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带着墨香的生活】
“腹有诗书气自华。”书可以由内而外地去改变一个人,是人们的精神依托,也是人类传递文明的薪火。
刚上小学,我迷上了儿童文学。吃饭在看,坐车在看,何时何地都捧着一本书。一个个机灵可爱的汉字在书上跳着一曲曲优美的舞蹈,将我迷住了。一次上课,我低头看着桌肚里的书,老师发现了,他没有撕书,也没有没收,更没批评我,只是语重心长地说了一句:“看书是件好事,可要挑时间看。还有,别只是局限于儿童文学。”至此,我再也没有在课上看过书,反而课余时间看的书越来越多了。我的涉猎范围也愈加广泛,散文、诗集、小说、科普文……我喜欢在书中寻找一个小小天地,没有喧嚣,没有烦恼,只有迷人的墨香。
父母亲也爱看书。家中的各个角落都摆满了不同的书,房间、客厅、厕所、厨房都会有书。晚上的八点,是我们家最安静,也是最温馨的时候。一家五口手中都捧着一本书,在沙发上静静地坐着,目不转睛地阅读。很安静,似乎听见了虫子爬动的声音;很沉浸,似乎地震来了都察觉不到;很温馨,似乎让人见着了都忍不住参与。九点,父亲还会让我们摘抄句子,交流阅读心得。我爱读书,更多的是家中对我的影响。
因为阅读,我知道了友谊不只是“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更是那岸上的踏歌,南浦的骊曲,灞桥的柳条,和阳关的杯酒;我知道生活不只需要保尔面对自己的顽强与坚毅,更需要鲁滨孙面对绝境的聪慧与魄力,史密斯在小岛创造一个小世界的团结与友爱……当我读到康塞尔在缺氧的环境下,把储存罐中的氧气留给了主人阿龙纳斯;阿廖沙在三兄弟掉进井里时,英勇救了小弟弟;神瑛侍者贾宝玉,绛珠仙草林黛玉托身红尘,以了前世未尽之缘时,我因着书中人物的温情而潸然泪下。
我热爱看书,因为灵动的汉字让我沉迷;我热爱看书,因为清芬的墨香让我陶醉;我热爱看书,因为书中的温情让我动容。我热爱书,爱它胜过一切。
【篇二:窃读记】
我窃读过好几次,不过,印象最深的还是那两次。
迹一:放学回到家,我就直奔书房,急匆匆地把作业拿出来,再把书包丢在沙发上,开始一本正经地写着,其实我心里却想着放在客厅的那本漫画,就在心里打着小主意。
如果去拿,风险太大了被妈妈发现就完了;如果不去拿,心里总惦记着这回事“三心二意”地写作业,质量太差,妈妈也会起疑心。我停下笔,纠结着要不要去拿,正准备起身,又想坐下。还没等我做出决定,老天爷似乎读懂了我的心,在空中下令,令妈妈去扔的垃圾。机不可失这么好的机会我怎能错过?妈妈一关门,我便冲出书房,拿起漫画,把翻动的东西放回原位,再冲回书房,翻阅起来。
我在心中暗暗窃喜:哈!妈妈,你不同意我看,老天爷可同意!真是天助我也!我就争分夺秒地看了起来。我像一匹恶狼,贪婪的汲取着知识,虽然是漫画,但不是嘻嘻哈哈一下就过,学不到任何东西的,他是严肃正经的科普文。
我看得正起劲呢,“嘭!”一阵巨响,吓得书掉在了地上,我的心一跳,立马感觉大事不妙,赶紧捡起来,霎时脸变得一阵红一阵白。妈妈也闻声而来,我只能说是一不小心弄掉语文书,妈妈也没有再追究。
迹二:经过上次的窃读经验,首先就把漫画藏了起来。当然,这次回家作业我在学校就做完。为了防止妈妈突然袭击,我拿了一本又大又厚的书,把漫画夹在里面看。由于妈妈在干活,脚步一会儿走进,一会儿又远去。我也一会儿藏好,一会儿拿出来翻阅。翻藏了几个回合,我就明白敌方的战术和军情了。战术:若隐若现,声东击西。军情:内部粮草不足,军心不定,总爱声东击西,想令敌方体力值为零,却害了自己。
陈将军无可奈何,只能亲赴战场,进行自己的计划安排个行程。由于我方的多次受骗,我方派出了奉上者,在敌方的必经之路,设下埋伏。我小心翼翼,生怕被妈妈发现。发现了1、没书看了;2、臭骂一顿;3、继续做学而思网校烦人拓展。
妈妈见平时好动的我没出声音,觉得有猫腻,变亲自驾到,看个究竟。好奇心,害死人;防备心,保护人。我把漫画一藏,看这本作文书,妈妈见我并不在偷看iPad,便驾长车,回城煮饭!
两次窃读,真让我印象深刻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