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余华的作文

【篇一: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一首岁月的歌,一杯浓浓的酒,一幅优美的画卷,一个平淡无奇的人生,余华追求的,只不过是一个长度。在他的笔下,许三观的世界很简单,没有那么多的名利,没有那么多的纠纷,一个人,一辈子。

许三观卖血的原因其实很简单,只不过是偶遇他人卖血后能够神气地点炒猪肝和热黄酒觉得很体面,加之二叔的封建思想,使他走上了这条路,他没有想到,这样的日子,一过,就是一生。

许三观与许玉兰的结合完全来自于许三观第一次卖血的钱被许玉兰的父亲尽数收下,他的父亲认为许三观相比何小勇来说身体更硬朗,因为在许三观当时的世界里,所有人都认为,如果不能卖血,那么身体就是有问题的,在这种环境下,许三观自然而然就是许玉兰父亲眼中女婿的最佳人选。在第一次的卖血故事中,其实包含了作者余华对当时社会的封建以及人们愚昧无知的讽刺与批判。

在读《许三观卖血记》的过程中,我一直认为许三观是善良的。在全书中,许三观有三个儿子,但是直到一乐九岁时许三观才发现一乐不是他的儿子,一乐的出生完全是由于婚前何小勇与许玉兰的一次意外。许三观很生气,可他从未迁怒于一乐,甚至对一乐比其他两个孩子都要好,因为他懂得孩子是无辜的。何小勇的死是全书中的一个亮点,在当时,死后必须由儿子“叫魂”,但何小勇的妻子只和他有两个女儿,当何小勇的妻子跪在地上求一乐时,年仅十三岁一乐的态度让我非常诧异:“我不去,我只有许三观一个爹,你们这些年来不让我喊何小勇一句爹,何小勇也不认我,现在他死了,和我也没啥关系。”看到这里时我潸然泪下,人人都说血浓于水,可是真心才能换真情啊,有很多人说一乐冷漠,我却为他和许三观的父子情所折服。许三观同样也没有落井下石,他劝服了一乐,不为别的,只是因为善良是一种本能。

许三观最后一次卖血不再是因为家里没有米没有钱,也不再是因为为了证明自己的身体没有病,他只是想吃猪肝,想喝黄酒,但是他的血医院不要了,他太年迈了。许三观一边走一边哭,其实我认为,许三观是过穷日子过惯了,他下意识地感觉如果想吃猪肝喝黄酒,必须要在卖血之后,因为这样他才不会太心疼他的钱,所以,当许玉兰看到痛哭流涕的许三观时,她轻声抚慰许三观,像安慰孩子那样,搀扶着许三观走向酒店。年轻时的轰轰烈烈分分合合,让他们在老了以后珍惜彼此,不离不弃,生死相依。

是啊,这就是许三观的一生,他没有对未来有任何企盼与奢求,他也不曾对自己当下的生活有任何不满和抗争,他只是从生活的泥沼中扑腾。他是一个丈夫,他是一个女婿,他也是一个父亲,他是一家人的支柱,生活早已剥夺了他思考的权利,岁月也已经把他的情感和心酸灌在江河之中。但,这就是生活,无奈却又不得不面对的生活。

【篇二: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活着?人为什么活着?我觉得就像我最喜欢的余华所著书——《活着》里写到的一句话:“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在书中,福贵在年轻时,就把家产输完了,从此过上了穷人的生活,后来因为政治变革和其他原因,他的家人相继死去,最后只剩下福贵的孙子和福贵。主人公活着只是为了历经种种磨难吗?不,不是的,他不仅勇敢地面对了这些磨难,并且在晚年把希望留给了自己的孙子——苦根。

在生活中,我们也要勇敢地面对各种困难。就比如说我吧!上个学期,有一次,我的英语课堂作业本一直没清完,所以我被老师叫到了办公室里,骂了一顿,并且要家长到学校里来——一个星期的期限。而我那天回家并没有对家长说出这件事,我一直在思考该怎么开口。而且做什么事都不愉快,心里沉甸甸的;第二天我还是很犹豫,也没开口;在第三天的时候,妈妈无意中从别的家长口中听到,有几个家长要被请到学校去,妈妈一问才得知我是其中的一个。后来当事情解决的时候,我心中的那块大石头才落下来。

看了这本书,又想起了五年级上的那件事,老师骂我们一顿,也算是一种鼓励,只是有时候我们接受不了。这也体现了老师对我们的良苦用心。还有在以后,我都要积极勇敢地面对任何一件事。

每个人对“活着”的理解都有所不同,有的人只想健健康康的活着,有的人要在有生之年为别的人服务,这都是活着。反正,人要活出希望!

【篇三:活着读后感】

《活着》里是福贵一生的故事,那是他的时代,属于福贵那代人的时代,而这是我解读的福贵的故事。“孽子”“败家”是福贵给我留下的最初印象,所谓的富三代,更是富不过三代,面对着父亲的“前史”,继续步父亲的后尘。他一步一步踏向了深渊,倾出被人觊觎的一百多亩田,还债路上,当肩膀的皮肉被在被装满铜钱的扁担磨出血来,一家人搬出老宅,再是父亲的死去,这是浪子的富贵生活的终结点。幸运的是,一家子的人从未离弃。他的背后,是疼爱他的母亲、懂事的女儿凤霞,还有一位好女人家珍。虽然妻子被城中丈人接走了,但是再回之时,儿子有庆已经出生,本以为一家人的团圆日子要开始了,母亲重病,福贵又在请大夫城中被抓去当兵,多年之后回到家中时,母亲已经离世了。在那个贫穷而又战火纷飞的年代里,生活的确困难。时代背景下,经历了人民公社、大跃进、文革……苦难的人民历经无数苦难。苦命的家珍得了软骨病,想要下地干活却是有心无力,13岁的有庆在献血是白白送命,福贵只能抱着那具遗体走回乡间的小路,这就是世道,即使是医者都没能为力的世道。后来,凤霞嫁给了偏头的二喜,善良的姑娘终于有了自己的归宿,上天却是残忍的,凤霞最后难产失血过多去世了,只留下了苦根。眼睁睁看着一双儿女相继离世,这便是家珍白发人送黑发人的悲伤,不久后,家珍也走了,他们都葬在了村西的同一个地方。现在只剩下福贵、二喜和苦根这个娃子了,二喜被水泥钢筋刺穿死前大喊的“苦根”隐隐刺痛着我,苦根却还不知道“死”是什么。那年,苦根七岁,却因为贪吃豆子而死去。苦根的离开像是掐灭了燃烧着的最后一丁点火苗,我的心似乎也熄灭了。第二年,福贵买下了将死的牛,他的名字,也叫做:福贵。

我第一次看《活着》这本书了,我无法理解作者为什么让福贵身边的人都死去?福贵愿意活着吗?我第二次看这本书时,我更愿意去了解故事的背景、了解作者的意图。

余华是一位比较特别的作家,他的笔下更多是他自己愿意表达的一个世界或者是自己更想去强调的某种情感。作者也在自序中有所交代,作者与现实关系紧张,更严重地来说,他一直是以敌对的态度看待现实,随着时间的推移,他内心的愤怒渐渐平息,开始意识到一位真正的作家所寻找的是真理,是一种排斥道德判断的真理,作家的使命不是发泄,不是控诉或者揭露。他应该向人们展示高尚,这里所说的高尚不是那种单纯的美好,而是对一切事物理解之后的超然,对善和恶一视同仁,用同情的目光看待世界。正是在这样的心态下,他听到一首美国民歌《老黑奴》,歌中那位老黑奴经历了一生的苦难,家人都先他而去,而他依然友好地对待这个世界,没有一句抱怨的话。这首歌深深地打动了他,他决定写下一篇这样的小说,就是《活着》,写人对苦难的承受能力,对世界乐观的态度;人如何去承受巨大的苦难,讲述了泪水的宽广和丰富,讲述了绝望的不存在,讲述了我们中国人这几十年说的如何熬过来的。那是那个时代的人和他们命运。

以这样的悲剧结尾的小说很多,可是同意悲剧结尾的国漫也与我们的作者余华有很大的渊源。《神厨小福贵》可以说是我们这代人童年的印记,喜欢小福贵做菜时的金食指、豆芽菜和小李子的搞笑、小飞蝶和小蜜蜂的烂漫,那是儿时眼中的小福贵。在不经意间看到一篇博客,余华是当年《神厨小福贵》的文学顾问,小福贵从小和爷爷学厨,而爷爷被陷害抓起来了。为了救爷爷,小福贵要收集18把金厨具,每一次做菜,都是冒着生命危险的,小福贵只是一个小孩子而已,却为此承受了太多。和余华的书一样,小福贵身边的人几乎都死掉了。包括他一心想救的爷爷。他的确成为了神厨,但这又有什么用呢?最后小福贵离开皇宫了,他变得一无所有,小飞蝶走了,小蜜蜂死了和《活着》中福贵一样一无所有,其他的国漫,都是幸福美满的大结局,《神厨小福贵》带着活着的色彩,都是福贵,都是一样样的结局,以悲剧为结尾的书很多,但是以悲剧为结局的动画可以不多,动画的最后,福贵来到一片草原上,他看到了小飞蝶,这证明他是多么希望有一个好的结局,我也想看到一个美好的结局,可是神厨小福贵的结局就是那么悲惨。

曾经也有人问作者为什么以福贵的口吻去讲述《活着》的故事,或许对于《活着》而言,生活是一个人对自己经历的感受,第一人称的叙述没有别人,只需要他自己的感受,所以他讲述的就是生活。我有对福贵生活的叙述,我记住的是那些刻骨铭心的死亡,而真正在福贵眼中,他为家珍这个好妻子骄傲、为他们一家人在一起的时光而感到美好。生活是属于每个人自己的感受,不属于任何别人的看法。也正是因为这样,生活才是精彩的,活着才是有意义的。死亡是必然的,每个人也有离去的原因。

“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为了活着而活着,一种纯粹、简单而粗暴的观念,或许这就是让福贵坚持下来的理由,“活着”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喊叫,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有人为了活着拼尽一切,却未必如意,这就是现实。贺拉斯说过“人的幸福要等到最后,在他生前和葬礼前,无人有权说他幸福。”就是在你闭眼的那一刻,你能明白这世界你曾来过。或许没了你地球还是会转,但是毕竟“我”存在过。我们可以有理想有目标有追求,不,我们应该有,为了潇潇洒洒地活着,为了生如夏花之绚烂。

【篇四:活着】

第一次认真的想着:活着的意义。

认真的看着余华的小说:《活着》。想不到人世间还有活着这么辛苦的人们。引发了我思考我活着的意义。

因为身体的原因,一直被病痛折磨着,在经济上也给父母增添了过重的负担。一次次的住院复查,都是不小数目的医药费。没听过父母的抱怨,换来的是父母对我格外的疼爱。

因为有了经历,所以我思考我活着的意义:如果可以痊愈的话,可以给父母养老送终,可以在他们养我小,我来养他们老。如果,不幸的话,在医院经历的很多的生死离别,对能活着生活质量太失望。

一天,看着毕淑敏老师的文章:活着。她这样讲,人活着,真的说有意义,其实和植物一样,没有实际的意义,一定说有意义,就是自己找的,找个活着的意义:小的说为了自己,为了父母,大的方面说,为了我们这个祖国。能做一番事业。

我活着:力争每天发现大自然美好的东西,呼吸新鲜的空气,欣赏可爱的小动物,这何尝不是一件快乐的事呢!

生而为人,一定是与父母有缘,才借着父母的身体来到这个美丽的世界,我一定要在短暂的人世间,学着享受美好,学着忘记痛苦,写着修行心灵。

活着,不仅仅为自己,也是一份社会责任,活着,学着做一个有价值的人吧。

【篇五:生命的感悟】

什么是生命?我是谁?我从哪里来?

关于生命,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独道见解,母亲带我们来到这个世界上,而生命让我们在世上生存,并给予我们每个阶段独特的任务。

每个人都在儿时被哺育,幼时上学,青年时有了自己的想法,成年后工作、养家,老了被赡养。

人的一生大概就是做这些事,上学、上班、学习、赚钱、养家、繁衍后代。但却有人追求理想、有人追求知识和爱情等,一旦追求这些与常人不同的事物,他们便活出了自己的风采。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小自己”,没事儿的时候都可以和它沟通沟通、谈论谈论。

每个人活在这个世界上总要有个目标、信念,这些目标或信念或许就会成为一个人心中的最后一个稻草,在必要时会帮你一把。所以我们要牢牢抓紧,因为一旦失掉就很可能会再也找不回来了。

余华在《在细雨中呼喊》中写到:“我不再装模作样的有很多朋友,而是回到孤独之中”。你品,你细品,这人生漫漫,会遇到很多人。有的只会是你生命的一个过客,有的则足以让你铭记一生。无论如何,这仅有一次的生命都值得被珍惜,不是吗?

【篇六:活着读后感】

活着是一种重量,更是一种力量

——题记

在作家余华所写的名为《活着》的书里,情节却都是围绕着一个词:死亡。

或许,与死亡相衬,活着才显得更为庄严。

厄运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呢?是从第一个亲人的死讯传来时,在有庆脸色苍白,心跳停止那一刻开始的?还是富贵败光了所有家产时就注定了悲惨的命运?我们不得而知,但我更愿意相信,苦痛是连结着身体的一部分,富贵既然活着,便须面对时时刻刻都可能出现的厄运。

富贵曾过着风流公子似的生活,吃喝嫖赌,但也终于付出了代价,落得一个家徒四壁的下场。在贫穷困境的挤压下,富贵终于明白了亲情的温暖,却又不得不面对冰冷的死亡:儿子在众人暴虐的贪婪及趋炎附势的狞笑压迫下的死亡,母亲被枯萎的岁月硬生生托来的死亡,父亲在田间那一头长叹一声后终于落下的死亡,女儿在迎接新生命的那个本该充满希望的日子里的无情死亡,妻子在撕心裂肺的心灵之痛与损人形体的病痛的双重折磨下的死亡,女婿在工厂做工时毫无预兆的意外死亡。最后富贵已脊背佝偻,面容枯槁,原本这辈子已别无所求,但还是迎来了最后一个亲人的死亡——孙子苦根那被贫穷扼住的荒谬死亡。

生命里难得的温情被一次次死亡撕扯得粉碎,只剩下苍老的富贵牵着一头老牛在阳光下回忆。这是富贵的平凡又离奇的一生。

这种命运的折磨用狡心来形容是远远不足的,但富贵在诉说往事时却波澜不惊,他的眼睛里是落山太阳的夕晖。

小说中说“他是那种能看到自己过去模样的人,他可以准确看到自己年轻时走路的姿态,甚至可以看到自己是如何衰老的。”只有富贵还活着,扛住一切重压活着,让我们看到了活着的坚忍,活着的力量。

余华在序言里写道:“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喊叫,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确实,活着的目的就在于活着,它是一种重量,更是一种力量,它看见了活着之于生命本身的庄严,不被失败撂倒,不被痛苦打垮,不畏过去,珍惜当下,在岁月的磨砺下蜕变,在泪水的洗涤中重新开始。依然坚定的活着,是对生命无可限量的勇气,是历经苦难的证明。

然而,我们素有苟延残喘,苟且偷生的说法。曾犯过大错,生活拮据,又没有亲人的富贵是不是能算传统意义上的苟活!除此之外,我们也有项羽在兵败垓下后乌江畔尖刀刎颈而死,死得何其壮烈?文震亨在国破家亡时投河寻死不成又绝食而亡,死得何其赤诚?谁不羡慕这样一场放纵的迷醉,他们死成了烈士,死成了英雄,可与平凡人富贵相比,他们却少了些承重的勇毅与担当,在人生这趟列车上,谁不知道最终的结局都是尘埃为伴,有人以“不苟活”作为漂亮的借口,把旅途的沉重抛向脑后,提前下手。而富贵呢,他不知道旅途还剩多长,却也明白了时日不多,前路黄沙漫天,孤独重重,他一直稳坐在车上,经过一个又一个生活为他准备的驿站。

所以,当富贵牵着那头最后与他相伴叫做富贵的老牛时,他的口中才能飘来轻快的声音:“富贵呀,你要好好干活啊。”

【篇七:《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余华是我喜欢的为数不多作者之一,他的每一本书都体现着时代的烙印和动荡年岁的影响,他的小说无论是《活着》还是《兄弟》都无一例外地描写了文革,凸显出那个时代的残忍无情,他的笔触既有温情,也有冷漠,我最害怕的就是就是他文中描写的那种人物的悲惨境遇,每次我喜欢的人物会被余华先生无情铁手给写死,让我唏嘘不已,但这本书出我意料地给了主角一个好的结局。

过于震惊的我以至于在此书完结过后都还没有反应过来,甚至于以为自己阅览了盗版书籍,还去网上搜索了好几次。

余华擅长描写小人物和底层社会的现实,看着他们拼尽全力去生存与生活,这本书没有一个人物招人讨厌的,许三观的父爱和伟大,脉脉温情,就算知道了许玉兰出轨,在后期她被批斗时还是每天风雨无阻地给她送饭,偷偷把五花肉藏在大米饭下面,在外面脚站肿了给她倒开水烫脚,把饭菜捂被窝里保温;就算一乐不是他的亲生儿子也仍然为他出头,把自己的命卖了也要为他治病,当我读到一乐因为区别对待离家出走被许三观找到,并且带他去吃面时,我内心受到了极大的震撼,一个男人生活在妻子为他戴绿帽的阴影下,被街坊邻里嘲笑了那么多年,仍然能那么温柔地对待那个本不该出生的生命,这多么难得,造化弄人,这个他最喜欢的孩子偏偏不是他的孩子,多么令人唏嘘。

按照余华先生的路数,一乐生病时我心里一跳,以为这是这个家庭命运的转折点,我甚至脑子里已经构思好许三观在去上海的路上身亡,一乐病不治身亡,二乐感冒加重也死了,三乐是个有智力障碍的孩子,许玉兰艰难地活着,或者是许玉兰被批斗死,一乐,二乐上山下乡的时候也死了。所以当我看到所有人都完好无缺的时候我才会那么震惊。

当然,虽然结尾路数稍微有些改变,但余华先生的文笔还是没得说的,一如既往地优秀,文字朴实无华却能给心灵极大的震撼,使人久久地沉浸在其中无法自拔,文章里面最广为人知的估计就是荒年岁月里许三多给家人们口述的红烧肉,清蒸鲫鱼和他的炒猪肝,在我还没接触到这本书的时候就早有耳闻,那栩栩如生的描写和细致入微的刻画,体现了作者极高的功力。

许三多一生中卖了许多次血,最后他想为自己卖一次,却被告知因为年老他的血液已经失去了使用价值,被人所嘲笑却只是害怕自己再也无法在家有危险时拯救于水深火热之中,尽管儿子们已经长大,再也不需要他做些什么。

这对他来说,不知道算不算幸运。

【篇八:活着读后感】

我一直觉得很多乡土作家在自己的作品中,都有一个精神寄托的地方,比如莫言有他的高密乡,孙犁有他的白洋淀,贾平凹有他的商州。汪曾祺有他的高邮,而余华什么也没有,他有的仅仅只是那个叫福贵的老人和叫福贵的牛。

书中最让人唏嘘不已的便是那由一个又一个思维组成的苦难了。曹文轩笔下的苦难是喝的一口药,味道是苦的,而余华笔下的苦难则是生命的疼。因献血而抽取过多活活被抽死的儿子有庆,产后大出血而亡的女儿凤霞,被水泥板生生压死的女婿二喜,吃豆子被撑死的外孙苦根。许是年纪太小,涉世未深,我实是无法与富贵感同深受。只是觉得,这苦难简直是富贵身体的一部分了。

“有庆不会再在那条跑来路去了”

“凤霞,你也要当娘了”。

“苦根,你爹死了。”哦:知道了

我老得又笨又蠢,害死了苦根。

死亡固然可怕,但只要自己还活着,就有意义。而富贵没有时间思考活着的意义,但只为一件事而不停地逼着自己往前走,那就是让自己活着。书中的另一人物老全也让我感受到了精神上的槃涅。老全刚说完“老子死也要活着”就被流弹击中。最后只是凄凉地说一句“老子连死都不知道死在哪了。

命运善嫉,总吝啬赋予世人恒久的平静,”总猝不及防地把人一下子塞进过山车,任你怎么恐惧挣扎也不肯轻易停下来,非要把圆满的颠簸成支离破碎的,再命你耗尽半生去弥补。

“活着”想告诉读者的应该不是人生总充满苦难,而是好好活着吧。正如书中所言“人活着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如果以后重新回过头来看,现在这些被试卷拖垮的疲惫,和被琐碎烦恼的生活,绝对不会再被认为是人生里黑暗的部分,相比较将来可能会遭遇面临的事。他们干净透明得发亮。尽管在我们这个年纪,它们被认为是生命力最最沉重的话题。所以,我们能做的,大概就是希望不灭吧。日本女作家吉本芭娜娜在《蜜月旅行》中说到“人的一生,无论发生多少不可挽回的事,也只有活下去”。活下去,便可以做想做的事,去想去的地方。活下去,便是对自己的人生最好的延续。

在那样一个苦难的年代,余华讲述的不是幸存,而是生活。什么是生活?鲁迅在《彷徨》里说“道枯身孤坐,回忆从前,这才觉得大半年来,只为了爱,盲目的爱,而将别的人生的要义全盘疏忽了。第一,便是生活。人必先活着,爱才有所附丽,”我想,生活就是平凡但不平庸。像富贵一样,尽管见过生活凌历,依然内心温暖。如今大部分人在二三十岁就死去了,因为过了这个年龄,他们都只是自己的影子。此后的余生都是在模仿自己种度过。日复一日,机械更装腔作势的重复他们有生之年的所作所为,所思所想,所爱所恨。世人皆苦,但不能因为苦就敷衍生活。像有庆欢快奔跑的双脚,像凤霞淳朴无害的笑容,像二喜勤劳工作的双手,像苦根纯真可爱的童心。

对这个世界失望是轻而易举的,对这个世界热爱是举步维艰的。向死而生,不是走投无路的悲壮。也不是顺其自然的丧气。向死而生,是明知结果怎样。却仍用自己的方式改变过程的大无畏。

心之何如?有似万丈迷津,遥亘千里,其中并无舟子可以渡人。除了自渡,他人爱莫能助。

【篇九:读《黄昏里的男孩》有感】

沏一杯香茗,看黄昏,感受日月如梭;

读一篇佳作,思人生,领悟世事苍茫。

夕阳西下,我读着余华先生写的《黄昏里的男孩》,蓦然发现,原来每个人的黄昏都别具特色。

印象中的黄昏,应该是安静柔和的。当一轮红日从地平线下降、带来黑夜的一刻就充满了神秘色彩。但余华先生所描绘的“黄昏”却与印象中的不同。故事中的男孩只因偷拿了卖水果的孙福的一只苹果,就遭到了孙福的疯狂报复和可怕的折磨:像折断男孩的手指、逼迫男孩喊我是小偷等等。孙福一次次欺辱男孩,却一遍遍地说:“我这也是为他好”,殊不知,自己已从正义者变成了魔鬼,做着残忍凶恶的教育行动,并打着高尚正义的名号。这些现象难道不值得引人深思吗?

黄昏中,我在思考。

书中有这么一句话在反复出现:“我这辈子最恨的就是小偷。”这句话仿佛成了孙福最恰当的借口。但也许正是社会上的恶人多了,才会让一个本身优秀的人变得神经兮兮、草木皆兵,直至自己也潜移默化地融入进“恶人”的行列之中,去对下一个优秀的人进行反报复。

世界在改变,黄昏也在改变。

在以前的农村,家家户户都是敞开家门,随时迎接到来的客人,或是串门来的邻居,即使是晚上,也只是关上大门,从没有听说过会有人丢失东西。邻居关系十分和谐。

可现在……

家家户户都安装了防盗门,指纹锁、声控锁等相继而出。再也看不到有敞开的大门,也听不见邻居往来的亲切交谈。在屋里的人稍听见屋外有些风吹草动,就瞪大眼睛、屏住呼吸从窗户往外看半天。有些胆子小的人,甚至白天在家都要把门紧紧锁上。邻居关系黯淡了很多。

时代在变化,善人在变化,黄昏在变化。

原来正是这些变化,造就了一批像孙福这类人的行动,他们将不满发泄出来,导致了文中男孩的遭遇。就像文中所说:“人与人之间只有恶意,而缺乏善与宽容。”

抬起头,我感到我眼前的黄昏在慢慢的凝重起来,好像蒙上了一层薄薄的乌云。

原来每个人的人生也是别具特色,各有各自的酸甜苦辣。

文章的最后,作者写到了孙福的人生,他也曾有一个美好和睦的家庭,但后来,他的儿子淹死了,与他同经历苦难的妻子跟着剃头匠跑了,转眼间,家里就只剩下孙福一个人。正是他的悲苦人生让他充满了仇恨,使他感到命运的不公,想方设法的报复别人,才能让他的心里感到平衡。我觉得,这应该也是他在生活道路上所经历的“特色”吧。我们更应该勇于面对人生,不能屈服于人生的转折点。

合上书本,望向窗外的黄昏,绚丽的晚霞映红了天空,对人生的思索,也好像让我明白了世事的真谛。

【篇十:活着读后感】

“神赐给我们,不是胆怯的心,乃是刚强、仁爱、谨守的心。”——《圣经》

暑假里,我读了浙江作家余华的《活着》这本书,我似乎有些明白了活着的意义……

正如作者所说:“正是在这样的心态下,我听了一首美国民歌《老黑奴》,歌中那位老黑奴经历一生的苦难,家人都先他而去,而他依旧友好地对待这个世界,没有一句抱怨的话……我想写人对苦难的承受能力,对世界乐观的态度。”

在这部作品中,富贵因为好赌,输光了家产,却侥幸逃脱土改枪毙地主一难;老医生被打成了反革命,结果医院没人会治疗;春生参加了革命,最后却被右派分子害死……冥冥当中,这似乎都是命中注定。

正如中国的老话“塞翁失马,焉知非福。”一时虽然受到损失,也许反而因此能得到好处。将这句话反过来理解,也是一个深刻的道理。

余华给主人公福贵的人生苦难找到了唯一的缓解之路——忍耐!这就使得这部作品的叙述都因这种宽阔的忍耐而变得沉郁、悲痛而坚定。

没有血泪的控诉、没有撕心裂肺的尖叫。甚至没有愤怒,有的只是福贵在苦难中磨炼出来的无边无际的忍耐包含着一切。不论多大的苦难降临,福贵都把它化解在无边的忍耐中,最终达到与孤单生活相依为命的地步。

“忍耐”是一种柔韧的品质,时刻保卫内心免遭苦难这种生活暴力的破坏。圣经里说“爱是恒久忍耐”,也就是说,恒久的忍耐可产生爱。福贵就是这样的,他无法改变贫困、苦难、死亡的内部规则,于是用坚忍、平和的心境去注视人生,用自己特有的幽默、乐观战胜岁月,进入一种淡泊宁静的境地。然而苦难真的能像余华所写的那样,消失于幽默与乐观之中吗?我想,这也未必能够……

苦难作为一种遭遇,可以很快过去并随着时间的消逝而消失。但对于福贵来说,苦难已经贯穿在了他的整个人生中,成为了他基本的存在状况,除非他死才能消失,但死亡本身又何尝不是一种苦难呢?

正如书后所说:“他们活着时一起走在尘土飞扬的道路上,死去时又一起化作雨水和泥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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