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品味书香记叙文作文】
【篇一:品味书香记叙文作文】
好书是一杯茶,淡雅而回味无穷;好书是一盏灯,温暖我们的心;好书是一张世界地图,指明我们前进的方向;好书是一位知心朋友,是迷茫时的一双手……
我从小就喜欢读书,书籍是一个大千世界,在这个大千世界中可以体会不一样的人生:《汤姆叔叔的小屋》让我泪落如珠,《十万个为什么》让我浮想联翩,《100个人生故事》让我如醉如痴……
读着《汤姆叔叔的小屋》,我仿佛跟着汤姆叔叔一起回到了小屋子,看到那一个个被夺走自由的黑奴们,那些傲慢无礼的黑奴贩子,他们因自己的强大而夺走黑奴的自由,有的黑奴不服从命令被夺走了生命……
看着《十万个为什么》,我仿佛走进了知识的宝库:种子是怎样传播的?经过风儿姑娘一吹,种子便飘散到各地;自动售货机是怎样分辨假币的?在自动售货机里有一台精密机器,可以根据长短厚度来分辨真假币……
捧着《100个人生故事》,我懂得了时间很宝贵,当你一眨眼的那一瞬间,时光就匆匆地走了几步,岁月流逝、飘荡,将一闪而逝……
我像一匹饿狼,吸收着书的营养;我像一棵小草,书的营养滋养我成长……
读好书,好读书,读书好。读书就要从小做起,读书不仅丰富人生,更是一种享受。
我爱读书,爱她的书香,更爱她的知识,让人回味无穷……
【篇二:品味书香记叙文作文】
读书,可以让我们在文字中寻求真理;读书,可以让我们懂得处世之道;读书,还可以洗涤我们的灵魂,在一次次的缺陷中不断地改善自己,让智慧升华。
我没有什么特别的嗜好,只是喜欢在宁静的午后,来到阵雨洗刷过的院落里看书。倾听着鸟儿们叽叽喳喳的寒暄,细闻着艳丽花朵所散发的阵阵幽香,我随手拿起书悠闲地看起来。
在《三国演义》里,我与大家浴血奋战,体会到了血腥与残暴;在鲁迅的《故乡》里,我体会到了作者对过去深深的留恋与不满;从沈石溪的《狼王梦》里,我看到母狼紫岚对孩子始终坚持,尽管终究虽未完成梦想,但它执着不变的心却令我们难以忘怀。
夕阳西下,但我仍恋恋不舍,我慢慢地收起椅子,默默地离去。灯光长明夜中央,书香如酒醉心上,多少次书海遨游,多少次物我两忘,多少次从历史走向现实。时间仿佛静止在那一刻,任我驻留,我就在那一刻欣赏着、惬意着……
书,俨然已成为我生命中的一部分,它伴随着我在人生的道路上一步步走向成功的辉煌!
来吧!请让我们一起在书海里遨游,品味书的味道,品尝文字的馨香吧!
【篇三:品味书香记叙文作文】
有人说,书本是打发时间的玩具。而我认为,书,记录着鲜活的故事人生;从书中,我们可获得真理;就算仅摩挲着粗糙的纸张,扫过方块铅字,都会令人满足,使心愉悦。
书到用时方恨少
“多读书有好处!”老妈每天都在催促我多读书,我却认为读书只是浪费时间罢了。直到——“请问,《水浒传》中是由谁起义上梁山的?”“请问……”
这节是“课外阅读课”,大家都论水浒、侃三国、赏红楼、笑谈西游。唯我这只孤雁显得极冷清。一不留神,竟到我回答了,“惨了,老师提的书我都没看过。”
“《水浒传》中共有多少好汉梁山起义?”
“嗯……”我脑子里如乱麻,“唔,那个……”我的声音越来越小。同桌急忙给我递眼色,小声地说:“一百零……”我恍惚听到同桌的答案。“一百零一个!”我喊出来。
然而,全班哄堂大笑,更有同学热泪盈眶,伏在课桌上“哎哟”“哎哟”地喊肚子痛。我羞愧得恨不得找个地缝钻下去。老师在讲台上笑了好大会儿才又问我“多少个啊?”
面对同学们的嘲笑与质疑,我换了个答案“一百零三个”。这回同学们笑得更是一发不可收拾。唉,因此,我便立下了“发奋读书“的大志向!
越读越烦恼
自从立大志以来,我便迷上了阅读。但阅读给予我乐趣的同时也带给我很多烦恼。
当同学们感叹夕阳西下时,我却吟“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众人赞“落红不是无情物,化作春泥更护花”,唯我独唱“花谢花飞花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送友离别,众人笑赠“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只我洒泪“劝君更尽一杯酒,西出阳关无故人”。
唉,自从爱上阅读后,颇有林黛玉之感,生怕哪天郁结而亡,呜哉!
倾听书语
读书时,看见富有哲理的语句时,我总会摘抄下来,闲暇时翻看几遍。“阅读一本好书,便如同一位智者交谈。”“读书使人进步。”尽管我知道很多关于书的警句,但书带给我的,是文字无法表达的感受。
品味着下午茶,躺在摇椅上,披着暖光,迎着微风,带着无上的好心情去阅读一本书,定是一件惬意的事。
【篇四:品味书香记叙文作文】
卷了毛边,折了纸张,这是一幅旧书的品相;泛黄的纸张氤氲着樟脑的香气,这是一部旧书的气韵;依旧清晰的文字,依然鲜活的思想,依旧动人的情感,这是一部旧书的灵魂。
所谓旧书,就像古玩一样,是时光深处走出来的使节,操着多年以前的语言,娓娓向你讲述光阴的故事。
燃起一点烛光,温一壶绿茶,闲暇时捧一本旧书看看字里行间自己曾经的批注,读着自己昔日不敢苟同的见解,我畅游在书的海洋,坐着轻舟在三峡之中激流勇进,感受李白“两岸猿声啼不住,轻舟已过万重山”的喜悦与豪情,体验郦道元“巴东山峡巫峡长,猿鸣三声泪沾裳”的凄凉,不禁潸然泪下。我漫步于塞外大漠中,看王维点燃的那一柱孤烟笔直入天,欣赏“长河落日圆”的动人画卷,流连忘返。
有一位诗人说:雪花是天堂写给人间的信,沟通了尘世与天堂。我想说,旧书是昨天写给今天的信,于捧读中消除时光界线。若非如此,那成一家的《史记》何以被鲁迅先生称之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那以史为鉴的《资治通鉴》何以被一代又一代的统治者捧读?
旧书是历史的使节,它以冷静理智的叙述给人以思考。逝去的史实在旧书中得到了永生,它以薄如蝉翼的纸张承载着千万年的历史兴衰,转而以清新明了的语言给人以告诫。若非如此,岳飞的“怒发冲冠,凭栏处、潇潇雨歇”何以引得后人慷慨诵咏?李白的“明月不归沉碧海,白云愁色满苍梧”何以引得后人愁绪满怀?陆游的“楼船夜雪瓜洲渡,铁马秋风大散关”何以引得后人气概壮阔?
如今的年代,是一个人人都想当作者却找不到读者的年代。都市纷繁的脚步踏碎了细腻的梦,旧书躲在角落里低语,低语着历史的告诫,低语着“陌上花慢慢开”的古老约定,低语着不灭的情、不灭的理,渴望被人阅读,被人理解。
海德格尔说,人要诗意的栖居在大地上,所以在偷得浮生半日闲的时候,捧一本旧书,听光阴的故事,领千年的情,每一本书背后,都藏着一个幽深的海……
【篇二:汤姆叔叔的小屋读后感】
“永恒经典,一世珍藏。”《汤姆叔叔的小屋》便是这样的一部值得一生珍藏的小说。
作者斯陀夫人在年轻时候访问肯塔基州的一次机会中,留心地观察了被奴役的黑人们的生活情景,她对黑奴们的遭遇寄予了深切的同情。面对美国灭绝人性的奴隶主,斯陀二人人义惯填膺,在加上当时美国高涨的废奴主义思想的影响下,这位年近四十的牧师夫人提笔写下了这空前著作,这部渗透奴隶们血和泪的书,这部愤怒控诉的书!
书中的主人公汤姆叔叔生性善良、正直,从没做过一件坏事,同时他笃信上帝,认为上帝是公平的,上帝定会帮助好人,惩治恶人。但是在那个无理可讲的社会由中,过分的善良只会成为把汤姆推向死亡的罪魁祸首,如果汤姆的主人谢尔比把刀架在汤姆的脖子上,要杀了汤姆,汤姆也定不会反抗。因为这就是汤姆,直到谢尔比先生要将汤姆买掉,汤姆却没想过逃跑,因为他善良,他知道谢尔比先生的难处。直到他被卖给了凶狠的庄园主莱格利,莱格利本来想重用汤姆,有意提拔他当监工,但由于汤姆生性善良正直,多次得罪莱格利而遭到鞭打。直到汤姆为掩护受莱格利蹂躏的女奴卡茜和爱米琳外逃被莱格利毒打致死也决不说出她们的去向。如果汤姆和她们一起外逃,他是不是就不会死。但是汤姆是不会逃的,因为他不想连累他人。汤姆想要自由,但是他没有勇气获得自由。总之,他身上集中了老一辈黑奴可贵而又愚昧的品格。
生活中,“善良”一直被人们认为是一种高尚的品格。可是过分善良会造成怎样的后果。
商场是残酷的,唯一的最有力的法则便是“弱肉强食,适者生存”所以,商场中的善良与仁慈则等于自杀
爱情是美好的,但是只有一方深爱着另一方。可事实上被爱的一方根本不爱他,但害怕拒绝后别人会陷入极大的痛苦,所以对别人的追求不完全接受,又不拒绝,到最后没有办法拒绝了,这使得别人看到了希望,最后又陷入了绝望。所以爱情中的善良等于残忍。
如果一个女孩过于善良和好,会不会被很多男生喜欢?答案是不会。因为这种“善良”和“好”往往等于顺从、妥协、退让、息事宁人。正如文章《姑娘,你坏一点吧》中所说:“好女孩的代价也是惊人的。它会让女孩压抑真实的自我,阉割独立与勇敢的个性,湮灭其可贵的创造力。”大家曾评论《欢乐颂》里的曲妖精说:“社会我曲姐,人美路子野。实在太酷了。”为什么酷?因为她自由。
【篇三:《永不变老的日记》读后感】
暑假前班级组织了阅读《永不变老的日记》的微信活动,活动方式让我感觉很新颖,假期我又认真重读了一遍《永不变老的日记》这本书。
这本书讲了一个叫凯瑟琳的奶奶在13岁时候写的日记,她计划将在她曾孙女14岁的时候送她做为生日礼物。日记主要讲了凯瑟琳在13岁的时候,遭遇了逃跑的黑奴,热心的她送给了黑奴一床被子。但是继母发现后让她亲自做了一床被子。
凯瑟琳有个好朋友,她叫凯西,她们曾经一起做衣服,做袜子,一起谈天南地北,可是凯西突然离世,凯瑟琳伤心欲绝,可以说是对凯瑟琳说是极大的打击,以至于在日记的最后一部分,每一个角落都流露出对凯西的怀念。
凯瑟琳的妈妈在她10岁的时候发热病去世了,她爸爸给她找了个叫海厄姆的夫人当继母。凯瑟琳过了很久才被继母坚持不懈的努力付出和用心感化下敞开心扉的接受她。
整本书用日记的形式讲了一个孩子的成长故事,在这本书里让我真正的感受到:我们都要用坚强的毅力和乐观的心态面对困难,克服困难,任何困难最终都会被克服。
【篇四:背影】
一个黑人男孩走在小路上,夕阳映衬着他的背影,很痛、很悲伤。
在他一年级的时候,“黑奴”这个标签已经贴在他身上了。大人嘲笑他,小孩嘲笑他,连其他别的黑人也对他不冷不热的,因为他的与众不同。他希望自己也能像白人一样生活,能像白人一样玩耍,能像白人一样吃饭,所以他便处处学着身边白人的行为举止,但他的行为使其他人对他感到不理解,白人对他更加排斥,同伴也渐渐远离他。
他总想展现自己,但人们总以肤色判断一个人的好坏。当人们一看到他古铜色的皮肤和瘦弱的身体时,便从心里排斥他。他太伤心了,每次都抱怨命运的不公,他想要报复别人,但每当他要动手的时候,仔细想想又放弃了。每一次听到别人叫他黑奴,他的心就像巨石一样掉入了深渊,他太难过了,但他什么都做不了,什么都无法改变,只能默默地在墙角哭泣。
直到,一个星期三的下午。
人们都在学校睡午觉,校园里十分寂静。
他睡不着,便跑去了学校里的厕所,刚准备走进厕所时,他无意中发现了一个十分高大的男孩,把一个弱小的女孩逼到了墙角处,要欺负这个女孩。他什么都没想,直接冲了上去,这个高大的白人男孩看到了瘦小的他,一下便把他推到了旁边,但他不害怕,又一次冲了上去。就这样他用自己黝黑的身体向人们诉说着:自己不会放弃。
女孩最后还是被他救了下来,并且这个女孩成了他的第一个朋友。
一个黑人男孩走在小路上,夕阳映衬着他的背影很快乐,很温暖。
【篇五:读《汤姆叔叔的小屋》有感】
靠在书架上的《汤姆叔叔的小屋》,散发着淡淡的书香,书香中蕴含着黑人追逐自由的执着,奴隶忠心耿耿的下场,人与人之间的不平等。我轻轻翻过一张张书页,边读边反复咀嚼俞敏洪说过的一句话,一个人要实现自己的梦想,最重要的是要具备以下两个条件:勇气和行动。这本由美国女作家比彻·斯托夫人写的《汤姆叔叔的小屋》给我带来了很深的感悟。
汤姆和伊丽莎是这本书的主人公,他们两人都是谢尔比庄园的奴隶,每天都勤勤恳恳地服侍主人。但他们两人有一点很不相同。那就是当他们知道自己或亲人要被卖掉时,伊丽莎为了不让自己的儿子与自己分别,毅然决定前往能使黑奴自由的地方——加拿大。但汤姆因为种种原因,留了下来,最终开始了他那一波三折的贩卖生涯。而伊丽莎则到达了加拿大。
“有梦想就有希望,有希望就有阳光……”我轻轻哼着这首《追逐梦想》,反复咀嚼着这本书的精华,慢慢的,我对伊丽莎和她的丈夫产生了敬意。伊丽莎在知道这个可怕的消息后,出于母爱的力量,决定带儿子哈利一同前往加拿大,可路途遥远,加上追捕者在身后紧追不舍,伊丽莎的神经始终紧绷着,用梦想的力量和那渴望自由的信念支撑着自己向前进着,在追梦路上跋涉,这不仅是为了自己的自由,也是为了哈利的自由,所以她无论如何都要坚持下来,幸运的是,她在一个保护黑奴的村庄里遇见了自己的丈夫——乔治,乔治也是一个敢于追逐梦想,渴望自由的黑奴,他逃了出来,在这遇上了自己的妻子,他们怀着一颗火热的心,用自己的勇敢和行动诠释了梦想的含义,始终奔跑在追梦路上。
连身份卑微的黑奴都朝着梦想的方向奔去,那我们呢?我们经常是有目标而不去做,或者是目标太远大,不知从何下手。我们要在心里定一份详细的计划表,一步一步踏实的去做,抓住每一个机会,相信自己一定能成功。
说到追逐梦想,我要在这儿提到一位特殊的同学——张雨轩。为什么说特殊呢?因为我现在和她关系十分冷淡,但她身上的一种难能可贵的品质令我敬佩。记得前不久期末复习时,由于我活动繁多,好几节数学课我都没有上,导致我对即将到来的数学期末抽考心里很没有底儿。这节课要宣布模拟数学考试的成绩了,我忐忑不安,紧紧攥着的手已经沁出了颗颗汗珠。可该来的还是要来的,当我听到“胡晨冉,91”时,我先是一愣,随即感到心里好像压了一块大石头,沉重的令我喘不过气来,当听到“张雨轩,94”时,我更是抑制不住我的情绪,使劲喘着气,心情跌落到了谷底。下课了,我呆呆的坐在位子上,这时,赵老师走了过来,走到我面前,用有点开玩笑又有点担心的语气对我说:“胡晨冉,你要小心哦,张雨轩现在暗地里在跟你比赛呢!我刚刚问她怎么现在成绩有这么大的进步?她说她现在心里有个目标,就是超过胡晨冉!胡晨冉,你也得加油喽!”我听了,顿时木在了那里,可过了一会儿,我的脑海了浮现出了一幅上学期的画面……“胡晨冉,这学期来不及了,下学期,就下学期,我跟你比所有的期末考试成绩!”“好的,没问题!”在课桌旁,两个女孩充满怒气的互相瞪着对方,空气中弥漫着浓浓的火药味,外面一圈则是看热闹的同学,在这个凉爽的午后,这两个女孩在课桌旁定下了约定,没错,这两个女孩就是我和张雨轩。现在想起来还历历在目,看来张雨轩真的已经在和我做斗争了,我不安的想,不过离考试还有一段日子,或许再努力一把,还是可以扳回一局的。就这样,越临近考试,班里你追我赶的气氛更加浓烈,每个人都在追梦路上,追逐着理想的成绩,追逐着美好的未来。张雨轩,一个不起眼的女孩,却在默默的追逐自己的梦想,她好似一匹黑马,从半路猛的杀出来,让我措手不及,她那敢于追逐梦想的精神令我敬佩不已,也就是在那个洒满阳光的午后,她,给我上了人生中重要的一课。
黑奴那敢于追求自由,为了梦想而努力的精神,张雨轩那遵守午后的约定,努力拼搏的举动,都是我所欠缺的。风轻轻拂过我的脸颊,带着缕缕书香,让我在这个早晨,在这个不寻常的早晨懂得了能使我一生受用的道理,每个人只有奔跑在追梦路上,为了自己的梦想和未来而努力,才能开辟出一片属于自己的美好天地!
【篇六:我最喜欢的一本课外书】
《汤姆叔叔的小屋》想必有很多人听过,这是一本我最喜欢也让我感触最深的一本书。十九世纪末,在肯塔基州的一个庄园,奴隶主谢尔比为了还清债务,他决定把两个奴隶卖掉。一个是谢尔比的黑奴管家汤姆,另一个是混血女奴伊丽莎的儿子哈利。伊莉莎得知主人要卖掉汤姆和儿子哈利后,连夜带着小哈利逃往加拿大,她的丈夫也一起逃跑,在废奴派组织的帮助下,成功抵达加拿大并获得了自由。但汤姆却没有如此好运,他从小就被奴隶主教导要忠顺于主人这一类的基督教观点,所以他甘愿听从摆布,结果他被转卖到新奥尔良。有一次,汤姆救了一个奴隶主的小女儿伊娃的命,孩子的父亲圣·克莱从奴隶贩子手中将汤姆买过来。汤姆和天使般的伊娃度过了一段快乐难忘的时光。但不幸的是伊娃突然病死,圣·克莱根据小女儿生前愿望,决定将汤姆和其他黑奴解放。但圣·克莱不久意外去世。圣·克莱的妻子并没有解放汤姆和其他黑奴,她将他们送到黑奴拍卖市场。汤姆到了一个凶残的奴隶主莱格利手中,汤姆虽然忍受着毒打,但从没想过反抗或逃亡。后来汤姆叔叔为了帮黑奴逃走被莱格利鞭打而死。他过去的主人谢尔比的儿子埋葬了汤姆的尸体,回到家乡后,以汤姆的名义解放了庄园的黑奴。
本书是由比切·斯托夫人所写,美国总统林肯因此赞誉她为“写一部书引发一场大战的小妇人”。作者斯托夫人在文中歌颂了汤姆叔叔的高尚精神品质,而汤姆叔叔的经历也使我非常感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