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恨之入骨的作文

【篇一:我的自画像作文男生】

在广阔的世界里,没有哪两个人真的一模一样的。今天我要给大家介绍一下我自己,听好啦。

我姓姜,名沛颐,长着一双圆溜溜的大眼睛,高高的鼻子还有两只招风耳,最引人注目的还是我那张会说话的小嘴,但是,我可是男孩子,不是女孩子哦。

我的爱好非常广泛,特别是音乐,很多歌曲在我面前不在话下,正是因为这一点,我才如愿以偿进了学校合唱团呢!这可是我盼了三年的梦想啊,现在我终于实现了它,心里的那个美啊,我都“无语”。

有喜就有忧,我最厌的就是数学,我对数学已经恨之入骨,每回挨揍就是数学方面,一会儿没有用草稿本,一会儿计算错误,数学啊,我没有惹你,可你为什么这么害我呢?我有那么命苦吗?

对了,我还有一大特点,就是爱说“差不多就行”。记得一次上英语课,我被那个英语老师骂得狗血淋头,苦不堪言,原因是我写错了一个字母,她就骂到:“姜沛颐这个单词已经给你讲了上万遍,我每一次问你听懂没有,可是你每一次回答都听懂了,可我每回问,你每回错,你是什么意思?”“哎呀,不要追求太高,差不多就行了。”这个英语老师终于“火山爆发了”,发出来的声音听上去震耳欲聋,她的大脑也开始配合,我每句话都想反驳,可她偏偏句句在理,我无言以对,打了“败仗”。

这件事后,妈妈对我说儿子,再这样下去,差不多就会变成差很多,不是吗?我一想对哦,大楼如果算错一个数字,就会倒塌,那时,世界就会变成一片混乱,一定要做到精准。

这就是我!一个时而淘气让人摸不清底子的小男孩,快来和我交朋友吧!

【篇二:读书的乐趣】

在我上幼儿园的时候,爸爸就给我订阅了《幼儿画报》。那时候,我识的字还没有一箩筐,只好缠着妈妈给我讲其中的故事,妈妈拗不过我,就在晚上躺在床上给我讲。慢慢地,我可以自己读书了。

开始,我还在津津有味地“品尝”着《幼儿画报》。天长日久,就感到没有意思了。这时,我已经认了好多字,又缠着爸爸,让他给我买新书。爸爸只好到新华书店买了本《格林童话》给我。可是读完后,我的心情非常复杂,就好似打翻了五味瓶——酸的、甜的、苦的什么味道都有。

白雪公主的遭遇让我泪落如珠;小哈姆的故事让我明白不能以貌取人;七只小天鹅让我对巫婆恨之入骨;活命水又让我明白善良的人才能取得最后地胜利。

渐渐地,我长大了,如今,已经是小学五年级的学生了。而我书柜里的书也有很多了——《伊索寓言》,《一千零一夜》,《淘气包马小跳》等等。其中我最喜欢的是《淘气包马小跳》,讲的是一个顽皮的男孩马小跳和他的三个好伙伴的趣事。自从有了这本书后,我每天晚上都要看一两页,要不然,就会睡不着觉。有时候,还会因为看太久而挨骂的。

还有一次,我看完了《海伦·凯勒》这本书后,竟然梦到了她。在睡梦中,海伦语重心长地告诉我:“婷婷,在学习不管遇到什么挫折、困难,都要坚持下去,懂了吗?”我便点了点头。睡醒后,我把这个梦讲给爸爸听,爸爸说:“你真是个名副其实的书虫呀!”

读书,使我明白了深刻的道理;读书,给了我无穷的乐趣;读书,让我学到了无尽的知识。我会让书籍永远陪伴我的。

【篇三:我的画画之路】

画画对我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它仿佛是我生命的一部分,没有他我就不会快乐,没有他,我就不会兴奋,没有他我就不会哭泣,没有他我就不会抱怨。他使我感受到了生活酸甜苦辣的味道。

在我无聊时,画画会与我相伴;在我伤心时,画画会来安慰我;在我生气时,画画会帮我解闷;在我害怕时,画画会来鼓励我……他就像我的知心朋友,时时陪伴着我。

三岁时,我已经独立了,一个人在家,无聊的在那儿发呆。我静静的坐在那儿,脑海里一片空白,眼睛睁得圆溜溜的凝视着前方,家里静的仿佛有了一股死的气息,而在此时此刻,我的表情呆若木鸡。突然,我将头轻轻一扭,目光跟随着转移到了沙发背后,在那雪白的墙面越看越呆板,不知从什么时候,我想出了个主意,要不我在墙上画画吧!我不管三七二十一,拿起笔站在沙发上就画了起来。在墙上乱涂乱沫,接着我拿来一盒颜料挤起来,挤在墙上到处都是,乱七八糟的。我疯狂起来,把颜料挤在手掌上和脚掌上随即便印在墙面上,五彩缤纷的手印、脚印映入我的眼帘,嗯!真是一副大作!我站在沙发上走来走去,打量着我的墙上之作。妈妈回来了看到眼前的一幕,顿时大吃一惊“天啦!我没有看错吧?你画得真不错。”我心里美滋滋的。

渐渐的我四岁了。妈妈给我报了个美术兴趣班。紧接着我画画的地方也移到了那儿。刚开始我有些伤心,因为我并不是班上画画画得最好的,反而每次都很差。我对班上画得最好的那个恨之入骨,每次看到她都很不顺眼。我对画画没有了信心,一次比一次画得糟糕,我想,这地方真是呆不下去了,有时不停的用鞋踢着墙,内心陷入了矛盾。哎!该怎么办呀?我还是放弃吧!但是不久我的内心就坚定下来。不!我一定要坚持下去,画画可是我的最爱啊!渐渐的我找回了信心,画得越来越好,经过不断的努力,我最终成了班上画得最好的那个人了。

七年就这样过来了,而画画也陪伴了我七年。

【篇四:的作文】

长大以后,每个人都失去了幼时的天真,而招惹来了每个人都不想招惹的烦恼,烦恼就像那瘦小的蟑螂,每个角落都有它的踪迹,烦恼就像那狡猾的老鼠,每天都来关顾咱们家,烦恼就像那人见人拍的苍蝇,烦恼无处不在。

烦恼就像那快老的种子,只要你种得越多,脸上的皱纹就会越多,只要你种得越多,白头发就会越多。每个人对那可恶的烦恼可是恨之入骨,为了把它赶到九霄云外都绞尽脑汁了,可是那烦恼就是死缠着我们。每个人一讲到烦恼,每个人就胆颤心惊。其实烦恼还是有得医的,所谓心病还须心药医,“乐”就是这个心药。其实烦恼是最卑鄙的,因为它趁我们愁眉不展、垂头丧气的时候搞偷袭,因为它们认为兵不厌诈如果想攻退烦恼那只有笑口常开,每天开心点,见着人就说一些搞笑的话,这样又能攻退烦恼又能结交朋友,何乐而不为。把万事都想作是幸运的.,不幸的时候就想想“当我感叹没有鞋穿的时候,却发现别人没有脚”把不幸想作是不幸中的万幸。再把“开心军”练得想鉄一样强壮,这样便可以将烦恼击个一败涂地。

烦恼在整天愁眉不展的眼里是重如泰山的,想打败它就如在南天门上种瓜—难上加难。而烦恼在整天眉开眼笑的眼里就如鸿毛将它击败简直是轻而易举。

【篇五:一盘青菜】

“妈,饭好了没啊?”我看着电视,漫不经心地问道。“马上马上。”,随之而来的是,厨房里发出的菜翻炒的声音,不用猜,一定是妈妈在炒青菜了。

最近一个月,我家每天都在吃青菜,花样却总是那几个:不是炒就是水煮,对了,居然有一次还油炸!真是无语。我本来不爱吃蔬菜,对青菜更是恨之入骨,谁知今年的青菜长得这么好。为什么这么说呢?还不是因为外婆一直在种蔬菜。

外婆每周都会打电话过来叫我们来拿青菜,每次让她少拔点,她偏不听,依旧每周让我们拖着一麻袋回昆山,我也劝她,就是没用。我就纳了个闷了,这个青菜到底是什么来头?我要回去一探究竟。

我到田里去看了看,我的妈呀,这地有多少亩啊!有的种了生菜,有的种了萝卜,有的种了菠菜,更多的是青菜,满眼都是!我幼稚地跑了过去,胡乱在青菜上踩了几脚,心中窃喜,好像做了什么神圣的事一般,不对,像是拯救了地球。我哼着小调,蹦跶着上了车。

这一周,外婆打来的电话里传来了气愤的声音:“不知道谁家的***在青菜上踩了几脚,别让我抓到他,对了,这周别忘了来拿青菜。”我有丝心虚,觉得有些对不起外婆,就没出声,心中的愧疚一点点地在蔓延。

“来喽!”妈妈的声音把我从回想中惊醒,只见她端着一盘青菜和两碗饭走了出来,又跑进厨房端出了一个排骨汤。我没有像先前一样抱怨,而是夹了一筷青菜到碗,在妈妈惊讶的目光下吃了下去,吃完,说了一声:“妈,青菜你少切掉一点,不然多浪费。”妈妈问:“没吃错药吧?平时我烧得多,你不吃,就我和你爸在吃,每次剩下都倒掉,现在你还……”吃着吃着,我又停下来问:“妈,外婆什么时候打电话过来?”“后天吧。”“帮我跟外婆说一声我要帮她拔菜。”这下妈妈更搞不懂了。

现在想想,能吃上纯天然的蔬菜,更何况是那么多,真的很棒,很棒……

【篇六:我品《水浒》】

若你问四大名著中我最喜欢什么?无疑是《水浒传》。但《水浒传》虽是我最喜欢的,但有时却令我恨之入骨,恨的是林冲对于高俅的欺负,忍气吞声的,在我看可真是软弱无比,不像一个男子汉。所以呀,完全有能力反抗或其他方法逃脱高球的魔爪的人,却选择忍受,让人看了难道不愤怒无比、恨之入骨?当然怒也恨,但恨了怒了也没用呀,我就从林冲入手,分析分析他为什这么软弱无能。

林冲在被高俅陷害后,公人们送他去沧州牢城时,高俅并不善罢甘休,还贿赂公人们,让公人们早日杀了林冲。林冲在路上,被公人们陷害了,却还讨好、装可怜。可一个堂堂禁军教头,竟沦落如此地步,表明了什么呢?表明林冲1、怕公人们告诉高俅自己反抗,这样只会让高俅加害自己,自己反抗完全是徒劳,反而更不安宁。2、林冲讨好、装可怜,也可能是想让公人们知道,来装弱势,让他们泛起那颗同情心,可林冲却不知,公人们就算同情心再大,背后是有银子支撑的,还有国防部长———高俅的使命。所以林冲的软弱无能,全是不必要的,反而会加害自己,要振作起来,才会有一丝希望之光!

林冲服软,换来的并不是同情,而是一次又一次痛苦的折磨,为什么他不像鲁智深那样痛痛快快的他一拳呢?因为呀,林冲本以为可以感化公人们,放他一条生路。可银子毁了他们的基本道德与心灵,毁了他们纯洁的一面,使他们令人憎恨,大宋难道就是这样可以,用银子换人性的吗?是,就是这样的时代;这样的社会,人已经被贪财的恶劣欲望,所控制,人已被金钱所奴役化,为了金钱可做出那些下流的事,暴露出了人性的险恶、贪婪,人性最丑陋的一面。

在《水浒传》中是一些英雄们,因受不了,来自人世间,人性丑陋的大爆发,而凝聚在一起,反抗!反抗!反抗!这也衬托了好汉是那么的美丽;是那么的纯真。在这混浊世界里,不清平世界里一股力量冲里出来,开始反抗!反抗!反抗!对着浑浊世界发起攻击!

【篇七:这个有趣的同桌】

同桌,是上课时睡觉时的“警卫”,是生病时的“仆人”;是伤心时的“开心果”,也是最激烈的竞争对手……

他的嘴小小的,头却很大,瘦小的身躯十分不起眼,还时不时冒出几句家乡话,他就是我现在的同桌——“何师傅”。

“何师傅”的外号不是我们起的,是因为他哥哥常这样叫他,起初我不喜欢他,因为我说话有点“啰嗦”。还有着十分严重的“健忘症”。一次上数学课,老师布置了作业,他见我在作业本上标记了下来,也拿出笔记录。可下课后,他又一惊一乍地问道:“今天数学作业做哪啊?”当我耐心地告诉他作业后,他还要神情激动地感叹一番:“要做这么多,怎么可能?”

他说话有时吞吞吐吐的,而且口齿十分不清,一句话要咿咿呀呀老半天才能说清楚,原来这一切都源于他的邵阳方言。有时我索性不理睬他,他也接着说他的,好像没有看到我似的。

背起书来,他的声音最大,四周的人全在抱怨,我更是难受。背着背着就被他洪亮的“男高音”给打断了,只好重背,给他提意见,也是治标不治本,下一次背书依然我行我素。

他将“以牙还牙”这个词体现得淋漓尽致。如果你不小心碰了他一下,他必定会回予你重头一击。有时候我们忍受不了他的啰嗦,说他一句,他便复制粘贴这句话,再在话前加上“你更”这二字,再回驳我。虽然这种反驳方式有些呆板,但绝对杀伤力十足。

虽说我们两个同桌还只有仅仅1个多月,可“竞争”这玩意儿已经潜移默化地出现在我们身上;写作业的速度要比,作业的等弟要比,甚至连同一本课外书的版本,出版社哪个好都要比……在这无尽的比赛中,我们也更加了解彼此,关系也由陌生转化为熟悉。

英语是他的“死穴”,据说他五年级才接触英语,这让我万分惊讶。这样的一个“英语白痴”对外教课可是恨之入骨。嘻嘻啊啊的一大堆英文他都是一头雾水。因此,他要从头开始,英语功底还算扎实的我充当起他的翻译和老师。告诉他每个单词的意思和发音。并告诉他外教老师的意图,这样下来,一堂外教课他才勉强听懂。

互帮互助,他数学好,也当起了我的数学分析师,告诉我每道题的方法与思路,帮我省了很大的力气。

随着时间的推移,与这样一个有趣的同桌在一起共同竞争、互助前行也是件十分享受、有意思的事情。现在的我,听不到“邵阳话”还会到处找他呢!

【篇八:我是一只猪】

我是一只猪,是一只贪吃的猪。我每天都快乐得成长,和伙伴们争抢食物。主人总是满脸堆笑,还一直在念叨什么。

一天,我们还像往常一样,争先恐后的抢食物。一刹那,我发现妈妈并没有为我们的快乐成长而感到开心,反而流露出一副担心的模样。我好奇地问:“妈妈,怎么了?”妈妈叹了口气:“孩子少吃点吧!″“吃多了不好吗?”我又问。“人怕出名猪怕壮”。妈妈这样回答我。我对这句话一头雾水。

直到有一天,主人露出了邪恶的目光,带着一大泼人来,要把妈妈带走。妈妈挣着,反抗着,可还是被人们硬生生拽走。我十分担心妈妈的安危,便跟了过去。可怕,惊人的场面被我发现了。妈妈被绑在长长的椅子上,锋利的刀蜂拥而上,鲜血像喷泉一样涌出。妈妈那撕心裂肺的叫声紧紧地揪住了我的心。我当场晕了过去,因为我从来没见过如此血腥的场面。

第二天我啥也没干,脑子里冒出了个问题:人怕出名猪怕壮,是为什么呢?这让我百思不得其解。最后我只好使出绝招。晚上,主人给我喂饭时,我装出一副很不情愿的样子,慢吞吞的拱了拱饭,吃了一小口,就坐在一边不吃了。主人为此很气愤:“还不快吃,有的吃就不错了,。不要敬酒不吃吃罚酒。当心你们长壮后,我先拿你开刀。”我的心顿时碎了,人类竟是如此残忍的动物。此时我对人类恨之入骨。我们猪为人类做了多大的贡献。人类就是这样回报我们的,就是这样伤害我们的同胞。我决心今后一定要绝食,看人类还怎么得瑟。

从那以后,我一顿饭也不吃,身体逐渐消瘦。主人忍无可忍,暴跳如雷,一脚踹翻我的碗,对我登脚踹腿,骂道:“混账东西!″我一直强压心中的怒火。因为我知道,人类比猪强大的要多。单单我一只猪是打不过主人一家的。可是我相信,迟早有一天,猪会战胜人类。

我一直绝食,终于有一天,主人拿了顿大餐来吊我胃口。我真的太饥饿了,禁不住诱惑,狼吞虎咽的吃了起来。吃到一半,一条真理蓦地闪现在心头:所有的动物,在饥饿的时候,都会不惜一切代价的去干那某件事。

最终,我还是和妈妈一样上了路,见识了人类残忍的各种行径。

【篇九:写诗经的作文】

《诗经》有爱情,有战争,有劳作。各种题材,多种手法。想来,它的颜色必定是五彩的。但就这样下定义,对它来说太草率了点吧,我必须要找个颜色为它冠名,那便是:热烈的红。

它的情感,非爱之深切,便是恨之入骨。还记得在城楼边苦等男子的姑娘吗?还记得使尽浑身解数追求淑女的失眠者吗?或者又是在乡间小路一见钟情,相视一笑后一切尽在不言中男女吗?各种各样的爱,她爱得傲娇,他爱得疯狂,他们爱得有默契。

真想把变异大硕鼠一网打尽,真想让还在田间干活的人们赶紧回家洗洗睡,真想抽那个找个机会就谈婚事的小伙子两个大嘴巴子。我恨压榨百姓的地主,我恨那个让农民们在水中泥中泡烂双腿的君主,我更恨那位抛妻弃子表里不一的大渣男!我没有他们的经历,我的生活相较于这些不幸的人更加幸福美好,但读了《诗经》,我却能产生共鸣,我好象受过地主欺负,我好象看见过双脚肿胀的样子,我好象……我的心,被一团炽热的红色火焰包围,久久不能平息。“内容过于真实,引起不适。”在感伤这些故事的隐约之中,我又好象体会出了放达的内心,强大的内心。他们选择了歌唱把故事公诸于众,他们不怕被人可怜,那是心中强烈的愤怒与放手一博的释然。

不论是爱之深切,或是恨之入骨,诗经都展现得淋漓尽致,它带领我走向两个极端,诗三百,百味人生,每一味都富含最真挚的情感,最炽热的红色。不论酸甜苦辣,我都愿再尝一次,再走一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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