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适度娱乐】
在我看来,作为社会某一元素的娱乐,乃黑夜一般的人生旷野上,突然飞出一只萤火虫。娱乐这一元素的出现,就表明人们需要娱乐,这是正常的。然而,若这一元素比重过大,是否就是一件好事呢?
当阳光太耀眼,便会刺伤了眼睛,之于娱乐业,可怕的并非其盛行,可怕的是因其盛行过度而导致整个社会浮躁化,精神文明虚弱化,泡沫化。青年追星、因娱乐而耽误学业,电视趋近以娱乐节目做主导等社会现状并不新鲜。父母、老师担忧,渐渐地领导也担忧起来了。勃朗尼如是说:“青春一去不复返,事业一纵永无成”。青春、事业悄悄地被娱乐“窃”走了。
由此看来,娱乐过度并不是一件好事。再观当下,善娱乐者能立足于今,不善娱乐者则消失于世,令人发笑。文化界、政界、学术界等趋近娱乐化。娱乐业将严肃的、不会说笑的人赶到了台下。通俗易懂的流行歌曲比饱含精华的古典音乐更让人容易接受,音乐的真谛渐渐在这无味的社会里淡去。向娱乐业发展并非不可取,但是要做到合情合理并非易事。众人皆吟:“浮生若梦,为欢何?”殊不知,光阴已被娱乐尽情“吞噬”去了。
娱乐亦有其好的一面,最近的“故宫博物院”,各种珍品在大众眼下“卖萌”,使中华文化传承之作更具吸引力和生动性,这种打破制度,杜绝墨守成规,以娱乐走进大众的方法值得学习,“死板”的文物在众人的眼皮子底下“活”了起来,在一定意义上促进了文化的传承与发展。
当一件贵重的物品在各地普遍流传起来,这件物品也就不再是稀罕物。“物以稀为贵”,而娱乐人人皆可得,我想这便是盛行的原因。究其根源,还是要谈到娱乐业的价值体现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