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痴狂的作文

【篇一:我眼中的他】

“孙启鑫。”老师点名让他回答问题,他本能地站了起来,习惯性地左看一眼,右看一眼。经过同学的窃窃提酲,“选A。”“为什么选A?”老师又问了一句。“那什么,”他低头看了一眼老师,又迅速的看了一眼题,“那个,x的平方加1不等于零。”“好,你请坐。”

他坐下之后,又东张西望,这儿看一眼,那儿说一句话,这又碰一下。

在他眼里,时间总是过得那么快,“铃……铃……铃……”,铃声响过,他又坐不住椅子,习惯性地东走走,西窜窜。他的身体除了睡觉,不,可能连睡觉时都没有休息过。总是肆无忌惮地动着。

虽然你看他整天蝇营狗苟,可考试却从不被谁落下。始终是班级前三名,去年期末在北片夺了个季军。你看他这么聪明,可有时候他的行为也会让人感觉到他很傻。

大雪纷飞,球场上满是皑皑积雪。只要下课铃响过,他扛着扫帚飞一般冲向操场去扫雪。即使别人提醒“老师不能让上体育课。”可他还固执己见,他坚持不扫完不行。和他相处久了,就会知道这是他对篮球的热爱,爱得痴狂。老师们也常常说,“你要把玩的劲头用有学习上……”这样的话,前半句几乎都一模一样。

说起孙启鑫和篮球的关系,这不仅仅是热爱所能代表的。他玩篮球的确是很出色的。他那黝黑的皮肤可能就是玩篮球晒的。

他总是说,“如果我再高点,我就扣了。”这话绝不是吹嘘,他总是玩一些MVP,虽然只是简简单单的几个动作,可对一个才1米70的初中生,是相当难的。他最崇拜的球星就是韦德,正如韦德一样,他就是我们班的“闪电侠”。突破虽说达不到如入无人之境,也并不是神来之笔,但堪称新庙中学一绝。我们不得不承认——那是他日以继夜的锻炼换来的。

孙启鑫在我眼中是一个活泼开朗,却又不免因为点小事就发脾气的俊才。虽然表面上平淡无奇,简简单单,内心却极不平常——痴迷于篮球之火藏于肺腑。他对篮球的热忱正如李白对酒的痴狂,吴道子对画的痴狂,王羲之对书法的痴狂。

【篇二:有一个喜欢的偶像是一件骄傲的事】

“追星族”这个词我们并不陌生,现在明星越来越多,追星也愈演愈烈,关于追星的议论也随之增加。我不知道大家是怎么看待偶像和追星的,但我觉得有一个喜欢的偶像是一件值得骄傲的事。

大多数人都有喜欢的明星,并把他们视为自己的偶像。但大都因为他们长的帅,漂亮;喜欢他们的歌或者某部戏里他演的某个角色。而这些喜欢仅仅只是表面,太过肤浅。

有的人认为自己很了解自己的偶像,去收集许许多多关于他们的爱好;喜欢的颜色;爱吃的东西。以为了解了这些就是超级粉丝了。然而做这些又有什么用呢?无非是在做一些无聊的事罢了。更甚的还有人为偶像痴狂,曾在报纸上看到一则新闻:“某女孩因为没钱去看自己的偶像,而逼自己的爸爸去卖血。”还有现在真人秀节目很火,有些粉丝为了看偶像而去跟车。对于这些现象我想说的是这些粉丝你们难道不知道这样很危险吗?你们为了一个本质上和你们毫无关系的人而不顾自己的安全这样对得起你们的家人吗?你们以为这是爱你们偶像的表现吗,错,这是给为你们的偶像添烦恼。偶像是因为粉丝才变得更好的,那我们粉丝是不是也可以为了偶像变得更好呢?

偶像就像是一个信仰,信仰是什么?就像是黑暗里照亮前方路的光,就像是梦想的动力,信仰是不需要挂在嘴边的,而是应该放在心里,在你坚持不下去的时候就想一想,告诉自己没有理由放弃,偶像都还在努力。像这样把偶像当作信仰,当作动力和他一起努力。粉丝与偶像之间,难得的不是一场场相遇,而是三观相同的默契。

我一直都觉得有一个喜欢的偶像是一件很了不起的事,他会发光,而且照亮我。因为我们羡慕并崇拜一些我们想要但我们身上又没有,他们身上恰好有的东西。我们可以在他们身上看到一些自己的影子,所以我们把他们视为自己的偶像。而正是这种力量推动着我们一步步向他们靠拢,到最后拥有那种东西。

偶像是信仰,是动力,但不是生命的全部,所以我们不要为了偶像而痴狂甚至变态,应该用正确的态度去看待他们,并且学习他们身上好的品质,让他们成为我们的一种动力。

每当有人问起,都底气十足,之所以变成现在的自己,是因为有个让我不后悔喜欢的他。

【篇三:转角便春暖花开】

那天,是我第一次见到他。清晨柔和的光线打在他的脸上,略黑的脸庞,瘦削的身材显得更加修长,长长的裤脚就那么随便地堆在鞋沿上,与他的整个着装格格不入,显得有些不羁。他不屑地扫视了我们一眼,可就是那一眼,却让我心里一慌,一种莫名的感觉涌上心头。于是,整个早上我的心似乎被揣进了一只小兔子,在他的哨声中一直蹦蹦跳跳。而他,我只知道是给我们带操的学长。

模糊的初遇就这样将他深深地烙在我的心里,烙得那么深,以至于怎么刷也刷不掉。从此,他就成了我心里的那只小兔子,每天蹦蹦跳跳。

想再次遇见他,想知道他的名字,想知道他的QQ,想知道他的一切喜好……循规蹈矩的平静生活就这样被他一点点打破。期盼再次早操时能相遇,可是却再也没见到那“不屑”的扫视。

开始去刻意而又不着痕迹地寻找他。小路,教学楼,餐厅,都曾撒下过一个女孩的期盼。那段时间,我喜欢上了凭窗远望,扫视窗外走过的身影,一个,两个,三个……期盼着,他会突然出现在的我的视线里。

就这样,在每天的期盼、等待中,我遇见了他,在餐厅的拐角处。

他独自一人提着暖瓶从打水的地方走过来,看到他,我心中一阵狂喜,继而装作路人般缓步而行。可内心的欲望让我不得不抬头看他。四目相对,世界仿佛已不存在,只有我和他。那一刻,心里的防线彻底溃塌;那一刻,心里激荡出绚烂的火花。而就在那一刻,我明白自己喜欢上了他,彻底地、不可自拔地喜欢。

那一刻,久睡的心灵苏醒过来,压抑的感情释放出来,致使我并没有注意到他的冷漠,没有在意他的感觉。

我,因此变得痴狂。跑操时,会故意找机会昭显自己。走路时,会故意出现在他面前。上网时,希望第一个看到的人是他。听宿舍同学讨论他时,会不由自主地偷听。看见他和别的女生走在一起,或者说话,心里都会涩涩的。懵懂的喜欢让我迷茫,让我困惑,让我不可自拔。

突然间就变成了林黛玉,悲秋伤春起来。看见落花,会伤感它的凋落;遇见细雨,会暗自流泪伴它滴答。

整个世界也因此黯淡无光。

一天天地消磨,无尽的黑洞让我沉陷。日益迷离的我找不到方向,考试成绩直线下降。老师的开导、父母的训斥、同学的不解,如同乌云般向我压过来,让我喘不过气来。

上网浏览,发现这样一段话:

丰盈的果实是经过一年四季的积蓄与磨砺而沉淀下来的。人的一生,本就应该经历春夏秋冬。秋天才成熟的果实,而你在夏天就过早地摘取,留下的只能是无尽的苦涩。

这段话中的一字一句冲击着我的心,夏天摘取的只能是苦涩?我开始反思,极力寻找自己喜欢他的原因,却怎么也找不到。

时间就在自己搜寻答案的时候悄悄流逝,一天,两天,三天……突然有一天,我发现自己已经好久没去刻意遇见他了,自己竟然不喜欢他了。曾经那么痴狂的喜欢,懵懂的喜欢,只属于自己的喜欢,就如午夜绽放的百合,纯洁而又短暂。

这淡淡的百合香一度让我沉沦,可一转角,便是蔚蓝的天空,便是春暖花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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