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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的人物福尔摩斯

【篇一:我喜欢的人物福尔摩斯】

福尔摩斯这个人物,可谓是人人皆知的一个小说角色,其作者柯南。道尔也被誉为“侦探小说之王”。

我喜欢作家笔下的夏洛克,也喜欢荧幕上的。

柯南。道尔写的作品主要有《红发会》、《四签名》、《血字研究》、《巴斯克维尔德猎犬》等著作。在《福尔摩斯侦探全集》中有这么一句话:“几个星期过去了,我对这个人越来越感兴趣。就是最冷漠的人见了他,也会为他的相貌所吸引,他身高六英尺多,身体异常消瘦显得格外颀长,一般情况下,他的目光异常锐利,仿佛能看穿人心,一只鹰钩鼻子又窄又长,给这副相貌平添了一丝机警、果断的气质;方正的下巴向前突出,流露出坚韧和毅力。”

我也看过安德鲁。莱恩写的少年福尔摩斯系列《死亡云》、《红水蛭》、《黑寒冰》、《火风暴》。书中小夏洛克未受到阿米尤斯·克罗先生的教导就表现出了大大的逻辑推理的能力,对此我只有一句:“矮油,不错嘛。”安德鲁。莱恩在作者后记中说道,“福尔摩斯性格多变,复杂而敏感,只有道尔本人能写出他的本色。”

关于福尔摩斯的电影也是很多的,莱恩评价,演的最好的莫过于比利。怀尔德导演的《福尔摩斯秘史》(The prirate life of Sherlock Holmes)中的罗伯特。斯蒂芬斯,他塑造的福尔摩斯是个复杂而敏感的形象。他表演精彩绝伦,让人觉得他傲慢无礼的外表只是虚像而已,目的是为了不让自己受到伤害。从他的演技,我能看到柯南。道尔笔下的夏洛克已经长大成人,变成他的样子。

如你所见,在各位作家一笔一画的描绘下,夏洛克是个自负、多疑,复杂的人物,擅长拳术、小提琴 、植物学(有毒植物),地理(仅限于使用方面)等。他有一张让人看一眼就忘不掉的脸,正如福尔摩斯探案集所说,这是一张让人难以忘怀的脸。

我很期待,也很好奇夏洛克如何从一名无名少年变成一位大名鼎鼎的神探?我们还有什么憧憬?侦探界的作家们能够给我们带来什么样的惊喜?

【篇二:我喜欢的小动物】

我家有一只小白猫,它全身雪白雪白的,所以我给它取名叫"小雪球"。

它长着一对三角形的耳朵,水灵灵的眼睛,像一双透明的水晶球。中午,它的眼睛眯成一条缝。晚上,它的眼睛又大又圆。所有,小雪球白天睡大觉,晚上才去捉老鼠。眼睛下面一有个嗅觉敏感的鼻子,每当妈妈切肉时,小雪球总是触着我的腿,喵喵地叫,好像在说:"我要吃肉,我要吃肉"。鼻子下面有一张小嘴巴,叫起来,喵喵喵的,非常好听。如果它蜷在那里,就像一团雪白的大棉花球。

每当我放学回到家的时候,刚打开家门,小雪球就向我扑来,在我手上舔来舔去,痒的我直大笑。

当我写作业的.时候,小雪球总会呆在我身旁,等待我写完作业和它玩耍。

当我睡觉时,小雪球总会对我喵喵的叫几声,好像在对我说:"晚安,我的主人"。

我喜欢我的小雪球。

【篇三:我最喜欢的动物】

“汪、汪、汪。”这是谁在叫呀?原来是我最喜欢的小动物——小狗在叫呀!我特别喜欢小狗的眼睛,又大又圆,而且颜色非常多,有蓝白相交的,有深蓝深蓝的,还有黒亮亮的等等。

狗,大家都喜欢,人们都说狗是人类的好朋友。狗可以在主人不在家时看门,只要坏人听见了狗叫声都不敢去偷东西了。

前几天我拿了一本书随手看看目录,一个题目吸引住了我的眼球。那题目是《载入历史的`狗》,讲的是一只狗和主人去当兵,主人不小心中了枪,死了,那只狗冲向结果主人生命的那个人,一口把那人的三个手指头咬下来带回去给主人。因为狗主人死了,所以军官们把狗送给了别人。一天,有个人走过来,那狗冲上去一口就把那人咬死了。众人要把狗拿去杀了,狗的后主看见那人手上少了三根手指,知道那是当年杀了狗的主人的那个人。狗为主人报了仇,可因为过于激动,狗引发了脑溢血,也倒下了。

这多么感人呀!狗最大的优点就是忠诚,看到主人有危险,就会奋不顾身地挺身而出,就算主人死了,它也忠于主人!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动物——忠诚的狗。

【篇四:喜欢的动物作文】

我最喜欢的动物是,可爱的泰迪狗。泰迪狗有白色、奶油色、香槟色、杏色、红色、巧克力色、灰色、黑色。

我家有只泰迪叫甜甜,长着一身巧克力色的卷毛。圆圆的.黑眼睛和三角形的黑鼻子看起来萌萌的,不动的时候像是一只玩具狗狗。小泰迪非常聪明,它能听得懂我们对它说的话。喜欢黏人也爱撒娇,看到我会像个小疯子一样上串下跳;它很小,像长不大的小精灵,但很机警;它爱吃狗粮又爱洗澡,很讲究营养和卫生;而且很爱臭美,爱打扮,爱穿漂亮的衣服,还爱拍照!妈妈说,养狗狗要给他领证,给他体检,还要打预防针,给它健康,这样才是真正的爱狗!

我属狗,我也喜欢狗,更喜欢泰迪狗。我和爸爸约定了,等我考上大学,爸爸会给我一只白色的泰迪。我要努力,好好学习,泰迪--我来啦!

【篇五:我喜欢的卡通人物】

有人喜欢哆啦A梦,因为他有一个什么都有的口袋;有人喜欢喜羊羊,因为他机智勇敢,阳光帅气;还有人喜欢柯南,因为他是一个聪明,帅气的人,还是一个侦探高手……而我,最喜欢《熊出没》中的主角:熊大。

熊大它有一个圆圆的肚子,红白相间的棕毛,连鼻子也是红色的,最主要的是它有一双听觉尖锐的耳朵。

它也是一个能保护好弟弟的好哥哥,在熊二受到危险的时候,它总会挺身而出。用它聪明和智慧,每一次都把熊二从危险中救出来。举一个例子,在熊二被光头强抓到的时候,熊大刚好经过,它一看见自己的弟弟被光头强抓住,就马上冲到光头强面前,它先是对光头强吼了一声,然后对光头强说:“放开我弟弟。”光头强想了想,又看看手中的枪,大声地对熊大说:“没门”。再向天上打了一声,熊大用手中胡萝卜向光头强一扔,就把光头强打得眼冒金星,熊大趁着光头强不注意,就把熊二飞速地拉到它身边,光头强气的火冒三丈,把枪拿起来就向着熊大它们打去,熊大和熊二飞速的逃跑,熊大看看手中的胡萝卜,大脑突然一“亮”,在原地站着不动,还挑衅着光头强,光头强更生气了,他这次比以前跑的更快,眼看就要到了,熊大就又把手中的胡萝卜向枪口扔去,刚好,光头强在那时发了一个子弹,然后就把光头强和他的枪一起炸飞了。

熊大的机智与勇敢,得到了我对它的喜爱,熊大的这种精神应该让我们去学习,去欣赏。你们有喜欢过熊大吗?如果喜欢,那就把你喜欢的内容分享给你的小伙伴吧!

【篇六:我喜欢的书中人物】

大家应该都熟悉《淘气包马小跳》这本书吧,这本书里有淘气的小男孩马小跳,有胖企鹅唐飞,有河马大嘴张达,有废话大王毛超,还有路曼曼和夏林果。

我最喜欢马小跳。马小跳在学校有时也是个明星人物,马小跳常常大错不犯,小错不断。马小跳的学习也是“名落孙山”,他在班级是倒数,他曾多次被叫到校长办公室、老师的办公室,可以说是每天去一次。每次他进老师办公室前,就像泄了气的皮球一样,垂头丧气,一走出老师办公室,就变得活跃了,蹦蹦跳跳的。

马小跳和大家一样也有一个爸爸和一个妈妈,他爸爸叫马天笑,他妈妈叫宝贝儿,他妈妈这个名字是爸爸取的,原来的名字可能都已经忘了。马小跳是个奇怪的男生,他喜欢有长长的头发的女生,比如夏林果、宝贝儿妈妈、林老师。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书中人物——马小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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