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痴狂的作文

【篇一:我眼中的他】

“孙启鑫。”老师点名让他回答问题,他本能地站了起来,习惯性地左看一眼,右看一眼。经过同学的窃窃提酲,“选A。”“为什么选A?”老师又问了一句。“那什么,”他低头看了一眼老师,又迅速的看了一眼题,“那个,x的平方加1不等于零。”“好,你请坐。”

他坐下之后,又东张西望,这儿看一眼,那儿说一句话,这又碰一下。

在他眼里,时间总是过得那么快,“铃……铃……铃……”,铃声响过,他又坐不住椅子,习惯性地东走走,西窜窜。他的身体除了睡觉,不,可能连睡觉时都没有休息过。总是肆无忌惮地动着。

虽然你看他整天蝇营狗苟,可考试却从不被谁落下。始终是班级前三名,去年期末在北片夺了个季军。你看他这么聪明,可有时候他的行为也会让人感觉到他很傻。

大雪纷飞,球场上满是皑皑积雪。只要下课铃响过,他扛着扫帚飞一般冲向操场去扫雪。即使别人提醒“老师不能让上体育课。”可他还固执己见,他坚持不扫完不行。和他相处久了,就会知道这是他对篮球的热爱,爱得痴狂。老师们也常常说,“你要把玩的劲头用有学习上……”这样的话,前半句几乎都一模一样。

说起孙启鑫和篮球的关系,这不仅仅是热爱所能代表的。他玩篮球的确是很出色的。他那黝黑的皮肤可能就是玩篮球晒的。

他总是说,“如果我再高点,我就扣了。”这话绝不是吹嘘,他总是玩一些MVP,虽然只是简简单单的几个动作,可对一个才1米70的初中生,是相当难的。他最崇拜的球星就是韦德,正如韦德一样,他就是我们班的“闪电侠”。突破虽说达不到如入无人之境,也并不是神来之笔,但堪称新庙中学一绝。我们不得不承认——那是他日以继夜的锻炼换来的。

孙启鑫在我眼中是一个活泼开朗,却又不免因为点小事就发脾气的俊才。虽然表面上平淡无奇,简简单单,内心却极不平常——痴迷于篮球之火藏于肺腑。他对篮球的热忱正如李白对酒的痴狂,吴道子对画的痴狂,王羲之对书法的痴狂。

【篇二:有一个喜欢的偶像是一件骄傲的事】

“追星族”这个词我们并不陌生,现在明星越来越多,追星也愈演愈烈,关于追星的议论也随之增加。我不知道大家是怎么看待偶像和追星的,但我觉得有一个喜欢的偶像是一件值得骄傲的事。

大多数人都有喜欢的明星,并把他们视为自己的偶像。但大都因为他们长的帅,漂亮;喜欢他们的歌或者某部戏里他演的某个角色。而这些喜欢仅仅只是表面,太过肤浅。

有的人认为自己很了解自己的偶像,去收集许许多多关于他们的爱好;喜欢的颜色;爱吃的东西。以为了解了这些就是超级粉丝了。然而做这些又有什么用呢?无非是在做一些无聊的事罢了。更甚的还有人为偶像痴狂,曾在报纸上看到一则新闻:“某女孩因为没钱去看自己的偶像,而逼自己的爸爸去卖血。”还有现在真人秀节目很火,有些粉丝为了看偶像而去跟车。对于这些现象我想说的是这些粉丝你们难道不知道这样很危险吗?你们为了一个本质上和你们毫无关系的人而不顾自己的安全这样对得起你们的家人吗?你们以为这是爱你们偶像的表现吗,错,这是给为你们的偶像添烦恼。偶像是因为粉丝才变得更好的,那我们粉丝是不是也可以为了偶像变得更好呢?

偶像就像是一个信仰,信仰是什么?就像是黑暗里照亮前方路的光,就像是梦想的动力,信仰是不需要挂在嘴边的,而是应该放在心里,在你坚持不下去的时候就想一想,告诉自己没有理由放弃,偶像都还在努力。像这样把偶像当作信仰,当作动力和他一起努力。粉丝与偶像之间,难得的不是一场场相遇,而是三观相同的默契。

我一直都觉得有一个喜欢的偶像是一件很了不起的事,他会发光,而且照亮我。因为我们羡慕并崇拜一些我们想要但我们身上又没有,他们身上恰好有的东西。我们可以在他们身上看到一些自己的影子,所以我们把他们视为自己的偶像。而正是这种力量推动着我们一步步向他们靠拢,到最后拥有那种东西。

偶像是信仰,是动力,但不是生命的全部,所以我们不要为了偶像而痴狂甚至变态,应该用正确的态度去看待他们,并且学习他们身上好的品质,让他们成为我们的一种动力。

每当有人问起,都底气十足,之所以变成现在的自己,是因为有个让我不后悔喜欢的他。

【篇三:转角便春暖花开】

那天,是我第一次见到他。清晨柔和的光线打在他的脸上,略黑的脸庞,瘦削的身材显得更加修长,长长的裤脚就那么随便地堆在鞋沿上,与他的整个着装格格不入,显得有些不羁。他不屑地扫视了我们一眼,可就是那一眼,却让我心里一慌,一种莫名的感觉涌上心头。于是,整个早上我的心似乎被揣进了一只小兔子,在他的哨声中一直蹦蹦跳跳。而他,我只知道是给我们带操的学长。

模糊的初遇就这样将他深深地烙在我的心里,烙得那么深,以至于怎么刷也刷不掉。从此,他就成了我心里的那只小兔子,每天蹦蹦跳跳。

想再次遇见他,想知道他的名字,想知道他的QQ,想知道他的一切喜好……循规蹈矩的平静生活就这样被他一点点打破。期盼再次早操时能相遇,可是却再也没见到那“不屑”的扫视。

开始去刻意而又不着痕迹地寻找他。小路,教学楼,餐厅,都曾撒下过一个女孩的期盼。那段时间,我喜欢上了凭窗远望,扫视窗外走过的身影,一个,两个,三个……期盼着,他会突然出现在的我的视线里。

就这样,在每天的期盼、等待中,我遇见了他,在餐厅的拐角处。

他独自一人提着暖瓶从打水的地方走过来,看到他,我心中一阵狂喜,继而装作路人般缓步而行。可内心的欲望让我不得不抬头看他。四目相对,世界仿佛已不存在,只有我和他。那一刻,心里的防线彻底溃塌;那一刻,心里激荡出绚烂的火花。而就在那一刻,我明白自己喜欢上了他,彻底地、不可自拔地喜欢。

那一刻,久睡的心灵苏醒过来,压抑的感情释放出来,致使我并没有注意到他的冷漠,没有在意他的感觉。

我,因此变得痴狂。跑操时,会故意找机会昭显自己。走路时,会故意出现在他面前。上网时,希望第一个看到的人是他。听宿舍同学讨论他时,会不由自主地偷听。看见他和别的女生走在一起,或者说话,心里都会涩涩的。懵懂的喜欢让我迷茫,让我困惑,让我不可自拔。

突然间就变成了林黛玉,悲秋伤春起来。看见落花,会伤感它的凋落;遇见细雨,会暗自流泪伴它滴答。

整个世界也因此黯淡无光。

一天天地消磨,无尽的黑洞让我沉陷。日益迷离的我找不到方向,考试成绩直线下降。老师的开导、父母的训斥、同学的不解,如同乌云般向我压过来,让我喘不过气来。

上网浏览,发现这样一段话:

丰盈的果实是经过一年四季的积蓄与磨砺而沉淀下来的。人的一生,本就应该经历春夏秋冬。秋天才成熟的果实,而你在夏天就过早地摘取,留下的只能是无尽的苦涩。

这段话中的一字一句冲击着我的心,夏天摘取的只能是苦涩?我开始反思,极力寻找自己喜欢他的原因,却怎么也找不到。

时间就在自己搜寻答案的时候悄悄流逝,一天,两天,三天……突然有一天,我发现自己已经好久没去刻意遇见他了,自己竟然不喜欢他了。曾经那么痴狂的喜欢,懵懂的喜欢,只属于自己的喜欢,就如午夜绽放的百合,纯洁而又短暂。

这淡淡的百合香一度让我沉沦,可一转角,便是蔚蓝的天空,便是春暖花开。

【篇四:关于追星】

每次看迈克逊·杰克逊的现场演唱会视频时,总有一种让人心跳加剧、呼吸紧张的感觉:四周是节奏强劲的音乐、舞台上是舞姿优美的他,舞台下是黑压压一片万头窜动、间不容发的粉丝们。偶尔灯光一变,还是能看到粉丝们眼中喷射的光芒和痴狂。几乎在每场演唱会都有激动至极的粉丝晕过去,所以救护医生在迈克尔·杰克逊的演唱会上是常备的。或许是这被吉尼斯世界纪录认定为世界历史上最伟大的艺术家的魅力太过震慑人心,才使这些视他为“生命”“信仰”、“神”的粉丝们激动得晕死过去,粉丝竟如此痴狂地迷恋他。这样的情感甚至超越了对亲人、对朋友的关爱,失去了对自己理性的控制,这未免也太令人瞠目结舌了。

在生活中、网络上越来越多的走红明星,随之而生的追星队伍也越来越庞大。这些追星人都有自己崇拜的不同对象。而追星对象的选择体现了一个人的风格与品味,也是他生活追求的一种体现。因此,追星人的追星对象大都是深思熟虑过的。追星从另一个角度来说,即是对自己最向往的未来生活的模型,如果舞蹈演员是你的偶像,那你的梦想一定关乎这方面。追星,实际上最主要的动词即为追,追赶上偶像是件了不起的事,但在生活中,不难发现似乎很多人追星并不是为了让自己进步,而仅仅只是为自己拉一个形象代言人。这个形象代言人既需要为时代所适应,又需要具有独特的技能,拥有一个拿得出手的“形象代言人”对自己来说似乎就像贴上了一个标签,而这个标签上陈述的仅为这个形象代言人的优点。很多糊涂愚昧的粉丝把偶像的荣誉归于自己有眼光、选了一个霸气的“形象代言人”。

我们追星也要学会“适度追星”、“理性追星”,因为明星也是人,他们不过是比我们更多、更早的洒下汗水,将成功的一面展示在我们面前。我们应当向他们学习的是他们成功的要素、精神、努力……将追星上升到精神、思想层面尤为重要,这首先要求追星的对象要有思想、有精神,我们才能将这些人身上的哲理提炼出来,从而在他们身上学到我们需要的对梦想坚持不懈,对人生有方向有追求,对内在涵养有提升的价值人生。理智的控制自己,当我们真正理解了追星的涵义时,我们才能正确把握尺度,在追星的过程中不断吸取正能量,不断塑造自己的个性与更优秀的内在外在,不断缩小自己与偶像之间的差距,让追星成为自己人生路上的指路牌。

“星“际无涯,我们从中感悟到的应当是那些在光彩照人的成功背后闪闪发光的宝贵品质、精神,而非那些如浮尘流光组成的没有内涵的外表。当有一天,你的努力使你成功,使你成为和你偶像一个级别的人,那时候,追星也不再是一种简单的与朋友饭后闲聊的话题,而是筑梦的动力。

【篇五:我痴狂因为我热爱】

男孩天生爱玩爱闹,再正常不过,有句话“孩子不闹是傻子。”说得很有道理。

玩,是人的本性,我也何尝不是如此。自从家里安装有线电视,电视节目增加了许多,随之而来的内容也很丰富,所以一到假日,家里的电视从不停歇。我呢,非常喜欢运动,所以体育频道是我的最爱,像我的精神支柱一样。尤其是寒假里,是最幸福的,最高级的,最豪华的,最让人目不暇接的NBA赛场闪亮登场。

在这里,人们可以领略到魔术师的风采、速度的冲击,眼花缭乱花哨的动作,应接不暇的扣篮,终场一秒的绝杀,篮场球上的霸主。

在34秒内,你能干什么?有人会说吃一块糖,喝几口水。在篮球场上可以缔造一个神话。麦迪短短的34秒可以创造一个奇迹,34秒狂砍14分,扭转乾坤。这一时刻属于他,属于历史。他创造了麦迪时代。

这已经是三年前的事情了,但仍然属于他,却不属于我,我已经不是三年前的我了。现在的我正徘徊在人生的十字路口,现实驱使我要放弃我珍爱的篮球了。

因为我已经身不由己。初四的我们寄托着家的希望,老师的祝福,自己的追求,使我们弱不禁风的身体有加了一些压力。我们不由的感叹,做学生难,做一名好学生更难。

每天的起早贪黑,每天的不眠不休,要的就是录取通知书,不枉费父母的期望,长大成为有用的人。

我必须放下我的最爱,并不代表我放弃,我会一直痴迷我的篮球,热爱它,像我生命中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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