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怜子的作文

【篇一:民族之魂】

喜欢他的文风,喜欢他的人。天空中的《风筝》让我看到了一个敢于自省的他;从那个没落的“百草园”中,我看到了天真的他;“无情未必真豪杰,怜子如何不丈夫”,这是一个率真的他;《阿长与山海经》中,是一个懂得感恩的他。他便是鲁迅,从民国的烟雨中走来。令我惊讶的是,他已经活了一百三十岁了,那是跨越世纪的永恒。

其实他本该叫周树人的,本来是去当一名医生的,学医在仙台,学成后回到祖国履行他作为医生救死扶伤的义务。那是光荣的职业,穿着白大褂,中国人体弱多病,他确实应该如此。

可他拥有超乎常人的智慧。他在电影中看到了弱国国民的思想竟是如此软弱,清国留学生被派遣到日本也不过是把辫子梳得油光发亮,在阁楼上练跳舞罢了。如此而来,学医而成又有什么用?健全的体魄仅仅是让外强来随意凌辱砍杀的,民族的自尊心与自信力既已荡然无存,不待外侮之来,国家早已濒于精神幻灭之域。哀其不幸,怒其不争。于是,他开始了弃医从文的道路,拿起了笔……最坚实、最锋利的武器,像一个战士,在最前线厮杀、奋吼。于是,周树人隐退了,取而代之的是鲁迅,在那张起毛的宣纸上有力地写下:“寄意寒星荃不察,我以我血荐轩辕。”

头发永远笔直的朝向天空,像火一样,爆发着对这个世界的不满。这是个病态的社会。不直言,用一个个小人物的喜怒辛酸来讽刺、批判这个社会,像连环画一样,让国民党统治者笑着受骂,让这个腐朽的中国封建社会笑着受骂,鞭入脊里。

这样的人,应该是被称作英雄的。他没有丝毫的奴颜和媚骨,这是殖民地半殖民地人民最宝贵的性格!

他走得很安详,出乎意料的那样扬鞭而去。有的人死了,他还活着!他的精神因此升华,散落寰宇,得以永生,整个中华大地都已经深受其鼓舞。作为一个文学家,他已经完成了他的初衷——挽救中华人民的精神。他是我们民族的魂。惟有民魂是宝贵的,惟有它发扬起来,中国才有真进步。

中国进步了吗?答案是:仍需努力!那就让我们怀着民族之魂,挑起振兴中华的重任,向晴朗的明天,奋进吧!

【篇二:我喜欢这种爱】

“时间都去哪儿了还没好好看看你,眼睛就花了……”这是《时间都去哪了》中的一小段歌词,他充分体现出让我们如何孝敬父母,可是我却一次次伤害了我的父亲……

那是我刚上小学时,发生的一件事。我上小学时,邓雨琪还跟我同班,我们整天在一起嘻嘻哈哈,像个疯子一样,那种生活简直比神仙还快活,但爸爸刚一到家,就发“河东狮吼”,皱眉头说道:“你还是不是女孩子,能不能文静点!”

从这以后,爸爸每天把我反锁在房间里,那个他给我买了早教唐诗,每天让我背个七八首,简直是快要了我的命哇!直到有一天,父亲去喝喜酒。走时,带着一身喜气的对我说:“你给我踏踏实实在家里背诗啊!”可我根本没把爸爸的话放在心里,去找邓语琪和她一起去找刘琪。可是“天有不测风云”,爸爸在百忙之中赶回来要我背古诗,还说:“现在是竞争社会,你必须给我争上游,不能丢了我的老脸。”说完便又从包里掏出钥匙,结果我失信了,邓语琪还埋怨了我半天。

直到后来,我渐渐长大,爸爸也离我而去了。我才知道,爸爸在要求我背诗那时,就已经知道他不能陪我走完漫漫人生路,才会如此严厉要求我来表示对我的歉意!

是啊,母爱是伟大的,但是,父爱也同等伟大,柔情不输母性,正如诗中说的那样“无情未必真豪杰,怜子如何不丈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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