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小学写人的作文】
有的人,即使只见过一面,也会难以忘怀。
去年的秋天,我起到很早,看了一会书,天也渐渐的亮了,腹中已经有点饿了,早餐还没有着落,我便去吃早餐。秋天已经有了寒意,我一溜小跑,找到我经常去的一个小吃摊,还是我的最爱早餐—包子与混钝。
小吃摊很整洁,摊前有一条长桌,一条长凳,凳子磨得油光发亮,上面已经坐着一个人,穿着有点发白的军绿上衣,有点破旧蓝布裤子,光着脚穿着一双布鞋,右脚五个脚趾已经把鞋给顶破了,简直是破烂不堪,一一呈现在眼前。再看他,蓬头垢面一双无神的眼睛和呆滞的脸,一看就知道是个粗人,没文化的乡下人。
我坐在长凳的另一边,尽量和他离地远点,只见他唏里呼噜的吃完后,买了单。我心中暗喜:总算要走了。他突然对我大声说:“小孩,坐稳了”。我心里不由得紧张,我赶紧得把脚微微的撑地。就在此时,长凳重心一偏,晃了一下,我已经有了准备,没有出丑,他已经走远了。
我楞了一会,我想:一个没有文化的粗人,为一个不认识的小孩着想,让我脸上发烧,他可以不给我打招呼啊!我自己有没有为别人想过啊!惭愧啊!通过这件事情,让我明白了一个普通的道理,赠人玫瑰,手有余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