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上策的作文

【篇一:第一次翻栏杆】

放学铃声打响了,我和胡成志开始往厕所冲,从厕所出来后,发现队伍已经走了。“既然已经走了,我们就逃队吧。”胡成志指了指楼梯说。“好。”我爽快地答应了。

我们不紧不慢地下了楼梯,远远地就看见了偷偷摸摸的李扬。“你干什么呀?”我打了打李扬的手臂。“小声点儿,等队走了,我要翻栏杆跑,你翻吗?”李扬做出了一个小声的手势。我犹豫了一下,说:“好。”

等队走远了,我们开始行动。李扬不愧是个老手,三下两下就翻过了栏杆。我也像他那样,把右脚放到栏杆上,一用力,就把身体“放”在栏杆上了,接着,把右腿放下,就顺利地过去了。胡成志也不甘示弱,也翻了过去。

走到半路,周厚志正好看见了我们,指着我们说:“你们翻栏杆,明天我要告诉老师。”见翻栏杆的事已暴露,我们只好三十六计,走为上策,赶紧跑开了。

不知道周厚志告诉不告诉老师,如果……

【篇二:那件事让我很难忘】

记得那是一个阳光明媚的双休日,妈妈带我去外婆家玩。

刚到外婆家门口,我突然发现一个黑乎乎,在阳光下还闪闪发光的东西蜷缩在那里。我定睛一看,原来这就是外婆常常跟我提起的大黑狗“叮当”。此时它正在温暖的阳光下睡着懒觉呢。丝毫没有察觉到我的到来,“大白天在这里偷懒睡觉,不好好看门,看我不好好地教训你。”

于是我走进外婆家的院子,找来一根细长的棍子,在小黑狗的身上轻轻地敲了几下,它居然纹丝不动,我想:“它此刻肯定在做着美梦吧。”我又在路边找来几颗小石子,狠狠地扔在了小狗的身上、头上。小黑狗猛地站了起来,抖了抖身子,对着我瞪着它那水汪汪的大眼睛,汪汪大叫起来,好像在对我说:“好小子,你竟敢打我,看我不给你点颜色瞧瞧。”只见他做好进攻的姿势,好像随时都要向我扑过来。我焦急地想:“如果被它咬上一口或被它的爪子抓伤那就完了,三十六计走为上策。”想到这里,我便撒腿就跑,本以为可以轻易地甩掉小黑狗,可事实并不是这样的,小黑狗反而更加生气了,它像一只饥饿的野豹一样追了过来。我心急如焚,不知如何是好,只能拼命地向前跑,小黑狗也不甘示弱,在后面穷追不舍。

遗憾的是小黑狗还是咬住了我的裤脚,我害怕极了。眼泪不自觉地顺着脸颊流了下来。我拼命地大喊着“救命、救命!”难道我就要这样成为它的盘中餐了吗?我不甘心。可是小黑狗并没有要侵犯我的意思,只见它用头不停地在我的腿边蹭来蹭去,还伸出他湿哒哒的舌头舔了舔我的脚,最后坐在我的脚边用无辜的眼神看着我。原来它只是想对我示好啊!

此时我的心情总算是平静了下来,我真后悔,不应该去欺负这么善良又可爱的小狗。

【篇三:见义智为方为上策】

新学期,刚公布的新版《中小学生守则》首次把《守则》和《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合二为一,更简洁明,也更接地气了。我们发现,以往“见义勇为”等提法消失了,代之以“珍爱生命保安全”、“会自护懂求救”等内容。面对危难,在“见义勇为”和“会自护懂得求救、见义智为”之间,作为青少年的我们,该做何选择?

我认为《中小学生守则》是引导和规范中小学生行为的重要守则,此次《守则》内容的修改就释放出了一个明确的信号,将“见义勇为”改成“见义智为”,其实质是引导中小学生在遇到危难之时要学会自护懂得求救。一言以蔽之,见义智为,方为上策。

路见不平,拔刀相助,见义勇为,舍我其谁?见义勇为,固然是一种值得称赞的侠义之举,但是,近年来不少中小学生因见义勇为而付出生命的代价也让我们换一种思维重新审视见义勇为的方式,见义勇为真的必须奋不顾身吗?君不见,电视新闻里不是时而有青少年因救人而溺亡的吗?君不见,网络报道不是随处可见中小学生因见义勇为而丧命的吗?君不见,孩子们的大好年华就如此断送,难道不可惜吗,不令人痛心吗?

见义勇为,是助人为乐的美好品德,却也摧残了无数祖国的美丽花朵,甚至是花蕊;实则是直接扼杀了无数青少年学子。目睹别人有难,我们就要勇敢地去帮助他,让他渡过难关。可自己呢?因为见义勇为,葬送了多少孩子如花的生命,破碎了多少美满的家庭。在经历了如此多的悲剧与惨案的阵痛之后,我们应该振臂高呼:“见义勇为”实在是应该被“见义智为”取代。

青少年学生是国家未来的栋梁,要学会自护懂得求救。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遇到危难,见义智为,方为上策。

见义智为,在保护自己的前提下,向他人呼救,用安全的方法去帮助别人,这何尝不是一种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义举呢?这既很好地保全了自己,又达到了解危济困之目的,一举两得,何乐而不为呢?而那种莽撞而无辜丧命的所谓“见义勇为”的行为,或许最后换来的只是双亲的千行泪,破碎的一个家。所以青少年遇到危难要转换思维,见义,要理性“智为”,不可盲目“勇为”。

懂得见义智为,会自护懂自救,应该成为新时代青少年的行为守则,这更加符合现今社会以人为本,珍爱生命的时代要求。

现今社会,人们纷纷诟病社会公义缺失,社会道德滑坡,在价值多元化的今天,见义勇为可能不再是人们面对他人危难的首选之举,所以,人们更多选择在自护自救的基础上,见义智为。毕竟,在独生子女年代,没有父母会坐视自己的孩子无辜丧命,在自护自救情况下出手救人,更易被孩子父母和社会接受。如此看来,见义智为不失为上策之选。

新版《中小学生守则》删掉“见义勇为”等提法,不是让学生路见不平坐视不管,而是引导他们见义有为,更要见义智为。青少年见义智为,既可解人之困,又可保全己身,还守护了家庭的完整与幸福……如此善举善果,改一字便能实现,何乐而不为呢?青少年见义智为,方为上策,此乃教育之正道,社会之正道。

【篇四:人虾大战】

爸爸上次去捕鱼,捕到了三只大龙虾,放在桶子里养着。每天,我一没事就喜欢看着它们,还给它们起了名字呢!瞧,那边的一只穿着红里透黑的衣裳,挥动着他那大大的钳子,活像一个将军在向人们展示它的威武,就叫它肌肉男啦!另外一只缩着头,呆在一旁一动不动,就叫它天然呆吧!还有一只是最大的,“钳腿”并用地向上爬,企图爬出去,叫它什么好呢?龙虾王,大力士……我左思右想后,还是决定叫它龙虾王。

这次,我又去看它们,发现和它们“同处一室”的小泥鳅竟然被夹死了。不用说,罪魁祸首一定是这些调皮的龙虾们。看来,不给它们点颜色瞧瞧,简直是无法无天了!

擒贼先擒王。我首先向“龙虾王”进攻。我伸手去捏它的腰,想不到它来了个360°大翻转,在我手里一滑,便逃之夭夭了。我再度出击,右手迅速掐住它的肚子,当它再想来个“空中逆转”时,我马上抓住它,哈哈,只转了180°,胳膊毕竟拧不过大腿。可它并没有我想象的那样乖乖投降,糟糕!我还忘了它那双大大的钳子,正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瞄准我的手指就是狠狠地一夹,那可是钻心的疼痛啊!我使劲甩,一不小心甩到了头上,它又开始撕扯我的头发,可怜的我痛得直想在地上打滚。我疯了似的摇着头,可这都无济于事。我咬着牙狠狠地一扯,终于把这个胆大包天的龙虾扯下来了,差点把头皮都扯掉。结果一看龙虾的钳子上面还夹着我好几根头发呢!这一只龙虾就折腾得我够呛,后面还有两只呢!想想刚才的那幕场景,我头皮发麻冒冷汗,三十六计走为上策。我溜!

这次人虾大战,龙虾全胜,而我呢,完败。我居然斗不过几只龙虾,可恶的家伙,我一定会回来的!

【篇五:适合自己,方为上策】

诚然,浅水区那熙暖的阳光固然值得我们追求,但这如流星般美好的刹那与长久的生命相比时,我认为适合自己的方为上策。

适合自己,从黑暗官府到“开荒南野际,守荆归田园”,君可见清风自来。

王绩,时有“斗酒学士”之雅称,他声称做官是”良酿可恋”,但是喜好”彭泽之樽”,敬仰陶渊明隐逸之风的他又岂会适合成为一个“众人皆浊”的官员?他放下簪笏,遵从内心的选择,弃官而去。自古以来,对于陶渊明的种菊南山,林逋的清高避尘,许多人认为这是一种逃避现实,不敢抗争的懦弱,可是又有多少人想过,这样一个黑即为黑,白即是白的执拗人又岂是适合做官?相反,他们选择了另一条适合自己的上策——隐逸,这不仅保全了自己,更多的他们留下了厚重的精神财富。梅兰竹菊,清风飒飒而吹。

适合自己,从湮没烟火到“音乐诗人”“理工男神”,君可见赤若树间花。

李健,在国家科技局做过两年理工生该做的事后,毅然转行音乐。又在水木年华最红时,选择单飞。“那时候还不够成熟,像花朵一样在积蓄”,他只知道,这个时候太过年轻的自己,更适合沉潜。过早的开花,必会过早凋谢。因此他选择了沉淀,选择了积蓄,皑如白上雪,赤若树间花,公元二零一五年,我看见那朵含苞待放多年的花苞终于在适合的时机全力盛开,李健在《我是歌手》的舞台上选择了迸力绽放。月明如画,清霜行天,茶烟绕案尚有余香。

李白适合作诗,他拒绝权贵之尊,笑唱“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使我不得开心颜”,大步向前,在饱览祖国大好山川后“绣口一吐,便是半个盛唐”;庄周适合思索,他拒绝宰相之位,朝暾夕月,落崖惊风,成为一株在清风中守护明月的大树;毕加索适合绘画,他谢绝母亲想让他成为的将军,无数个“鸡蛋”后,“而我却成为一个画家”。

适合自己,方见明月松间竹;适合自己,方能傲似崖顶松;适合自己,方可清似谷中风。

落霞鹜,秋水尘,丹青画,泼茶香。适合自己,为良策,为上计,为王道。

适合自己,我世世代代生活在伏尔加河最深处,山川不语,天空万里,我自得一世安好。

【篇六:买手机】

我按耐不住自己内心的兴奋与激动,因为我终于能买手机了。

早晨,我吃过早饭,便赶紧去找爷爷奶奶,想与他们商量:“奶奶,我已经几个月没碰过手机和电脑了,你就给我买一部手机吧。”我话音刚落,奶奶便说:“几个月!也就两个月而己,把手机买给你还得了?”她气得眼珠子鼓了起来,好像京剧表演里的张飞。爷爷也接了上去:“给你玩?读书不读了可不可以?给你玩那还得了?”两人好似唱东北二人转,一唱一和,那配合,简直天衣无缝,让我连个见缝插针的机会都没有,但我想:两个人不行,那我就逐个击破。

中午爷爷出去了,我便对奶奶说:“奶奶,你就给我买一部手机吧,我保证以后会少打一点游戏的……”我话还没说完,奶奶就插了一句:“你!谁会信你?买过来我看你连书都不用读了。”经过一番斗争,我总算搞定了她。现在就只剩下爷爷了。

下午,奶奶被其它的奶奶约出去了,我趁奶奶出去,争分夺秒,我把“三十六记”都用了个遍,爷爷他死活不答应,偏说:“你读书不读了?”我还不服输,我再把“七十二变”给拿了出来,眼看就要成功了,但他却使出了必杀技——走为上策。我抓着他的腿求他,把门给锁了拦住他,总算是软磨硬泡,把他给搞定了。

万事俱备,我点进了淘宝购物车,按下“确定”,只欠顺风快递。

【篇七:我的小窍门】

“汪汪――汪汪!”小朋友们,你们在生活中都看见过小狗吗?你们看见狗会怎么做呢?下面就让我来告诉你我看见狗会怎么做吧!

原来我看见狗的时候,每次都被吓得要命,觉得狗就像传说中的恶鬼一样可怕。所以,每一次看见狗狗,“三十六计,走为上策。”我都会快速地奔跑起来。可大狗都会像恶狼看见小白兔一样使劲地追起来,我每一次都会被吓得哇哇大哭、落荒而逃。每次,当我哭着回家找奶奶的时候,奶奶都会对我说:“博博,下一次可不能再去玩了。”“好的,奶奶。”我回答道。

终于经过几次同样的事故之后,奶奶忍无可忍了,对我说:”下一次你要是再看见狗,你就坐下来就好了。”“为什么呢?”我这样反问奶奶。奶奶说:“你先去试试再来问我吧。”

就这样,我怀着胆战心惊的心情出发了。“奶奶告诉我的小窍门到底管不管用呢?”我心里一直在想。就在我正在发呆的时候,一条大狗跑到了我的旁边,我想起了奶奶的方法,坐在那里一动不动,大狗在我身边转了几圈,又走了。

最后奶奶告诉我:“狗的眼睛里没有颜色,你不动,它就会把你看成石头。”

小窍门真管用啊!

【篇八:今天真倒霉】

“呸呸呸!”

“哈哈!哈哈哈!”

今天下午,天空铺上了一块儿灰蒙蒙的布,等老师下完最后一道命令“放学”之后,我们就开始收拾书包,准备“各回各家,各找各妈”啦。

“对了,赵颢然的削笔器还没还呢!”我喃喃道,“我来给他削笔器装铅笔屑的盒子来一次大扫除吧!”说干就干,我把那个小盒子拉了出来呀,不小心把一点铅笔屑弄到桌子上了,看我的,“呼——”,我本来想把桌子上的那些铅笔屑吹掉的,可是因为我用力过猛,把盒子里的也吹了出来,那些铅笔屑漫天飞舞,弄得我的脸、嘴、衣服、书包全都是的,我像个小丑似的“呸呸呸”吐个不停。“哈哈,哈哈哈——”,同桌杜婉宜在一边笑话我。“好汉不吃眼前亏”,等会儿人多了,可就更丢人了,“三十六计——走为上策”,我一溜烟往外跑去。

出了教室,正好看到赵颢然,我把削笔器塞给他,没好气地说:“赵颢然,你这是什么鬼东西呀?赵颢然“丈二和尚摸不到头脑”,一脸茫然地看着我……

后来,我想了想,觉得自己有点“猪八戒爬墙头——倒打一耙”啦,对不住了,赵颢然。唉,今天真倒霉!

【篇九:人蚊大战】

一想起那年夏天发生的事,我就感觉很有趣,因为我竟被一只小蚊子戏弄的要和它们大战一场呢。

傍晚,月光明亮,景色优美,这种时候赏月是再合适不过了。我坐在院子里的小石凳上,趴在石桌上,任微风轻拂,好舒服呀!“哎呦”,我被一只小蚊子叮了一口,但是我没有理会。可是又“嗡嗡”地飞来了一只,叮了我一大口。“啊,气死我了”,我一定要跟这两只讨厌的蚊子一比高下。

我赶快回屋拿来杀虫剂,对着蚊子一喷,那只蚊子从空中掉下来死了。另一只见同伴死掉了,好像要为它报仇似的,使劲儿地“嗡嗡”起来,好像在说:“真是欺‘蚊’太甚!”我想:就你个小蚊子,还能把我怎么样?但它的叫声招来了蚊子军团。我呢,才不能示弱,举起杀虫剂就喷起来,刚喷死一堆,又来了一堆,真是杀也杀不完。三十六计走为上策,干脆逃跑吧!可是这群执着的蚊子却紧追不舍。这蚊子怎么回事儿?偏叮我不叮别人。“救命啊,救命啊”,我吵醒了正在睡觉的爸爸,他拿出家里的电蚊拍,“刷刷”几下蚊子就全军覆没了。随后我被爸爸带回屋里,这场战斗把我折腾的已精疲力尽,躺在床上不一会儿就睡着了。

虽然这件事已经过去了很久,但我依然记在心里,因为这场人蚊大战真是太激烈了。

【篇十:童话的作文】

丛林里有一只凶猛的老虎,它有着神奇的魔法。

有一天,它听到了一声尖锐的'枪声,立马就飞奔地跑了过去,看见三个猎人在追一只小鹿,小鹿奋力地奔跑,突然被一个小石头拌了一下,摔倒了。

那三个猎人拿起手中的小枪,对着小鹿,准备开抢。这时老虎着急了,它心里想着:这只是一把小枪,我要去救这只小鹿!

老虎使出魔法,变成一只小老虎去引开猎人,而老虎去救小鹿,小老虎慢慢地走过去,一边唱歌一边跳舞,猎人十分恼怒,吩咐一个拿大枪的大胖子去抓住这只小老虎,小老虎有一个三十六计中跑为上策的功能,一下子跳到树上,一下子蹿到草丛里面,一下子……

到了最后,大胖子已经精疲力尽,小老虎却还精神抖擞,老虎用魔法把小鹿飞到空中,猎人马上拿起手中的枪,准备对老虎开枪,“砰——砰——砰”老虎灵敏的躲闪射来的子弹,就在这时,小老虎突然出现在猎人后面,一口咬上猎人的脖子。最后,老虎打败了猎人,小鹿也获救了。

小鹿为了感谢老虎,准备留在老虎身边服侍它,并呼吁它的族人们以老虎为王。

一段时间后,老虎勇斗猎人的事情传遍了整个森林,大家都非常的崇拜老虎,于是老虎就成为了森林之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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