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混战的作文

【篇一:谈新鲜感】

新鲜感是创造力的表现,正因为有了新鲜感,我们的生活才不会乏味;正因为有了新鲜感,我们的生活才会缤纷多彩……只有每天善于寻找新鲜感,生活才会永远“新鲜”。

因为有新鲜感,莱特兄弟发明了飞机;因为有新鲜感,爱迪生发明了电灯。新鲜感不仅是伟大发明的推动力,而且是快乐的源泉。

最近这几天,我们班也发生了好多的新鲜事。一天的生物课上,老师讲了如何种植植物,小科学家沈柠顿时来了兴趣,便兴致勃勃地跟同桌王倩说:“王倩,听老师讲的好有意思啊!不如我们俩比赛,看谁种的花最茁壮最漂亮!”王倩犹豫了一会儿,沈柠挑衅地说:“你该不会害怕了吧!”听了这话,好胜的王倩急了:“比就比,输了你可不许哭鼻子。”第二周,沈柠和王倩都带来了花盆和花种,开始了种花大战,其他同学也饶有兴趣地观看这场大战。两个星期后,她俩的花都长出了嫩芽,未见分晓。

再下一个星期,居然有好几位同学也都带来了花盆和花种,准备加入这场没有硝烟的战争,我们班顿时多了好几种植物,我们班勃勃生机的景象开始了。在这过程中,不断有新成员加入这场混战。大家在努力学习之余,都在细心地照顾自己的花草,希望它能在这次混战中拔得头筹,一鸣惊人。

几个月后,我们班出现了一个美丽而又新鲜的景象,不同的花朵竞相开放,争奇斗艳。老师说:“这真是一个神奇的现象,你们用自己的认真浇灌这些花草,装饰了我们班的一角。”这场混战并没有分出胜负,因为大家都在用心血、认真地浇灌这些花草,同时也浇灌了同学间的深厚友谊。

我喜欢新鲜的体验,它让我们在快乐之余,不断地学习到新的东西。

【篇二:吵架】

开学初的中午课间,我静静地坐在教室里看书,突然被教室外的喧闹声给吸引,正想走出教室门,不料碰到了远近闻名的班级“恶霸”——小威!

我见他向我走来,嘴角“奸笑”一般,我心不自然地想道:“人不犯我,我不犯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还是不招惹他好。”于是我便准备从他的身旁绕过去,可没想到他却来劲了,以为我害怕,他一下子就挡住了我的路,我很生气,大声吼道:“有病啊,我又没得罪你!”“随便我想干什么!”小威昂起高傲的头,回答说。我也来气了,又“敬”了他一句:“真神经!”我的话刚落,小威立马打了我一拳,我来不及回味那拳头的痛味,我也跟他动起手来,很快,我俩进入了一片混战。

有人火速把情况报告了班主任老师,老师闻讯赶来,只见我和小威身上都有抓痕,衣服一片狼藉,头发混乱,老师吼道:“继续用力打,往脸上打!”其实,闻声“老师来了”我俩早就乖乖地停下来,站在原地。

“……同学之间,动不动就动手争吵,窝里斗,成什么样,吃了饭那么有力没地方使,现在就给我到田径场跑五圈再回来……”

现在回想起来,老师训斥我们的话语大多忘记了,但我在边跑边检讨中认识到了错误:“同学之间要和平相处,相互交谈时语言要文明,要做一个好少年。不是所有的事情都是能通过打架才能解决的。”

说来也奇怪,从那以后,我和小威再也没打架了,竟然慢慢地成为了好朋友。

【篇三:难忘的研学之旅】

接连下了好几天的雨,周六终于放晴了,我们班的同学在热心家委的组织下,如期到金井镇围头村军事训练基地开始研学之旅。

一到训练基地,教官就让我们先去换上海军陆战队的军装。接着开始军训,教官先教我们站军姿,待我们个个都能站得笔直后,又教我们敬标准的军礼和宣誓。经过一个多小时的军训,虽然很苦很累,但我觉得自己已然成为一名雄纠纠、气昂昂的小战士了,一股自豪之情油然而生。

接着,我们到附近的军营去参观叔叔的内务。一进入宿舍,眼前顿时一亮,我情不自禁地在心里暗暗赞叹:哇!好整洁呀!只见每一张床上的被子都叠得方方正正,棱角分明的,就连摆放的位置都分毫不差,这就是铁的纪律呀!

参观完内务,我们又转站鲍鱼养殖场,在那里,我看到了比五角的硬币稍小一点的绿色鲍鱼苗。鲍鱼苗吃的是鲍鱼菜,长到约一元硬币般大小时就可以吃饲料了。长大后的鲍鱼,内壳是五颜六色的像个五彩的调色盘,可神奇啦!

中午吃完饭后,我们稍作休息,又返回基地,用水枪玩起了真人CS大战,这也是我最感兴趣的环节。我们班对抗其他学校的一个班,战斗分为三场,每一场历时约半个小时。随着教官一声令下,双方的混战便拉开了序幕。当我和战友们提着枪,奋不顾身地冲向敌军阵营时,突然,我的后背和手臂传来一阵剧痛。啊!我被偷袭了!如果是真刀真枪,此时我已经挂了,这真是“出师未捷身先死”啊!所以在接下来的战斗中,我的警惕性更高了,在攻击他人之前,我会先寻找一处藏身之处,既有利于掩护自己,又可以攻击对方,真是一举两得啊!可好景不长,对方使用了烟雾弹,我军便乱了阵脚,顿时被冲得四分五散,不能互相联络,对方趁机大逞威风。可烟雾一散,我们奋起反攻,他们被我们打得落花流水,抱头鼠窜……

直到下午五点,混战才在大家意犹未尽中结束了。我们怀着依依不舍的心情离开了围头村,结束了这次难忘的研学之旅。

【篇四:我心中的英雄优秀作文】

从古至今我们中华民族出现过许多英雄人物,我最敬佩的还得是曹操。

曹操生在一个宦官世家,曹操的父亲曹嵩是宦官曹腾的养子,曹腾在汉桓帝时被封为费亭侯,曹嵩继承了曹腾的侯爵。

年轻时期的曹操机智警敏,有随机权衡应变的力,而且他比较任性,放荡不羁,既不修品行也不研究学业,正因如此当时的人并不认为他能做成什么大事。

但事实并非如此,在东汉未年的军阀混战中,社会经济遭到严重破坏,土地荒芜,人们背井离乡,流落四方。面对这种情景,曹操实行了一系列政策来恢复经济,稳定局面。这对社会经济的恢复和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汉献帝被西凉军争夺,各州郡牧守都在拥兵自强,断绝纳贡。整个中国的局面是群雄割据,军间混战。在这种危难之际,曹操挟持穷途末路的皇帝,迁都许县,以武力削平北方群雄,力图进而统一中国,起到了稳定东汉朝政局面的作用。

曹操对文学、书法,音乐等都有深湛的'修养。著有《孙子略解》、《兵书接要》、《孟德新书》等书。曹操的诗歌,今存20多篇,全部都是乐诗。

历史上对曹操的评价也有很多,这其中说的有好也坏,田丰说“且操善用兵,变化无方,众虽少,未可轻也。”赵云也说过“国贼是曹操,非孙权也。”在我看来曹操是一个聪明绝顶、坦率真诚、豁达大度、大家风范的英雄,当然曹操并不只有优点,他的缺点也是有很多的。但我觉得他的优点值得我来学习,曹操就是我心中的英雄。

【篇五:我是一只蚂蚁】

我是一只在蚁巢里生活的蚂蚁,而且是蚂蚁大将哦。

我的使命是保护这个黑蚂蚁巢,防止红蚂蚁来袭。有一天一只红蚂蚁悄悄的来到黑蚂蚁大队,一口咬断了“参座”的头,黑蚂蚁大队立刻沸腾起来,没有“参座”的指示红蚂蚁趁虚而入,黑蚂蚁和红蚂蚁开始了一场大混战。

可惜我队败下阵来,几乎全军覆没,红蚂蚁冲进蚁巢,残忍的杀死了国王,还夺走了所有的卵,。

我从尸体里爬得出来想再进去大战,可是,我已经有心无力足了。我敢保证不到十分钟,红蚂蚁大队就会把蚁巢全部摧毁,还不如走了的好。不不不,我不能做逃兵。我正想冲进去的时候,红蚂蚁出来了,眼看一切全完了。

我只好匆忙跑走了,但我能去哪里呢?正当我没办法的时候。我的助手突然跑过来。“将军,原来你没死!”助手兴奋地大叫起来。

“我带了一点点儿食物,我们分吃了吧。”我们吃完之后却遇到了比红蚂蚁,还要恐怖的是,我们遇到了这个院子里的小主人“杜鹃”,吓得我们慌忙拔腿就跑。

可是我的助手慢了一步,还是被他用脚残忍碾死了。可恶的红蚂蚁和人类,让我们团结起来,一起打败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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