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励志书的作文

【篇一:我的读书日记】

读书时我好像来到另一个全新世界的感觉。我爱读书,但是嘛,我更喜欢挑书。

当我“捕获”到一个超级棒的“猎物”时,嗯……哪个词语才能表达我的心情呢?

我喜欢读书,可是这种感觉来我身边比较迟一些。开始,我读书时总会头疼,一个偶然的机会,我迷恋上了一本励志书。从那次开始,我便喜欢上了读书。

挑书,是我最喜欢不过的了。每次妈妈和我去图书馆借书时,挑书的那个时候是我最快乐的时刻了。

我喜欢看一些写人,记事的书,比如:《蓝色的海豚岛》、《苹果树上的外婆》、《屋顶上的小孩》、《青铜葵花》……

我如痴如醉地看书也引起了妈妈的反感。

你瞧!

晚上,我总会拿一本书看,但不至于偷看。每天睡觉前,一本半本书是我的重要“精神食粮”,它们,陪我进入梦乡。但是但是,妈妈总会在我躺入被窝里看书时催促我!“我可要关灯啦!明早的科学社会不背啦?不早睡怎么能早起的来呀?”天哪!

虽然这样,但还是阻挡不了我对书的好感。一次,我爱看书闹出了一个大笑话!

那天,妈妈去购物,让我在家看好弟弟妹妹,我在客厅里走来走去,(我在看书啦!)十分钟后,我便沉浸到了另一个世界中……

“嘭!”天哪,我的头,哎!妈妈回来看到我滑稽的样子,不知是哭还是笑。

“妈妈,书看完了!”

好啦,我又要去借书了,你来不来?

【篇二:读《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有感】

在暑假期间,老师给我们推荐了几本好书,其中就有《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而正好,我的朋友有这样一本书,我就向他借来读了。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是一本伟大的励志书,被誉为世界上无与伦比的杰作。我刚刚读了几页就爱不释手了。这本书主要写了海伦·凯乐从小双目失明,双耳失聪,因为疾病,她的脾气越来越暴躁。但在莎莉文老师的帮助下,她开始拼命的学习盲文。渐渐地,她克服了沟通的障碍,还以优异的成绩荣誉毕业,成为世界上第一个完成高等教育的聋哑人。所有的一切都是知识给予她的。知识给予她生活的勇气,知识给予她接受生活挑战的毅力,知识给予她从黑暗走向光明的机会。

在这本书中,我最喜欢这句话“寂静和黑暗并没有令我对这个世界陌生,相反我对自己周围的一切可以说是了如指掌。”喜欢的原因是因为虽然海伦·凯乐身有缺陷,但她并没有自暴自弃,还表现了海伦凯乐不一样的顽强毅力。

我也非常喜欢海伦·凯乐这个人物,在我的想象中她是这个样子的:一头金黄的长发,身穿淡蓝色的裙子,虽然她眼盲了,但是她是很漂亮的,所以根本看不出来。我希望自己也能像海伦·凯乐一样勇敢坚强。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本书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遇到困难,不要退缩,要迎难而上,只要坚持,就终有一天会成功。

我非常喜欢这本书,我打算买一本《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放在家里,反复阅读。以后我有了女儿,就把这本书传给她。

【篇三:我也是生活的主角】

心存美境,则生命中再无困境。世界并不是由许多冰冷的墙筑就,只要心怀美好,就会发现那些墙上,有着许多扇充满希望的门,也有许多扇阳光倾洒的窗。——题记

你踏步在生活的道路上,你奔跑在学习的赛场上。泪珠,热血。在一条路上,总会射满道道屏障,阻止你前行,或许你当不了最令人曙目的那个成功者,但只要有一颗充满生机的心,使困难的境遇变得柔柔如春,在生活中,你依然能够成为它的主角。

我一直拼命挤进学习的排名中,总是有许多人,在最前面暗笑,他们在竞争线的前头,稳稳的,从不落后。或许这就是天生华丽的凤凰,而我只是一只最普通的小鸟。他们,有成绩的武装,有老师的表扬,有同学的倾慕。就像在,一个有热烈的掌声打转的闪光灯的绚烂舞台上,尽情展现他们的魅力。

徘徊在书架边,又时时望着窗外的天空。忽然发现书,架边的一种蓝与晴空下远方的蓝天,很是相称。我拿起那本书,在书的外壳上写着映入眼帘,笔力穹劲的字“可是人不能认输,人可以毁灭,但不能屈服。”我反复回想了很久,突然有一种力量震射着我。它瞬时燃起了我心灵深处的希望,驱走了黑暗。

看吧!得过诺贝尔文学奖,这至高荣誉的伟大文坛作家一海明威,也有这艰难坎坷的一生。与他相比,我又算得了什么?真正的那种硬汉精神,是由多少失败,坎坷筑就;是有多少努力和热血拼搏,我还能继续前行,奔跑。为什么要这么快抿灭自己对生活的信心呢?什么失意,什么惆怅,什么伤心,什么烦恼,都通通化成荆棘,用我手中自信的长剑,斩断!斩断!

你准备好了吗?大声喊一句“我也是生活的主角!”走,我们大胆向前,出发!

曾经看过一本励志书上这样写过“小人物,是不是永远都是鸡蛋碰石头,但你是否想过,鸡蛋也可以孵出小鸡,然后跳过石头,看到明天的曙光。”是的,燃起你的信心,学会克服,战胜。又何尝不会发现那些冰冷墙上,也有许多扇充满希望的门,也有许多扇阳光倾洒的窗!

【篇四:天才少年训练营读后感】

今年暑假,我读了一本非常有意义的励志书——《天才少年训练营》。这本书让我大受启发,获益匪浅。

整本书有一个楔子和32篇小故事组成,作者细腻地刻画了每一个重要人物。为了让故事不乏味,作者别出心裁地安排了一些小插曲,使得故事一波三折,引人入胜。最后,故事以开启新征途为结局,让我十分期待后面的续文。

文中故事主人公都是当代的中国少年。一开始少年们都各怀心事、互相猜疑,产生了放弃并退出活动的念头。但后来他们团结一心、同舟共济,终于度过了艰难的野外生存。是啊,当人类没有了现代化的设备,再回归大自然时,是多么渺小。少年强则国强,当今的少年应团结一心,共同推进国家的综合实力的发展。

这本书的第一环节我印象最深刻,少年们暴露出来的短处不一而足,使得他们无法齐心协力。但是经过了严格的生存训练以后,很多少年都变得和群了,开朗了。作者生动地叙述,让我身临其境,仿佛自己就是其中一位少年,也在现场参加训练一样。

最后我也把这本书推荐给家长们,你们也可以好好阅读一下,因为书中家长在看了参加训练的孩子的表现后,都恍然大悟,茅塞顿开。相信家长们阅读后,会更理解自己的孩子,走进孩子的心灵世界,读懂我们。

【篇五:窗前的含羞草】

在我读一年级时,不知是哪个顽皮的小孩,在我窗前的花坛上,播下了一颗种子,让它慢慢发芽,生长。

这棵含羞草孤独而又顽强的长大了,一开始,他比较矮小,和普通小草没什么区别,所以大家都没注意它,将他置之不理。

可是我在九岁时的一天,突然发现了这颗含羞草,他足足有一尺高!我激动地把这个消息告诉家人,它们都赞叹不已。可是,好景不长,这一天晚上,下起了狂风骤雨,房间里也也能听见花坛里那棵荔枝树被风吹得“沙沙”作响。我想:这么大的雨,连励志书都快顶不住了而那颗含羞草就更不用说了。这小小的生命,就这样随风而去了……真可惜!

不知道那一夜是怎么过去的。第二天我醒来时,大雨已经停了,外面的一切都被洗刷得干干净净,可是荔枝树上的树叶被打落了不少。这时,我的目光从树木移到了含羞草的位置,不禁大叫起来,它还是笔直笔直地立在花坛里的草地上,只是,它的枝叶更绿了,还长高了一节。我可以设想到,昨夜,大雨无情地敲打在含羞草的身上而他只是轻轻弯了弯腰,又迅速地挺立起来吸收了雨水的养分,让自己更绿、更高……最终,他战胜了大雨!

再回头想想,他以前还遇到过多少类似的情景呢?没有人看管,也无人照顾,但是都这样挺过来的,深深扎根,才不会被大自然淘汰呀!

六年来,它已经长到我腰部这么高了,在我家门前的花坛上,犹如秃丘上的一棵塔松,格外显眼,格外精神。

我窗前的那棵含羞草,我们一家从未给它浇过一次水,但他仍在茁壮成长,它让我悟出两个道理:1、每个杰出的人身后都有一段平凡的日子;2、我们在社会上,没有能一直依赖的人,只有靠自己的努力,踏踏实实地做事,才能通过“考验”,不会被社会淘汰呀!

【篇六:舅舅的藏书】

在这个科技发展越来越迅速的时代,人们越来越沉迷于电子科技,过多的依赖导致人们与其他人之间的关系越来越僵硬,经常是坐在一个餐桌,却都在各自低头玩着手机,明明隔得那么近,却谁都走不进彼此。

还记得那个书香洋溢的年代吗?大家闲来无事,会坐在树下一起聊聊家常,谈谈国家大事,而不像现在这般,下了班放了学都各自宅在家里,与一堆电子产品为伴。

我的舅舅,就是在这个浮华的社会能够安守于心的人,我特别佩服他,也很喜欢跟他聊天,因为在他那里总能学到很多的东西。

每次我去他家,都会先跑去舅舅的藏书阁,其实说是藏书阁,它就是一层小阁楼,里面有一间很别致的书房,收藏了很多很多的书,总是让我爱不释手。

人们都说,读史能够使人明智,读诗使人聪慧,读逻辑学使人明事理。每一种书籍都有它各自的作用,就像那些励志书,总能在你迷茫的时候给你加油打气,帮你找到前行的方向。

我喜欢读书,也喜欢舅舅的藏书阁,它总能让我在这个浮华的世界里找到心安的瞬间。

【篇七:读书感受】

在我看过的书籍里,我最喜欢的便是《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本了书,这是一本励志书。本书的作者海伦·凯勒通过自己的亲身经历展现给我们一种坚强不屈的精神。

她曾经是一个非常健康、活泼可爱的女孩,不幸的是在她19个月大的时候一场疾病夺去了她的视觉和听力,使她变得又聋又哑,给她的生活带来了极大的不便。

但是她身残志不残,凭着一颗坚强的心从逆境中崛起,不仅学会了很多种国家语言,最终考上了哈佛大学,成为人类历史上第一位获得文学学士的盲聋人。

她用生命的全部力量到处奔走,创建了一个又一个慈善机构,为残疾人造福。她将自己所经历的痛苦和幸福记录下来,给后世以勉励。

读完这本书,我更加觉得自己是多么的幸运、多么的幸福。与她相比,我还能有什么理由不好好读书呢?

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从这本书中我彻底懂得了这句话的真正含义。希望更多的小朋友能读一读这本书。

【篇八:与书相伴的快乐生活】

每逢假期,我最喜欢去的地方就是书店。柳市这个地方里大大小小的书店我几乎都去过。我觉得打游戏与读书不一样。在打游戏时,身边的人会向你走来,到时候人贴人,挤成一团,样子可狼狈了。读书可以一个人安静的看,一个人坐在书桌前,翻开一本喜欢的书,好惬意。

一走进书店的大门,我会立马静下来,喧嚣的世界立即抛在了脑后。空气中掺杂着书香,一排排高大而庄严的书柜,仿佛一座座圣殿,将我带入那种神秘而又令人期待的旅行。书店里有好多我喜欢的书,有好多我想买的书。每次看见新书,我都激动不已,林林总总的书目令我眼花缭乱,那些书名吸引我想一睹为快。那些表面崭新却被人翻了又翻的书,依旧光鲜有魅力。这暗示我书是人类的面包,是人类的精神营养品。我吮吸着那些营养,既让我陶醉,又让我深思。

我走向堆放文学经典的书柜。这里有着许多名人经典著作。长胡子的莎士比亚吟诵着他的戏剧欢迎我;饱经战争洗礼的文学泰斗托尔斯泰,点燃一支烟,正在审阅《战争与和平》;海明威正大声演讲:“人可以被消灭,但不能被打败”;马尔克斯正感叹着自己的著作《百年孤独》太孤独;还有幽默风趣的马克 吐温翘着嘴角揶揄大千世界的假恶丑;还有中国鼎鼎有名的四大名著、历史书籍……名人实在太多,他们有着自己的性格,自己的智慧,自己的故事以及创作的成果。

有许多人说,虽然人人都知晓文学经典存在,可就是没人去阅读。人们每天几乎抱着手机去浏览那些可笑的视频,却没多少人去读那些经典的文学作品,去揣摩作者的思想。熙熙攘攘的人流经过书店大门,有多少人走进书店买过几本书呢?又有多少人从头到尾读过几本好书呢?经典文学太美妙了,这个时代流行的漫画、电子书、励志书,不能与他们相提并论。

我真心希望人们放下手机,开始抬头看书,开始走向书店购买陶冶身心的文学名著,拥有历史哲学书籍、散文诗歌,开始与经典文学做朋友。因为我体验到与书相伴的生活,多么快乐!希望你们和我一起拥有阅读的快乐喔!

【篇九:读书的议论文】

“读书好,读好书,好读书”,不到十字,就将读书的意义与价值清晰地展现了出来。的确,书就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读书二字,包含着一个广阔的天地,等着我们一步步发现,一点点品位,一层层深入。

早在远古时期,人类就尝试着创造文字,装订书籍。从早期的甲骨文一步步演变,进化成了如今呈现在你我眼前的书本,所以说,书是人类发展中的重要伙伴。

读书好

在我成长脚步中,最多的是书,最美的是书,最沉的还是书。可以说,书就是我生命中的阳光。读书使我有了精神,读书使我有了理想,读书使我有了前进的动力。我们可以从一些励志书上找到自己前进的方向,从文学名著上感受到中华文明的魅力,从修仙娱乐书中获得生活的乐趣。

读好书

读书好是不假,但也不可盲目阅读,应当要有选择性的。好书固然对我们有益,但只要沾上不健康、不向上的书籍,不仅对我们没有一点好处,而且对我们的身心健康不利,严重的甚至会误入歧途。自古就有“尽信书不如无书”之说,任何事物都不可能十全十美,不能盲目相信书,要作出理智的思维判断。否则就有可能使我们的思想产生迷茫,甚至很难摆脱。所以说,书是要选择性地来读,才不会因自己过度的信任书而耽误了自己本应拥有成功的最佳之机。

好读书

俗话说,兴趣是最好的老师。要想努力汲取书本中的营养,就应该学会培养自己浓厚的阅读兴趣。只有具备这种兴趣,才能引导你进入丰富多彩的阅读世界。你才会发现知识的海洋中确有像珍珠一样精美的贝壳,确有像瑰宝一样高尚的人格魅力。知识的世界是无奇不有的。

书,记载了世界上千千万万的真理,呈现出生活的.千千万万的画面,它就是我们民族的灵魂。我国素有礼仪之邦之称,得源于每个龙的传人的不懈努力。

读书好,读好书,好读书。我们会永远带着这句话去经历生命中的每个瞬间,让那浓浓的书香永远萦绕在你我的心田。

【篇十:用心去读】

喜欢上了一件事,在午后的时光里,坐在窗台上,暖暖的阳光洒在书上,此时拿来一本书,或是激励心灵的励志书,或是惊心动魄的战争史,或是意义深重的小说,或是调节心灵的童话。总而言之,书仿佛就是一个仙子,为我的生活带来美好和快乐。

想读。早上起来后做了做作业,去外面跑了跑步,回来后已是劳累,这时思虑起了昨儿读的书。不知道鲁滨逊在流落荒岛时是如何生活的,一时间就想拿过书读一读,劳累瞬间烟消云散。乐读。在书柜上取下了《鲁滨逊漂流记》,翻开书一看:面对可能野兽袭击的鲁滨逊,面对挖掘洞穴居住的鲁滨逊,面对重回破船寻找食物的鲁滨逊。我被鲁滨逊顽强的意识所感动,越发地融入于故事之中。此时空气变得更暖起来,我渴望着继续阅读下去,我想这是每一个爱好读书的人共同的想法,有书的时光仿佛就是有梦的时光。

思读。鲁滨逊在经历种种困境后,开始研读起了《圣经》,他通过读书对每天的生活起了很大的帮助,但是同时他也洗礼了心灵,明白了生命的真谛。在阅读鲁滨逊的宗教信仰时,我不能理解他身为英国人的观念,但是通过反复阅读后,我明白了一个人的宗教信仰可以作为他生存下去的动力。这真是所谓“书读百遍,其义自见。”所以在读书中需要用脑袋去思考,更需要用心去体会。

一个下午,有些人可能在游戏中荒废,有些人可能在旅游中欣赏美丽的风景;但是,我认为读书未尝不是最好的生活方式,就如“读万卷书,行万里路。”一举两得,何乐而不为?

因此,我喜欢读书,更享受读书带给我的感觉,或紧张,或悲伤,或快乐,或激动。像是五味杂陈,往我的生活中泼上不同味道的调料。可读书更是一种过程,一种享受的过程,爱读书之人必定觉得读书乐趣之大;那些不喜欢读书的人,是因为他们没有找到一种享受的感觉,因此不愿意读书。其实,他们缺乏的正是用心去读书,读书人懂得用心,因此广读群书,知识渊博。

所以,心有多大,生活就能多美好。请以心享受读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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