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青春因篮球而不同】
青春,是人生最美好的时光,是多姿多彩的,是热血沸腾的,也是刻苦钻研的!篮球,使我的青春有了一次巨大的转折。
因为小时候整体的游手好闲,整天只会吃喝玩乐,每当老师上课时准备点人回答问题时,心里总是会默念几百遍“不要叫我”,写作业时总会想尽一切办法糊弄过去,对于学业不屑一顾。坐下拿起书本开始学习后,刚坐没几分钟,心便飞向了窗外,视书房为“监狱”,游乐场便成为了“天堂”,手中的书本被我一把甩到了一边,由于内心的浮躁,使我的成绩一直不理想。而篮球,它改变了我的青春。
渐渐的,篮球走进了我们的课堂,最开始我对这些运动学习无动于衷,认为这又是一门老师千方百计为了“折磨”我的方法。可是到后来发现曾经和我疯闹的朋友都玩起了这项运动,而我在里面只算一个“菜鸟”我便下定决心去练习这项使我青春发生巨大改变的运动。
兴致勃勃的我走向了篮球场,拿出球后便开始了训练,投了几次篮后球依然弹筐而出,这使我对这项运动的兴趣大大减弱。无奈之下我只好从运球开始练起,可是球仿佛在跟我作对,不断地弹在我的脚上便向别处“跑”了,我便怒气冲冲的回到了家。
打开电视后,我看到了球星杜兰特的精彩锦集,不知不觉中,我便开始因他而喜欢上了打篮球。我的青春因此也将要由篮球而改变。
从此以后,每天我都会不厌其烦的回想杜兰特那打球的声音,分析如何学会他似魔鬼的步伐。最后,我从他身上领悟到了做事时需要的钻研和冷静。我的青春也从此因篮球而改变了。
接下来几次的篮球训练,我不再是从前轻易放弃的那个人了,变得坚持不懈了。每当我球运丢时会不知疲倦的去捡,步伐不清时会平静去分析,还会不断地检查动作是否正确。每次直到汗流浃背时才肯回家。最终,我成为了班里的“得分王”。篮球,给我的青春带来了天翻地覆的变化。
从此以后,在每次的课堂上老师提问我问题时,我不会再去忧虑了,而是会虚心的去认真倾听。在学习时我已经变得乐在其中了,有时钻研题目会进行几个小时。篮球,使我的青春而不同了。
现在,每当我看见篮球时,回想接触篮球之前和之后的我这天壤之别的对比,我只想说:青春,因篮球而不同。
【篇二:安天命】
甘罗发早子牙迟,彭祖颜回寿不齐。范丹贫穷石崇富,八字生来各有时。作为二十一世纪的新少年,对于人生的看法,我是安天命的。但在安天命之前,需要尽人事。
有人认为生命在于宽度,有人认为生命在于珍惜,有人认为生命在于价值,而我认为生命在于安天命。这种天命不是你松散懒惰的借口,不是你半途而废的慰藉,更不是你自甘堕落的理由。它是你拼尽全力后的豁达与释然;它是你钻牛角尖后的格局与顿悟;它是你低调谦逊的胸怀与气度。
作为“千年老二”的李宗伟先后获得了三次奥运会亚军,世锦赛亚军等一些列亚军,他距离冠军始终差着一口气,但是你很难否认他的伟大,因为他拼尽了自己的全部力量。尽人事而求不得,那便只能安天命。如果强求第一反而会让结果更糟糕。享受尽人事的过程,也要怀着安天命的心态。
不仅李宗伟如此,NBA巨星埃尔金贝勒也是同样,服役14个赛季8次进入总决赛,可8次总决赛没有一次夺得总冠军。场均38。3分的他,比之于10个得分王的乔丹还要高出不少,可即使这样他也没能得到一个属于自己的得分王。最讽刺的是在他退役的当年,他所在的洛杉矶湖人队常规赛打出33连胜,并夺得总冠军。所有的一切都与他巧妙的错开,但是他做好了自己,成为了NBA的无冕之王。
你可以苛责安天命的人,但你无法嘲笑尽人事后而安天命的人,维纳斯断臂,观世音千手。生命总是充满着戏剧性。当你做到最好的自己以后,无论是成功还是失败,还请以安天命的心态面对,因为你无愧于自己,无愧于生命。孔明明灯借寿未果,不能称其不忠;豫让刺赵襄子不得,不能称其不义。生死有命,富贵在天。努力到了尽头,还得听其自然,勇于接受现实,我认为也是一种成功。
有的人因为一次努力后的失败颓废抑郁,一蹶不振;有的人因为一次努力后的失败投机取巧,营私舞弊;有的人因为一次努力后的失败嫉贤妒能,勾心斗角。当人生中没有一点安天命的胸襟,又如何能成就一番事业。
安天命,可以让人在山重水复中找到柳暗花明的道路;安天命,可以让人在筋疲力竭后获得笑对人生的勇气;安天命,可以让人在饱经风霜后感受春光明媚的温暖。安天命,要在尽人事之后。
【篇三:我就是篮球迷】
从初一起,篮球已是我的至爱。直到现在我可以讲一句:“我对篮球爱得疯狂!”我就是一个篮球迷。
“铃——”宁静的校园里响起了放学铃声,坐在书丛中自修的我,犹如出笼鸟,张开那“保养”已久的翅膀,飞到了篮球场上去。
球场离教学楼有三四百米,但热血沸腾的我为了早点打球,在短短的几十秒就冲到球场。一到球场,先来一个花式上篮——upandunder。才停下来放下身上的东西,接着就兴味盎然地一个个练射球。
同学们随后赶到,我们就“开场”了,我总是做“独食王”,只有在“敌人”围攻的时候才传球,但队友总相信我,这使我无疑成了“得分王”。
充分利用时间是我的强项,学校给我们的放学时间是下午4:40——6:15。这段闲余时间一共有95分钟,前90分钟我都在打球,而后5分钟就去吃饭,接着就百米冲刺跑回课室自修。
当然,爱打球的我必然喜欢看球赛。特别NBA的各种赛事,连吃饭的时间我都不放过。看到精彩处,更是让我手舞足蹈,欣喜若狂。
每次看完球赛后,我总会到附近的篮球场去模仿球星的动作。在球场上有时会看到别人偶尔使出一招半式的新球招时,我便马上逮着他不放。一直让他教会我为止。回家后,我会一次又一次从回忆中琢磨在球场里打球的每一个细节。每次总是越想越精彩,越精彩就越兴奋,接着就忍不住找一个地方反复练习,一练就是几小时,忘记了时间,忘记了自己,心中只有球。
我呀,就是一个篮球迷!在与篮球的那份默契中,我也找到了青少年的那分蓬勃潇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