处这大殿之中,自然不难听出此人语气中的怒意。“仲舒,你说,为何朕就是无法使各国人民团结起来呢?”那身披一身金袍的男子说道。我环顾四周无人,想必叫的就是我吧。我思索了一会儿,然后从容的发表自己的看法:“各国之人思想上存有差异,如同一盘散沙,想要让他们凝聚在一起,那就先要使得他们思想上取得统一!”

突然,我仿佛瞬间移动一般。眼前的大殿和那金袍男子凭空消失。我回想起刚刚与那男子的对话,才突然想起“扫六合?那人该不会是秦始皇吧?”

猛地一下,我又来到了另一个地点。一名体态略显丰满的女子端坐于龙椅之上,眉宇间显现出不凡,一举一动间侧露出霸气。轻喝一声,满座寂然,无敢哗者。“孤今日召见众位爱卿前来,主要是有一事想要征求众爱卿意见。孤准备创立武举,以此来寻求人才,诸位怎么看?”众卿无一异议,齐声说道:“武皇万岁万岁万万岁!”“原来如此,这人是武则天啊!”我在心中默叹。

这些决策,决定了今后我华夏民族的历史走势以及文化的形成。他是我们华夏人民智慧的结晶。体现出了我华夏民族的聪慧。让我们明白秦始皇“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内涵,以及武则天开创“武举”、“殿试”的勇气。这事我们华夏人民的自豪!

我伸了一个懒腰,迷迷糊糊的从床上起来。朝阳的光辉洒在我的身上。我看向远方,心中充满了对我华夏文化的崇敬及骄傲!

【篇四:蚁群之争】

“一场秋雨一场寒!”昨晚下了一夜的雨,使得天气更冷了,可是蚁巢还有一大半未完工,许多蚂蚁也没有储存足够的脂肪过冬,一群蚂蚁急得团团转……

“怎么办呢?怎么办呢?这下我们可如何是好啊!”兵蚁东东正焦急地询问中将南南。“哼!都怪贪厌部落,要不是它们乘我们不备,打了我们一个措手不及,我们怎么可能背井离乡地逃到星罗森林。”老兵蚁恨恨地说道。

原来,在一个月前,东东和南南所属的和平部落遭到了贪厌部落的袭击。当时,蚁后率众多大臣和部落的精兵强将浩浩荡荡地南下,准备同恶魔部落商讨一些国家大事。却没成想,在蚁后外出的这段时间,蚁巢却遭到了贪厌部落的袭击,留守人员全部被歼灭,无一生还。而且,祸不单行,恶魔部落竟是贪厌部落的走狗,听到远方的“捷报”,马上向它们发动了攻击。蚁后在不计其数的兵蚁尸体的“保护”下,终于带着一支精锐御林军逃到了星罗森林,总数只剩下不到一万只。

蚁群稍做休整,蚁后即刻召开朝会。“众位爱卿,现今马上就要过冬了,但朕的子民们却没有储存足够的脂肪,蚁巢也尚未完工,更何况还有贪厌部落虎视眈眈地盯着我们这块几乎唾手可得的肥肉,你们有什么办法使部落撑过这个冬天吗?”文武百官们面面相觑,一时默然无语。这时,宰相站了出来,说道:“微臣有一计,不知当讲不当讲。”“但说无妨。”“战场上风云变幻,古人云‘兵不厌诈’,像兵书《三十六计》里就有许多掩盖或伪装真实意图或想法的计策,如金蝉脱壳、声东击西等,我们何不也创造一个障眼法,以此来迷惑贪厌部落。”蚁后来了兴趣:“哦?若真如爱卿所言,朕应怎么做呢?”宰相说道:“陛下可以下旨,让一支训练有素的斥候故意在贪厌部落周围筑巢,那时,贪厌部落就无暇应对我们;而大部队则去一个贪厌部落不常去的地方集中筑巢。等蚁巢完工,部落安然度过冬天,陛下只需再稍加隐忍,励精图治,等我们部落的兵蚁变得更加强大,届时,施一个调虎离山之计,一举夺回失去的领土,打败贪厌部落,便是部落扬眉吐气之时。”“好,这事便交于爱卿去做。”

宰相立即派出一队精锐斥候,在贪厌部落周围筑巢,今天被毁了没关系,明天换地方继续修筑。正是这种“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的顽强精神,使得和平部落的主力军可以全身心投入筑巢当中。而主力军也不负众望,他们在星罗森林最隐蔽的地方修筑,工蚁分为了两大队,第一大队日以继夜地筑巢,并小心掩蔽洞口;第二大队则拼尽全力搬运食物,储存过冬粮食。在蚁后的励精图治下,和平部落安然度过了冬天。

经历了一个冬天,和平部落的兵蚁个个养精蓄锐,时刻准备一雪前耻。经过缜密的布局,终于在一个春意盎然的早晨,宰相率一队斥候假装进攻贪厌部落。贪厌部落的士兵个个心高气傲,几时被别人欺负到头上,即刻整顿部队反攻。宰相暗自窃喜,看到贪厌部队已中计,假意溃逃。而隐藏在暗处的大部队则在蚁后的统领下,一举进攻。士兵们经过了几个月的训练,带着家破人亡的仇恨,个个神勇无双、畏不惧死地冲锋,转眼间就攻陷了贪厌部落。

后来,蚁后在宰相的帮助下,兵不血刃地收服了其他部落,统一了星罗森林。至此以后,星罗森林不再起战火,大家和平相处,过着幸福的生活。

【篇五:送元二使安西扩写】

“皇上召见——”两名侍卫将元二带入宫殿。元二路上步履蹒跚,满腹紧张。腿肚子打颤,额头冷汗直冒。隐约见到皇上的那身龙袍,就几乎瘫下。两位侍卫驾着快要虚脱的他,来到了皇上的座位前。

“参,参见皇上……”“爱卿请起。”元二闭了闭眼睛,不再胆怯,“皇上召集鄙人有何等吩咐?”“吾欲派遣爱卿前往边疆,不知爱卿意下如何?”“皇上请放心,鄙人领命。”前往边疆,回来之后也许会得皇上重奖,甚至成为社会上层,多么好的机会啊。元二却不喜欢这机会。他一想到要告别父母,儿女,知己,就于心不忍。可这份不愿意却不能表现在脸上,将不舍,不愿,吞入肚子里,脸上洋溢着笑容,领命了。可是谁又知道,笑容,何尝不是悲伤的面具?

今天,是拜访元二的日子,王维默默自叹道。像以往一样推开元二的家门,元二却没有像以往一样藏在门后等着自己的到来。“元兄?”王维试探的叫一声。屏住气,听。听到了元二母亲的一阵阵哭泣声,元二是出事了吗?王维一阵慌张。不,只见元二板着脸,打着做,一副呆呆的样子。“王兄,吾受皇上之命,将速往边疆。以后见面,可能就少了。”“什么?!”王维一阵惊讶,“竟有此事……”“王兄不必多言,请多关照家母。七日后,吾即将离去。王兄请回吧。”王维悻悻地离开了。

七日,说快也快,说慢却也慢得让人揪心。元二来到了家门口,怀中抱着一瓶不知名的酒,满身酒气双眼通红。王维看到他,也不害怕,只是揉了揉通宵未闭的双眼,拱手请元二上马车,元二也不推辞。

早春的景色总是让人耳目一新,野草渐渐发绿,元二不看,清脆的鸟啼,元二不听。他只是静静地坐着,时不时紧咬下唇,毫无血色的嘴唇被咬出一道道血痕。

慢点,开的再慢一些,即使不说话,多陪陪我那知己也好。可是,不久,马车夫就将他们带到了边疆城门。元二从怀里掏出了两个酒杯,有放下怀里的酒。元二叹了一口气,开始斟酒。酒洋洋洒洒的从高空掉落。等两个酒杯都满了的时候,元二拱手,请王维喝酒。王维一干而尽,再看元二。元二喝了一半,剩下一半连酒带杯一起砸向地上。

“元兄?”“王兄,吾走了,多保重。”没有悲伤话语,没有愤怒甩袖,元二只是平静地走了,王维说不出话来,现在,他又能说什么呢?这是,元二回头,笑了。夕阳将元二的背影拉的很长很长,仿佛这是他对县城的一片留恋。

王维也走了,很平静。他从元二离别时眼中看到的,不是醉酒的疯狂,而是对未来的期许与再见的渴望。

王维昂起头,会再见吗?眼前仿佛还出现着元二的背影,再想起他的眼神。会的,会的,一定会再见的。王维想着,折下一条爆芽的柳条,插在破碎的酒杯中。

夕阳,也不知觉的将他的背影拉的很深沉。

【篇六:为友情着色】

又可以玩噢!得到老妈的认可后,我高兴得一蹦三尺高!两个星期没见老朋友,她会不会想我?唉,不管了,赶紧前去赴约。

“嘭嘭嘭,嘭嘭嘭。”我敲开了罗玉卓家的门。她打开门,还是熟悉的长头发,熟悉的脸庞,熟悉的笑容。

我和她是幽默达人,她是皇上,我是爱卿;她爱夸张,我爱奉承;她爱发布命令,我爱听从指挥;她一脸嘲笑,我就送了个360度的白眼……我们配合默契,简直是亲密无间。

从小到大,我们都在一起,是光屁股长大的朋友。早晨上学,我们一起结伴;中午回家,我们总等着对方;下午做作业,我们共同探讨,一起进步。

有一次,我的裤子破了,怕回家挨骂。她知道了,二话不说,直接脱下裤子跟我换了,并说:“我妈妈是裁缝,补衣服手到擒来。”我笑了,她也乐了。后来,我听说她被妈妈骂了一大顿,罚了一篇作文。她,真好。

她,是我多年的好友;她,是我心声的述说;她,是我信任的伙伴。我们曾有争吵,曾有想法不同的时候,曾有互相不服的时候,但人家大人有大量,我们互不计较,过去了就过去了,因为我知道,这世界并不缺乏——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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