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蜡纸的作文

【篇一:我要留住这一天】

“嘀嗒,嘀嗒……”时间飞速地流淌着,它悄悄地从我的指尖溜走。我想去留住让我记忆犹新的每一瞬间,然而我最想留下的却是2016年6月5日这一天。

那一天,是一年中最热的一天,夏蝉在树上“知了,知了……”地叫个不停,不知在唱什么歌谣。我的心情也像火辣辣的太阳一样激动。因为爸爸告诉我:“小弟弟要出来了!”听了这句话,一整天我都像怀里抱着只小兔子、屁股下面像有根钉子一样,万分焦急,希望马上下课去看妈妈和弟弟。

终于熬到了下课,爸爸带我赶到医院,“叮……”电梯门开了,我来到产科病房,轻轻地推开房门,心好似快要从嗓子眼儿里蹦了出来。我走进了房间,轻声地喊了声:“妈妈。”我看到妈妈脸色苍白,像一片蜡纸一样,静静地躺在病床上,身上还插了几根管子,手上又打着吊瓶,另外一只手,紧紧抓住外婆的手不放,不时还痛苦地呻吟几下。妈妈听到我的声音,睁开了眼睛,扭过头来,虚弱地说:“思源来了,课上得怎么样?听懂了吗?”

“嗯,听懂了。妈妈,您放心好了,我会努力的!”我听了妈妈的一番话语,不住地点头,眼睛湿润了,感动的眼泪顺着我的脸庞悄无声息地流淌下来。妈妈虽然躺在病床上,但仍然关心着我,也没有因为弟弟,把我冷落在一边。我曾经读过杨绛先生写的《我们仨》,书中说:“我们都知道自己的生日是母难日。”是啊,妈妈今年都40岁了,生我和弟弟都是剖宫产,是那么的痛苦,那么的难受,却又是那么的坚强!今天,我终于知道妈妈的不容易!

“哇哇哇……”一阵刺耳的哭声把我从感动中拉回现实,哦,这是我可爱的小弟弟,正在和我打招呼呢!我赶紧走向前去,拉开小床上的蚊帐,一个瘦瘦小小的娃娃半睁着眼睛,张着樱桃般的小嘴巴,扑腾着两只小巧玲珑的手,正像绵羊一样哭着呢。他好似在说:“姐姐,你好。快来看看我呀!”我仔细一看,呀!是个大脚宝宝啊!他的皮肤十分光滑细腻,摸起来可舒服了。和我想象中的还有一点儿不一样,更可爱几分。他是我最可爱的弟弟。

我要留住这一天!这一天我不仅继续感受到了妈妈对我不变的爱,更是收获了一个最亲的和我有血缘关系的人,我的弟弟。

【篇二:初三和什么一起走过】

九年级,和“深夜”一起走过

搏一年春秋,换此生无悔。——题记

远离城市的喧哗,乡村的夜市宁静的,甚至是寂寞的。

然而,十几户人家之间,有一户灯仍亮着,一个身影仍未停歇。

纸是他的战马,笔是他的宝刀。此刻,他与数学竞赛题撕杀。笔于纸间跳跃、舞动,留下了一列证明过程,并得出了最终的答案。然而,校对后的试卷,却是“血流成河”鲜红一片。一个刺眼的红叉位于试卷中央。

他失败了……已经是第几次了?他记不得了。乌云已将明月遮住,只留下一丝残光。少年望向墙壁上的海报——上面是上海的夜晚,灯火阑珊,车流不息。这一张普通的海报,却是被揉了又揉,补了又补。

他捏紧了拳头,继续拿起了笔。

日历由原来的“胖子”,慢慢消瘦了下来。一天一天过去,离中考越来越近了,离上“战场”的时间越来越近了。小学六年苦读,初中三年夜读,只为一朝“金榜”题名!

他重新摊开了草稿本,用笔一遍一遍演算着,重复着。

笔尖在书页上飞驰的“沙沙”声是勤奋给他的乐章;蛾儿们的舞动是昆虫给他的鼓励;黑夜是大自然给他的磨练。

终于,少年的答案正确了。他笑了,是那种发自内心的笑,是那种迷失的人终于发现道路的笑,是那种于沙漠中发现绿洲的笑。

他突然间想起了什么,翻开了蜡纸般的日记本,写下一行字:“挥洒今朝汗水,搏得中考无悔!”力透纸背,如战士利刃划过!

此时,明月已从乌云中出来,照在他的脸上,一片清辉。

九年级,和“深夜”一起走过!

【篇三:我的行囊】

24岁的时候,离开家乡,我的行囊里,带着一块尼龙钢板和大约10余本绿格稿纸。

尼龙钢板,现在很多人并不知道是什么东西了。上个世纪90年代初,我刚刚参加工作,在家乡的一所高中。那时候给学生印的题,全部都是蜡纸在钢板上刻写,然后用手推式的油印机印刷。我刚毕业,最年轻,刻钢板的活,都是争着抢着干的。

学年组一共也没有几块钢板,大家轮着用。钢板的质量有好有坏。质量不好的,用的时间久了,磨平了,刻蜡纸就很费事,写不上字;要是新的话,下面的纹理硬,发涩,刻起字来,又费劲又难看。唯有一种尼龙钢板,既有钢性,又有韧性,不仅抗磨,写起字来还好看。

但是好像一个年级组里,这样的钢板只有少数人有,应该是在比较资深的老师或者学年组长手里。每次刻题,我都是觊觎人家手里的钢板,想办法借来用。这样一段时间以后,用得非常顺手,就再也不肯用那种生涩死硬的破钢板了。后来我刻题的次数多了,这块尼龙钢板就不知不觉地,成了我的专用。

等我调动来山东的时候,走之前,还了学校图书室的书,还了借学校的小录音机,却唯独留下了这块尼龙钢板,并把它偷偷地塞进了行囊,那时候,我是觉得,我还是要吃这碗饭的,离了这个钢板,就会很不顺手。

带出来的绿格稿纸,也是公家的东西。说起来真是惭愧。大舅是当地人大的秘书,专门搞文字材料的。他的字写的大,所以就自己专门设计了稿纸,人家的稿纸是300个格,他设计的稿纸是200个格,想想就知道有多大了。从开始写作文起,我就用这样的绿格子稿纸,所以,我现在写字,也大,不怎么受拘束。那时候,我就爱舞文弄墨,写的作文每每都会成为老师在班里讲评的范文。那绿格子稿纸,纸张很厚,质地非常好,格子大大的,用蓝黑色钢笔写起字来,真是漂亮极了,我常常觉得,其实我作文写的这么好,就是因为这稿纸。其他孩子的作文本,都是那种很薄,格子很小的,封面印着“大作文”字样的本子。一个本子,连三篇作文都写不下。而我用的绿格子稿纸,可劲写,写多少都行,反正我家里有很多,根本使不完。因为这稿纸,我爱写字,更爱写文章。等我读完书回家乡教书,我也一直在用这种稿纸。这种稿纸,伴随了我整个的学生时代乃至我所有写字的日子。

等我临行前,我家里还有剩余十余本稿纸,被我塞进了行囊。我知道,以后肯定用得着。

95年到烟台来,分到一所农村的中学。那块尼龙钢板真的派上了用场。那里也刻钢板印题,却并没有我这么好使的钢板。我为自己聪明得意了很久。稿纸也没有被我冷落。在初到异地他乡的岁月,我为《烟台晚报》写过一篇纪念晚报成立三周年的文章《走进了烟台走近了你》,张艺谋导演的《摇啊摇摇到外婆桥》上映后,我还写过一篇影评《浓妆淡抹总相宜》,那时候都是自己寄到报社,意想不到的,很快就给发表了。欣喜之情冲淡了浓浓的乡愁,从此更是笔耕不辍。

然而时代进步太快。2000年的时候,我带来的稿纸还没有用完,就拥有了第一台电脑,从此,我告别了笔耕,开始敲击起键盘。而尼龙钢板,也被我束之高阁,学校里的印刷机也早就更新换代了。

但我至今不能忘怀,我离开家乡的时候,行囊里带着的东西。那时候我就想,这就是我一辈子的饭碗。我走到哪里,都是要用他们讨饭吃的。今天,我依然在教书,在写字,工具变了,初心没变。

我的行囊里,永远装着的,是我的安身立命的本事。我知道,无论时代发展到什么阶段,唯一能使我生存和获得尊严的,就是我讲台上的书,手中的笔,笔下的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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