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花体字的作文

【篇一:家书难写,情谊却深】

家书,一封饱含牵挂和爱的信,似乎在这个快节奏的现代中磨灭了踪影。是因为条件的不允许?还是因为人们根本就没了写家书的欲望?总是,家书,在这个网络覆盖全球,电话能通到各家的信息时代,已经被人们开始悄然淡忘。

“烽火连三月,家书抵万金。”在。战火连绵不断的危急情况下。诗人杜甫盼望家中的消息,不知战况中家人是否平安才发出这般感慨。自古以来,书信一直是我国的一种传统文化,而家书更是寄托着游子对父母的思念和对故乡的怀念。诗人岑参在西征的途中感慨马上相逢无纸笔,平均传话报平安。痛恨自己身边没有笔墨纸砚。不发泄人家收,只好托人替自己向家人报个平安书信。在当时人们的心中是多么的重要啊。参军的士兵盼望着家人的来信,孤寡的老人守在信箱口,期待着子女的平安,一封封家书联系起了你,我关联起了大家。

谈到家书,总有人会想起那位伟大的翻译家傅雷即便与儿子隔着千山万水,也要坚持给儿子写信,字里行间充斥着对儿子的关切和敦敦教导,用朴实无华的文字和真诚的话语打动着人们的心弦。做父亲的如此,那我们这些做子女的更要努力啊?有多少个深山中的年迈老人拄着拐杖天天站在村口等待着外地打工的儿女的消息,有多少个坚守自己岗位无法回家的人期盼着子女的信息,哪怕只是一句报个平安的话语啊!

以前人们总是在信中写,见字如见人。可到了现在,一个个极具代表力的手写字体逐渐转化为电子邮件的各式各样的花体字,再也找不回以往的熟悉感,更有许多诈骗团伙因此坑害了许多无知的人家书,更能体现写信人的诚意与关怀。家书不仅代表着浓浓的思念,更代表着对家浓浓的爱,每个人的家对他自己都像是城堡和要塞,没有什么比它更重要的了,最好的倾诉场所就是家书,最有力的安慰也来自家书,它并不像邮件一样虚幻无形,它是真切存在的,而它的存在就是。

所以,放下手中的电话与电脑,放下心中其他的事情,走到书桌前,将所有的思念化作一封家书送到日夜牵挂着你的父母家中,即便这封家书再难写,不论篇幅或长或短,其表达的情意却是不可估量的。萧伯纳曾说:过家是世界上唯一隐藏人类缺点与失败的地方,它同样也蕴藏着甜蜜的爱。血缘关系,更是这世界上最坚不可摧的关系,家庭更是一个牢不可破的存在。

家书虽难现,其情意更深,提笔写“孝”,共创和谐家园。

【篇二:霓彩湖畔,繁星相映】

作业,难得有闲情逸致,伴着清凉的晚风,赏遍秀湖美景。一路皆是耀眼的华灯,在沉静的星空下尤为美丽。

正大门的广场上,游人如织。最夺目的无疑是那一座“花屋”——披了彩灯的树形建筑物,会变色:这最吸引小孩子了。摆放“花屋”的木板平台上,至少有十来个孩子罢,他们借着“花屋”作“掩护”在玩捉迷藏。“变色啦,变色啦!”一个梳着两条麻花辫的女孩指着“花屋”,兴奋地叫道。匆匆与“花屋”合了几张影就离开了,向着更加璀璨的湖心去。

走了一段路,在路边的长椅上歇歇脚。头仰起,注视着夜空。深蓝色的天幕中嵌着一弯残月,有些凄凉却不失沉静。夜幕中漂浮着缕缕薄纱似的星云,透过朦胧的月光,显得若即若离。我甚为惊诧——人们的喧嚣声此起彼伏,它们却悠然自得,丝毫不为所动。留心月亮周围,几颗小星正在闪烁。把它们连起来——七颗,像一柄汤勺:哦,北斗七星。它们不太明亮,却在夜空中努力地发光,使夜幕多了几分活泼。

一边哼着自编的小调,一边迈着轻快的步伐。不远处有一株梨树,曼妙纤细的枝干宛如一位少女。树底放了一盏玫色的彩灯,灯一开,整棵树好像披上了紫色的纱衣,优雅而不失美丽。一棵树,就是一个宇宙。

不觉中已走到秀湖最北侧。这里的灯大概是全秀湖最朴素、最典雅的了。灯的左侧为一轮峨眉月,中央有几片荷叶、几朵荷花。不禁想起了朱自清先生的《荷塘月色》,果真应景。荷叶上方悬了一个艺术花体字“秀”,谓“秀湖”之意。灯的点睛之笔在右上方——一位身着阔袖开襟汉服,绾着发髻的古人正在吹奏一直玉笛。与月、荷连与一起,颇有几分古韵。姑且唤它“月情荷韵”罢。它的灯光不如“花屋”那样绚烂,只是淡淡的米黄色。这反而使它更加清新脱俗、与众不同了。

秀湖的景不同于其他,秀湖的灯更是别致。在繁星相映下,这霓彩湖畔,永远这么美。

【篇三:奇妙的读书之旅】

晨光熹微,点点碎金洒满沉淀了岁月的棕榈色书皮。倏尔一缕清风,打着卷儿掀动了泛黄的纸页,一场奇妙的旅行,由此揭开了帷幕。

“使生如夏花之绚烂,死如秋叶之静美。”这是须发花白的老人在羊皮纸上勾勒的飘逸字体。迷途的飞鸟在夏日窗棂上婉转歌唱,明黄色的梧桐叶转瞬飘落秋的气息。诗人坐在窗前,灵魂却早已化作远方沙漠中的那片飞叶,风雨中低垂不语的鲜花,镶了金边的夜幕中与日出遥相致意的一轮弯月。哲思与爱囊括了宇宙,却在浩渺宇宙间渺小若星辰。看着诗人惊醒、落笔、阖书、起身离去,优雅的花体字“飞鸟集”静静地躺在木质的书桌上向你微笑。书中的旅行,是深邃而宁静的。徜徉书中,心灵沉思而愈发透明。

“有人说,何首乌根是有象人形的,吃了便可以成仙。我于是常常拔它起来,牵连不断地拔起来,也曾因此弄坏了泥墙,却从来没有见过有一块根象人样。”这是垂髫小童闯了祸不自知而抱着何首乌根苦苦烦恼。幼时无忧无虑而对人情冷暖懵懂的认知,求学时为麻木同僚痛心而深深感激于恩师,直至醒悟“学医救不了中国人”,而依然拿起笔奋不顾身投入硝烟弥漫的无形战场,以鬼神之说入骨三分地刺痛敌人。“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默默地注视着神情冷傲的学者意气风发而坚定不移地题下这句诗,内心也不由得沉痛而热血沸腾。书中的旅行,是深刻而炽热的。驻足书中,情感悲怆而更加昂扬。

“人最宝贵的是生命,生命对于每个人只有一次。人的一生应当这样度过:回首往事,他不会因为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会因为碌碌无为而羞愧;临终之际,他能够说:“我的整个生命和全部精力,都献给了世界上最壮丽的事业——为解放全人类而斗争。”这是一位钢铁战士在昔日战友墓前沉痛而坚定的誓言。保尔·柯察金将毕生精力投入熊熊燃烧烧着的革命之火。青年时期,他是硝烟战场中的一柄尖枪;壮年时期,他是劳动前线上的巍巍栋梁;中年时期,他几次挣脱死亡的魔爪,以不屈意志在笔下流淌,编织出革命的血色旗帜。《暴风雨所诞生的》,是保尔的脱胎换骨,也是不屈精神的孕育发芽。书中的旅行,是坚韧而激烈的。沉浸书中,意志锤炼而熠熠生辉。

夜幕低垂,繁星争先恐后地探头欲一探究竟,我沉醉书中,不能自拔。走进书的世界,轻柔、飘渺、神秘,看到了一个又一个海阔天空的新境界。读书,真是一场奇妙的旅行!

【篇四:开学啦】

将近两个月的暑假走向了尾声,在假期早已把骨子待懒的我们,也要把玩心收好,开始新学期的学习生活。

开学初一新生报到当天,天气一改前几日的阴沉,而是阳光明媚,天空碧蓝如洗。让人见了,就不由心情大好。

对于即将到来的初中生活,我的内心就像吃下了一颗怪味豆一样复杂。既有对新环境的期盼,又有对小学同学的不舍,真是百感交集。但总归是喜悦居多,毕竟同学可以再见,初中生活,却只有一次。

一踏进教室门,黑板上彩色粉笔书写的英文欢迎词便映入眼帘,漂亮的英文花体字自然是出自我们的新班主任,英语老师周老师。新任“老班”,是一位温柔的女老师。虽说她温柔但终归是班主任,气势是少不得的,不然怎么镇的住那些调皮捣蛋的学生呢?

开学啦,正如年级组长孙老师所说,“一切都将是崭新的”。但愿我们这些刚升上初中的“新手小菜鸟”,能够慢慢成长,成为师哥师姐那样的“大神”吧!

【篇五:初冬】

一场断断续续的大雨过后,天气冷了。温度计上的数字与落下的雨滴一同降低下来,虽说是已经离了夏天太久的时节,可骤然从穿着短袖吃雪糕的日子跳至抱着暖水袋瑟缩在棉袄里也未免跨度太大,刺骨的寒意从空气中一点一滴侵入皮肤,像某种古老而诡秘的毒药。

新发的风衣上散发着纺织物特有的纤维味道,这种新衣服特有的气味令我在寒风中头昏脑胀,一面是刺骨的清醒,一面是难受的昏沉,我不禁更加想念起宿舍中那件棉袄来。

那是一件老旧的棉袄,墨绿色的外皮里是深灰色的棉絮,款式是早已过时的,甚至属于无论是谁穿上都能看着像只熊似的臃肿,保暖的效用自是也不如这件“一套两穿、外穿挡风、内穿保暖”的“冲锋衣”,可我却莫名的格外钟情于它。

哦,是了,“冲锋衣”,也不知是谁先这样称呼起来,却很形象,穿着这衣服从宿舍突破寒风地冲去教学楼,岂不是冲“风”衣?

白瓷砌的墙壁上是白炽灯映下的薄光,值日的同学用黑色的水笔工整写了课表,漂亮的英文花体字像攀爬的黑色藤蔓一般扒在上面,模糊成一团诸如“二氧化碳还原氧化铜”、“电阻一定时,电流与其两端电压成正比”的知识来,阴沉沉的像是在对我笑。

猛然从堆积的作业中抽出身,茫然而疲倦的看着地板上层叠的黑影,安静的落在那儿,维持着握笔的样子。

我想那影应是比我更合格的学生——只做事,不说话,不质疑,不反驳。

小四说,作为一个合格的理科生,当看见飞来的足球时,第一反应就是要在心中计算它的抛物线和运动轨迹;一位文科的姐姐说,作为一个合格的文科生,当走在大街上看见任何一个店名时,第一反应就是要在心中判断它的正误、明确它的发音、咀嚼出它的原意。

这样看来,我大约是那种既不适应文科又不适应理科的人,我做不到理科生那样近乎机械的理智,也做不到文科生那种几乎天生的直觉。所以我挣扎在理化的火海与政史的刀山中,远处是神圣的殿堂,我仰望那里,却不知道还有没有力气前去。

专家说,同样的一件事情只要坚持做21天就会成为一个永久的习惯,而我念书的日子无论如何也是比21天更长些的,既然如此,这该早已成了我的习惯,所以也不该抱怨。

其实真的挺想做一个好学生,可以只做事,不说话,不质疑,不反驳,但是我做不到。

【篇六:当上帝关上了一扇窗,你的世界依然五彩缤纷】

无论如何,不要放弃你追求梦想与幸福的权力。——题记

初次看见他,只觉得他是一位精神矍铄的老人,顶多也就六十来岁的模样,慈眉善目,神采飞扬。可他却自我介绍道自十八岁那年飞来横祸,已有五十八个春秋。

所有人都震惊了——遭遇如此劫难,依然乐观生活的人并不多,况是如此长寿。

周遭的人议论纷纷,说他是运气,可他却说“每个人的存在都有他应有的价值”

每个人都应该有他的价值,记得上次我主办的班会课叫做“你本来就应该不平凡”在那一大页主持稿里面,这句话此起彼伏不厌其烦。

如今听见这句话,只道是巧了,又觉得心中叹服,双目紧紧跟随台上的他。

他说道“我失去了双手,但我获得了更多”

他感道“我相信每个人都可以度过危难”

他双目燃烧着对我们的激励“你的名字应该与你的梦想息息相关”

他眼神中透着对我们的期待“我相信有一天能在世界看见你们”

这些语句没有华丽的辞藻,确实字字珠玑。感觉有些似同坎菲尔和汉森编撰的心灵鸡汤,简短,精炼,有力,富有哲理。我听着他那具有传奇色彩的人生旅途,感慨万千。我突然有些羞愧——我们总是觉得自己在这个世界上扮演者一个不幸运的角色,而很轻易的放弃某些自己认为做不到的事情,可他却活了下来,世界巡回演讲。

最后,我看着他用那只机械手在白纸上写下“永不放弃”

永不放弃,永不放弃,永不放弃……

演讲结束,回教室的时候我碰见了他的翻译——双手合十,虔诚的对我说“Thanks”,我木讷的回应着他,心中感激之情溢于言表。

往前走些,我看见了他,做出了一个我从前绝不会有的举动——我把我的笔记本递给他,请他签名,看着从他“手”下流出来的漂亮的花体字,佩服至极。

他的妻子也帮我签了名——一位笑容温暖的妇人,写在他名字的下方,看上去很是和谐,从那本子上优雅的英文字母中,我看见了幸福的踪影。

那两个签名安静的躺在我的笔记本上,在我遇到三元一次无从下手想要放弃的时候,在我写作文没有一丝灵感的时候,当我追求梦想遇到障碍时,当我负荷太重想要丢掉的时候。

它们给了我力量。

他是兰迪博士,只给我上过一次课的恩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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