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社会实践活动】
3月22日下午,雪后初晴,第二十小学四年一班全体学生来到佳木斯市向阳法院进行一次别开生面的社会实践活动。
怀揣满满的好奇心与求知欲,我们在法院讲解员的一路引导和讲解中,依次参观了诉讼服务大厅、警务装备库、审判法庭、羁押室、审委会会议室和执行指挥中心等,了解了法徽、法槌、法袍的含义和作用,还亲手触摸感受了庄严的国徽、威严的法台、宽大的法椅,分别扮演了法官、书记员、辩护人、公诉人等角色。
活动接近尾声时,法院工作人员向同学们赠送了一批法律书籍,鼓励大家知法、学法、懂法,成为遵纪守法的好少年。
同学和家长们纷纷表示,通过此次参观受益颇多!
通过这次社会实践活动让我学到了书本里没有学到的知识,今后我要好好学习法律知识,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好公民。
【篇二:我最尊敬的一个人】
在我的成长过程中,遇到过许许多多的人,而这个人却让我最为尊敬,他就是我们的徐导。他长的瘦高瘦高,有着一双睿智的眼睛,留着小平头,高挺的鼻子显得更有精神,棱廓分明的嘴唇上长满了像钢针似的胡子。
前几天我们学校开展了“红领巾”模拟法庭。我们班也被分到了节目,我们的语文老师为了让我们演得更好,还专门联系到了一名法官做我们的总导演,他就是徐导。他身穿黑色的法袍,坐在椅子上,挺直腰板,双腿微分。在他身上绽放着神圣与庄严。
首先他让我们每人读一段内容,整个指导过程从头至尾他都略带着一丝微笑。他一会儿跑到那边皱起眉毛说:“这个语速太快,得再练练。”一会又走到这边说:“这句话读起来不通顺,必须得再改一改。”一会儿又一阵拳打脚踢,为我们做示范。他有时像一只活蹦乱跳的猴子,让我们哈哈大笑,有时却板着脸问得我们忐忑不安。他是那么的认真,那么的尽职尽责,替我们每人都选好了最拿手的角色。让我们见识了法官的严肃、理性、冷静。哦,这就是我心中的法官,他的一言一行都是我学习的榜样,让我受益匪浅。
他让我想起了列夫托尔斯泰的一句话,“一个人若是没有热情,他将一事无成,而热情的基点正是责任心。”我觉得他就是一个对生活有热情,对工作有责任心的一个人。我心里默默的发誓,将来我也要像他一样。
这就是我最尊敬的那个人——法官徐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