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听法治教育课有感】
今天,我们全班听了一堂关于“反对校园欺凌和暴力”为主题的普法教育课。整堂课中我的神经都紧绷着,从一件件案例中,我收获颇多,感慨也挺多。其中令我深思的,不仅是校园霸凌事件之多,更是被欺凌同学对法律知识的孤陋寡闻和他们的无助、可怜。
在法官讲述的四个案例之中,被欺凌同学对法律知识的一无所知让我大跌眼镜,他们的胆小如鼠和无助使我被深深震撼。案例一中的小王,因为被小吴所迫,不敢将此事告诉别人,结果每天的零花钱、早餐钱都被小吴“卷走”了,因此而面黄肌瘦,由一个阳光少年变成了古板、内向、胆小的男孩。案例二中的那个孩子,就是无助的代表。仅仅因为穿了一件漂亮衣服而被嫉妒,被疯狂地扇巴掌,从而在学校里不敢说话,连漂亮衣服也不敢穿了。这两个案例十分发人深省,令人沉思。
不光是这样,关于“法律知识知多少的”的话题,已经在网络上炸开了锅,记得我之前看的一篇报道:据大数据统计,全国参于调查的表少年中,有百分之十没有听说过《刑法》;有百分之十五不了解《刑法》;而有百分之三十,对《刑法》的认识不算多也不算少;剩下的百分之四十五,则是只知道《刑法》是政法方面的书,而且了解它的一些基本信息的内容的,但是不懂得用它保护自己。根据这个大数据,我们可以推断出青少年是多么地不了解他们的“护身符”—法律。所以,在中小学生中宣传、发展法律知识是势在必行的。
通过这实堂课,法官用简单实用的法律知识,解读了一个个生动鲜活、触目惊心的青少年犯罪案例,联系实际,以法论事,可谓是学校法制教育的一次“雪中送炭”,我真希望,青少年们一定要认真思考,努力规范自己行为,积极学法、懂法、守法、用法、护法,使这次法制教育起到应有的效果。我更希望青少年学习法治知识的人数更加多,范围更加广,从而在遇到一些涉及“校园霸凌与暴力”的事件时,能够用自己的法律知识,去保护自己!让我们一起,多多学习法律知识吧!
【篇二:法治在心中】
有人说:“法律是一条绷带,时刻制约着我们,同时也为我们做贡献。”而我说:“法律,它犹如一盏明灯,照亮我们前行的方向,只要我们心中有法,未来将是一片光明!”
守护神
法律是每个公民行使权利的武器。当我们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这个武器就是我们的守护神,他能帮助我们全身而退,解决问题。他,是公正的裁判,是正义的化身!
记得去年,外公家发生了一件惊天动地的事情,乌云笼罩在每个家庭成员的脸上。“我们家新盖不久的房子,受到邻居打底桩的影响,主梁都裂了好几个裂缝。”听着外公和妈妈的对话,我知道了事情的严重性,盖房子不是小资金能够解决的问题,那房子身上流的是外公一家子辛勤的汗水呀!外公还了解到原来邻居用的是高层建筑用的深沉底桩,这种底桩导致50米之内所有的房子都会受影响,是违法的行为。外公家距离最近,影响也就最严重,一旦下大雨,房子就会进水,这难道不成危房吗?
当外公找到邻居协商,要求邻居停止盖房时,邻居还满不在乎,不依不饶,我行我素。情急之中,无奈之下,外公搬出了法律条约,告知邻居,他们这种行为属于违法行为。再不停止盖房方式,协商解决问题的办法,他们将受到法律的制裁。邻居只好乖乖让步,停止用那种深沉底桩,还拿钱要让外公家维修房子问题。
你们看,法律这位青天“包大人”,是不是法力无边呢?没错,他神通广大,无所不能,是正义的化身,也是我们的守护神!
引路人
法律是文明之花,也是我们成长的引路人。我们应与法同行,时刻审视自己的行为,做一个知法守法的好公民。
前几年,记得在曾爷爷的葬礼上,聚集了很多亲朋好友。其中有一个比我大几岁的哥哥——阿宽。他长得又黑又瘦,眼神混浊,因年纪相仿,贪玩的我一直缠着他讲故事。而妈妈则神情凝重,她像胶水一样,紧粘着我,眼睛一直盯着我们,一刻也不肯松懈,仿佛一松手,我就会消失一样。
后来妈妈才告诉我,原来“阿宽”哥哥是有吸毒史的,他从小因父母离异,很早就缀学,交上了不良朋友,走上吸毒违法犯罪道路。他呈一时之快,毁了自己。再怎样的躲藏,他还是没能逃过法律的制裁,被拘捕,送戒毒所教育。希望从今以后,宽哥哥在法律正确的引导下,彻底改头换面,重新做人。正所谓,浪子回头金不换。
我们朝气蓬勃,正处于一个充满幻想与理想的年纪,应该去点燃智慧的火花,而不是去触碰法律这条高压线。“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我们要摆脱冲动与鲁莽,沉稳理智对待生活中所发生的事情。
法律,是我们忠实的守护神,也是我们成长的引路人。心中有法,与法同行,我们将走出属于自己的精彩人生。
【篇三:法治教育活动心得】
这个星期五上午,我们五年级全体师生去李伟强职业技术学校学习。来到门口,已经有一位老师带着两个中学生在门口迎接我们了。
我们跟着领路的老师和同学,来到五楼的展厅。展厅每到一个区域,就会有不同的解说员为我们讲解。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是墙上的二十几个圆板,一按它,这几个圆板就会转过来,上面写着一些法律知识,如一岁就是一出生就会受到法律的保护。我今年刚好十一岁,我就特意看了一下。我发现十一岁是容易犯错的年龄,平时要控制一下自己的情绪。
在介绍毒品的视频上,我们亲眼看到很多人经受不了毒品的诱惑,吸食了人工毒品后,出现幻觉造成惨剧。一个吸食毒品的人在产生幻觉后,残忍地把自己的亲生父母都杀了,吸毒的人没有人性啊!可见毒品是万万沾不得的。
看完展厅,我们就去了礼堂,去听青年检察官的讲座。他教育我们如何做人才不会犯罪,如何去利用法律保护自己的生命安全。我们还学了一句新口号:“不要打架,打输住院,打赢坐牢!”这句话深深地刻在我的心里,会记一辈子。
在这次学习中,我学会了法律知识,我们不能去碰社会上邪恶的毒品,那会引火烧身上还要懂得用法律保护自己,让自己更安全。
【篇四:法治阳光,照我成长】
不要因为漂亮的外表而任意采摘,不要因为好奇的心里而去盲目尝试,面对诱惑,正确的说:“不”,莫让自己的迷茫而失去青春的年华!
当我看到一条新闻时,15岁少年因为吸食毒品,而杀人抢劫,最终被永久的囚禁在高墙内忏悔,他曾是学院里的三好学生,父母谈起儿时的他,如数家珍,在父亲眼里,下棋总是赢父亲,在母亲眼里。他的心很细,总是疏而不漏,让人无法想象到他在青春年华成了一个杀人犯,他也曾试过戒掉毒瘾,可面对好奇、美丽时,他有无从选择,换来的只是更加放纵自己的盲目选择,最终,让他吞噬了自己,走上了绝路,是他自己亲手结束了青春的美丽!
当我看到一条新闻时,16岁的少年因为青春的叛逆,自甘堕落,喝酒解闷,寻找刺激,常常与社会上的问题青年混在一起,老师不断地找他谈话及关心,不断地开导,父母也为他担心,而少年却不听,他已迷失自我,就如风筝断了线,多年的牵养还是失了约,消失在父母的能力范围,最终逃离了那条地平线,他无法弥补冲动的那一刻,最终他还是走进了人生的另一个领域,过着与年龄不相称的生活。
曾经的一个女孩在街道上玩耍,她很小,才四五岁,她很开心,就在这时,马路对面有一个卖棉花糖的叫卖,便走过去,远处正驶来一辆面包车,出来意外,面包车从女孩身体上压过,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而这时并不见司机下车,而继续行驶,却加大了油门,再次从小女孩的身体上压过,最后,司机逃逸了,但街道不远处的摄像头记录了这个过程,想到这,是否有所心酸,在这个世界上,也许人没有那么好良心,没有那么多牵挂,但这个女孩,这个四五岁的小女孩却有自己的家人,他的家人需要他,这个世界在没有了这个女孩。
同学们,青少年是国家的未来,未来的国家是法制的国家,而法制的国家只有尊重法律的人才能创造出来,而我们今天的中学生是明天国家各项事业的接班人,将要承担依法建国,依法治国,依法发展国家的神圣使命。
发展伴我们成长,法制教会我们成长,法治才能让我们的生活更加美好,而我们早已习惯美好,习惯安稳,这些,法治才能给我们。
发治是我们的希望,在风的痕迹中慢慢划过,伴随我们长大。
法治阳光,照我成长!
【篇五:记一次法治教育活动】
2017年12月22日,我们学校五年级的全体师生用一个上午参观了李伟强职业学校,让我学到了不少法律知识。
首先,我们上到学校的五楼,一所宽大的展厅映入我的眼帘。我看见一面蓝色的墙,墙上有许多圆块,不同的圆块上写着不同的年龄段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什么。让我明白了我这个年龄要学会独立、自理。我还知道14岁是个危险的年龄,那时候我读初二,到时我可要小心点。
接着,我们看见一个锁着的柜子。透过玻璃,我看到里面摆着各种瓶子,不同的瓶子里装着不同的毒品,柜子上配有图片,上面介绍了不同的毒品对人体健康的危害。如,鸦片、冰毒、海洛因等,全部都是一沾就会上瘾,一上瘾就会失去人性。一失去人性就会违法犯罪,甚至走上杀人或自杀的不归路。
然后,我们坐到了一个大屏幕前,观看关于毒品危害的视频。上面记录了许多因为吸毒杀父轼母、伤害亲人或自杀的事例,每件事都让我感到震撼。如今,社会上吸毒的人数正逐渐上升,因吸毒引起的凶杀案也越来越多。这个强大有力的恶魔之手已经向我们人类发起了挑战。所以,我们一定不能吸毒,不能把人生输给毒品!
最后,我们来到了一个大礼堂。坐下来后,一名正气凛然的警官给我们讲法律知识。一名同学问:“如果一个人要打你,你为了保护自己,不小心把他打伤了,这算不算犯罪?”警官回答说:“这不算犯罪。你是为了自卫才打伤他的,并不是有意要伤害他。”他教育我们要多学法律知识,用法律保护自己。
回到家后,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这次去李伟强职业技术学校的参观学习,让我懂得了许多法律知识,以后我要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