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听音乐的作文

【篇一:我的自画像四年级作文】

【篇一:我的“自画像”】

翁俊浩

“采蘑菇的小姑娘,背着一个小竹筐……”

奇了怪了,同学们干嘛冲我唱这首歌呀?哎,还不是因为这歌中有“蘑菇”两个字。

我被同学们戏称为“蘑菇头”,就因为我的发型像一个乌黑发亮的大蘑菇,就是用口罩挡住脸,大家也能凭发型准确地认出我来。别看我平时发型像个大蘑菇,但事实上,早上刚起床的时候,我的头发总会乱得像一只炸毛的狮子。所以,妈妈总会用一把大大的湿梳子来“驯服”我的头发。

我的爱好是阅读,一读起书来就爱不释手。

有一次,我从柜子里偷偷拿了一个手电筒,藏在被子里。到晚上熄灯后,就能派上用场了。晚上,我躺在床上看书,爸爸开门进来:“浩浩,你看看都几点了,怎么还不睡?明天上学起不来可别怪我没提醒你!”说完,便把灯关掉了。

哈哈,这可难不倒我。手电筒,出场吧!我摸着黑,把手电筒拿了出来,打开,一道明亮的光线射了出来,直射到书上,顿时,书上的字也看得一清二楚了。我又将被子拉过头顶,被子就成了一座发光的帐篷,又像一座宏伟的金字塔。就这样,我看了一页又一页,一章又一章,竟把厚厚的一本《中国历史故事集》看完了。

第二天早上起来,不用说,我的眼睛又酸又痛,整个儿肿胀了起来,别提多难受了。

咦,我的头发怎么又“炸毛”了?哎,看来,我又要拿湿梳子来“对付”它们了!

【篇二:我的“自画像”】

周可心

我是一个女孩,一个普通得再不能普通的女孩。

和其他孩子一样,我有两条又长又弯的眉毛,好似一弯新月。我生来就拥有一双大眼睛,格外明亮,就像黑夜里的照路灯。至于我的鼻子,据爸爸说,我刚出生的时候只有两个鼻孔,哪儿是鼻子都不知道。我的嘴巴大大的,最适合微笑,似乎是为笑而生的。对了,不得不提一下我的嘴角,那里镶着一颗“黑珍珠”,非常小,犹如一小粒珍珠米被染成了黑色。如果你仔细看我的耳朵,就会发现这是典型的“有福的大耳朵”,我还可以控制它前后摆动。说起我的头发,我就会想起,别人总说:“小朋友,你的头发可真少”或者“你的头发颜色有一点偏黄呢”,要不就是“你的头发好细哦”,我想倒也是。我的个子很矮,都十岁了,才一米三六。

我想,我的性格应该算是活泼开朗的了。课间,总是会有三五个女生聚在一起讨论什么话题,我却去这边瞧瞧,那边看看,即使其他小组没有请我加入,我也不请自来,加入话题。我从来不懂为什么她们老是看着一副沮丧的样子,不过倒也没什么关系,说说笑笑也就过去了。我挺爱说话,一点儿不假。别人的一句话都能被我叽里呱啦地变成长篇大论。或许,这就是我写作文很好的原因吧。

我不仅写作好,还对“习作”这个小家伙宠爱有加,从没有丢弃他的念头。当别的同学在抱怨又要写作文,作业太多时,我不仅在想作业太多,还在想我该写什么内容。对于习作,我总是想:不就是把话改为书面语言,再写到本子上吗?我认为习作可爱有趣,是个乖巧中透着几丝淘气的小家伙,着实令人喜爱。我与习作相遇,真是太有机缘了,我一直都不想赶他走。估计“习作”也高兴,不想离开我,谁让我给他吃得肥壮、营养充足呢?希望他永远不要离开我。

但是我也有缺点——总是心急。早上,我急匆匆地吃完早饭,开始催妹妹。“快点!狼吞虎咽也没关系!要迟到啦!”这时,时钟的分针走到了六。我家离学校不远,去学校不堵车五六分钟,正常情况下需要十几分钟。我迅速抓起书包,穿上鞋,就要走进电梯。我的眉头紧皱着。不知道为什么,我只能心里干着急,动作却像只乌龟似的又慢又笨拙。等妹妹来了时,我已经急得不知所措。每次我都很赶,可是最后也不比别人早多少。

这就是我——周可心,一个嘴角镶着黑珍珠、活泼开朗、与习作交友、却很心急的一个女孩。

【篇三:我的“自画像”】

王铄涵

蓬松的短发,脸上总挂着汗水,白色的运动鞋上沾满灰尘……你们会不会以为眼前的是个男生呢?哦不,我是一位如假包换的女生啦!

我的头发乱蓬蓬的:披散下来时,连肩膀都不到;扎起时,总被同学说成“兔尾巴”。我没有刘海,额头上方的头发卷卷的,不听话地翘起,像用定身咒定住了似的。每天早上,妈妈总会拿一把湿梳子,试图将它们压平,但总以失败而告终。

我是一个“假小子”,还是女生口中的“叛徒”。为什么被称为“叛徒”呢?哎,还不是因为课间的“男女大战”。这不,王佳楠和胡子昊又吵起来了。男生们都围在子昊旁边,帮他辩解。而女生们也围了上来,有的安慰佳楠,有的责怪子昊。突然,陈思涵转过身来,对我说:“铄涵,帮下我们!”什么,帮忙?我想都没想,随口回了句:“他说得挺有道理的。”出口的一瞬间,我意识到:我错了!女生们都瞪着我,口中说着“叛徒”二字。

看书,是我众多爱好之一,稳居No。1的位置。说起看书,就不得不提到我的房间,共有3个书架,加上客房里的,一共4个,上面全都摆满了书。床底下还有五六箱书,谁叫书架实在放不下呢。有一个成语叫“学富五车”,如果生在古代,以我爱看书的嗜好,五辆车怎么装得下?

有一次,妈妈叫我去吃饭,我说了句:“这章故事看完了就去!”便继续埋头看《哈利·波特》。看完后,我极不情愿地坐到餐桌旁。哎,这么好看的书,我怎么舍得放下?于是,我一边看书,一边用筷子夹“菜”放入口中,咬了几下,便咽了下去。这时,妈妈嘀咕道:“奇了怪了,你怎么喜欢吃大蒜了?”我这才反应过来。

“哗啦——”天哪,书掉进洗脚水里了。爱书的我,怎能容忍这种事发生?我忙拿起干毛巾,仔细地擦掉书上的水,嗯,幸好完好无损。继续书海遨游去啰!

【篇四:我的“自画像”】

杨芯瑜

我是一个高个子,有点儿fat的女生。我有着一张微黑的脸,一对水灵灵的眼睛,在眼底下有一颗黑褐色的痣,眉毛很浓,一头乌黑的短发。

我的腿上有很多肉,跑起步来一抖一抖的,在祖国的大花园里,别人都是月季、杜鹃、玫瑰,而我就是一颗多肉。

你可别看我肉多就怀疑我是个胆小鬼,我可一点儿也不羞涩。相反我十分喜欢交友,而且很热情!比如,一个我一点儿也不认识的人,我和他待在一块地方,不到十分钟,我俩就熟了。热火朝天地交谈是常态。还是全熟的可以“焦”的那种!

我的表情变化多端,就拿那次“变脸”说一说:有一次,我的新朋友来我家玩,我想逗一逗她。于是玩起了变脸。我把手举在头顶,往下一挥,原本开心的笑脸立刻变成了哭脸,再向上一挥,变成了张生气的脸……

我身上最大的闪光点就是作文写得好!每一次写的作文几乎都能登上报纸或公众号上。也获得了“十佳小作者”的称号。

因此,我常常被老师、妈妈称作“作文小天才”——这就是我!一个独一无二的我!

【篇五:我的“自画像”】

高一苒

头上编着两条麻花辫,一左一右放在肩上,衬得鹅蛋形的脸更加秀丽、可爱……看着这清爽的打扮,不用说,你一定猜到了,不错,这就是我——高一苒。我不仅每天把头发梳得一丝不乱,衣服、书包也是保持得干干净净。每当看到头发蓬乱如鸟窝的女生,心里总有一股想冲上前帮她梳得光洁些的冲动。

我是一只“变色龙”,有时一天的心情就如六月的天气般变化多端——

又要发试卷了!

“这次语文95分以上有28人!”杜老师在讲台上满脸笑容地宣布道。28人!我心里暗自欢喜,希望自己能取得骄人的成绩。

“现在下发试卷,请认真订正。”

话音刚落,语文课代表拿着一沓试卷,开始下发。我激动得直跺脚,心里暗自催促:“快发呀!……快发到我的呀!”这时,一张试卷悄然飘到我的桌上,一看,我顿时变了脸色。哎,95分!这成绩在班里连中等都排不上了。我有点难过,愁眉苦脸地看着试卷。

我可喜欢听音乐了。平时在家练完钢琴,我总爱拿起平板电脑听音乐,每回都会沉浸其中,无法自拔。有一次,我吃完饭后,坐在床上又开始听音乐了。听到高潮时,我就会随着音乐哼着调子,仿佛自己就是那个演奏家,完全陶醉其中……

“快点快点!都几点了,赶紧睡觉!”妈妈进房间来催我。

我嘟囔着:“就一会儿!这曲子先听完!”我拿着平板,翻了个身,继续听。

介绍到这里,你是否已经了解我了呢?哦不,已经八点半了,我要听音乐去了。

【篇二:这真让我着迷】

【篇一:这真让我着迷】

作者:刘耿嘉

那段时间,我就那样沉浸在篮球的世界里,忘了悲伤,忘了烦恼,忘了挫折,我蓬勃如山巅上的野草。我只是​单纯地着迷着,挚爱着,无关其他。

大马路上,车辆络绎不绝,劳累一天的人们终于可以下班回家了,而我,也要开始体育锻炼了——打篮球。

太阳快下山了,傍晚美丽的霞光装扮​着整个篮球场。这熟悉的场地和球框。

我开始热身了,在人迹潦潦的操场上,慢跑着。我仿佛已经忘了白天学习的压力和烦恼。跑了两圈后,太阳已经下山了,篮球场上的灯已开起来了,人也渐渐多起来了。来了几个好久不见的好朋友,我们一起组队打篮球。在明亮的灯光下,我轻松地运着球,突然手一抬,一投,进了!喔,又进了……我迷恋着这个状态。这打篮球的放松​真令我开心,着迷!

我们下场休息了。在夜里,闪烁的灯光下,在和朋友们的欢声笑语中,我似乎已忘了烦恼,忘了痛苦,忘了时间,已沉浸在这里的每分每秒。

“啪,啪,啪”​,在这个喧闹又和谐的地方,充满着动感和节奏的篮球弹跳声是那样地动听,那样地令我着迷。夜深了,该回家了。球场边的玉兰花,兀自幽幽地吐着芬芳……

这,真让我着迷!它让我感到心情舒畅,无忧无虑,让我有信心地过好明天。这世界哪怕再叫人失苦恼,总有一种​叫美好的东西,在暗地里成长。

【篇二:这真是让我着迷】

作者:谢丰泽

我沉醉在音乐独享这被音符包围的快乐,做着自由的美梦,然后一点点地长大。

我喜欢听音乐,一个人坐在窗边带上耳机,静静的听着,顿时,烦恼都抛开了。音乐击破封闭的心灵。

我也喜欢用音乐和篮球结合表达我的情绪。

心情不好时,拿起一颗篮场,带上耳机,运球,稳,投篮,准,那美妙的音乐从我手上展示出来,使我陶醉在其中,用一颗细腻温柔的心去听音乐带来的快乐,是多么的神奇美妙。

或许我并不能像俞伯牙和钟子期那样,在一曲高山流水里演绎友谊的最高境界,成为音乐的知己,但我可以得到的心灵的安慰,全身的放松,听音乐无非就是一种享受,它徘徊在我的心里,甚至还会启迪我,让我放松愉悦。

音乐就好有一种魔力很神奇,它吸引着我,让我不由自主的去接近它,使我我那浮躁的心逐渐沉稳,使我那的忧郁的心情,变得愉快,也使我的压力与疲惫,得到放松和安慰。

著名音乐家冼星海有这样一句话,让我感同身受:音乐是人生最大的快乐,是生活中的一股清流;首先是陶冶性情的熔炉。

我的生活因为有了音乐的陪伴而变得美好快乐,它让我沉醉,让我着迷,让我在音乐世界里遨游。

这可真让我着迷!

【篇三:这真是让我着迷】

作者:林哲楷

这世界哪怕再叫人失望,也有一种叫美好的东西,在暗地里生长。——题记

每个人在世上都只有活一次的机会,没有任何人能够代替他重新活一次。因此,我们更要懂得珍惜,懂得珍视生命里的一切,是它,让我领悟到这个真谛。

那天,我独自走在寂静的道路上,考试的失利更让我难以抬头,我踢着脚边的石子,望着它们撞向地面又迅速弹起,消失在视线里,我已无力前行,仰天长啸,倾诉老天的不公。

突然,远处的一棵树吸引了我,它与周围的事物显得格格不入,虽然已进入深秋,但路边的树木仍是黄叶挂技头,而它,只有僵硬的树干,冰冷的枝头上连一只栖息的鸟儿也见不到。走到跟前,我惊讶地望着它——已经挂满蜘蛛网的枝干上,满是裂纹,如千沟万壑的黄土高原,如放置许久的苹果,如而满脸皱纹的老人的脸,虽是粗壮的枝干,但树皮已掉的所剩无几,俗说话说:“树不怕空心,只怕脱皮”。我坚信这棵老树活不到来年春天。

春天来临,我再一次踏上走过的路,望着路边万紫千红的花儿,翠绿的树叶,心情愉悦。忽然,我被远处的一棵树吸引了,我向前走去,再次露出了惊讶的表情,望着熟悉的背景,我不敢相信所看到的一切——

去年深秋那棵布满裂纹的老树,如今开满灼灼桃花,张扬着旺盛的生命力,把周围的环境衬托出如比美丽,这份顽强、这份美丽,让我深深地着迷。

我低头向下看去,只见过从干枯的树根里又吐出新的枝芽,微微探出头来,在风中伸着懒腰;耳边传来悦耳的鸟叫声,抬头望去,在树枝交织的地方有一个鸟巢,鸟儿在家中欢快地鸣叫,乐此不疲。

我在它的面前站了许久,迟迟不愿离去,空气中的芳香,蛇样游走,带着阳光的温暖,风儿吹过,树叶沙沙作响,芳香随着暖风飘向远方。

这一切真是让我着迷啊!一棵快被岁月摧残至死的树,竟以顽强的意志来展示生命的美丽,我们也应有如此顽强的精神,小至对家庭、朋友,大至对国家,社会,我们应勇敢面对,不言放弃,为自己精彩地活一次。

【篇三:争论】

这是一次毫无预兆的争论。

母亲显然十分恼怒。不知为何,我与母亲爆发争论的次数越来越多,也许是作文青春期的叛逆吧,我总是对母亲的话产生质疑,总想要去反驳她,总是不知深浅地认为自己是对的。

母亲又一次把我的蓝牙音箱没收了。她轻轻地走进我的房间,拿起我放在桌角的蓝牙音箱按下了暂停键,见我瞪着眼睛看她,沉下脸语重心长地说:“写作业时候不能听音乐,思路都打断了。”

看她正要转身离开,我一把抓住母亲的手说:“音乐能给我灵感,你看做题目多需要灵感啊,更何况音乐也没有打断我的思路,反倒是你突然这么走进来停了音乐,打断了我的思路!”

母亲皱起了眉,脸颊增红——她怒了,提高了音量责备地说:“我是你妈妈,我最了解你了,你就是想听音乐,一听音乐就开小差,这种情况下题目肯定很多错。”

一听这话,我又忍不住与她再次争论起来。你一句,我一句,我与母亲争得面红耳赤,做题出错怎么能怪音乐呢?都说音乐能舒缓情绪,能激发灵感,这就是小时候母亲告诉我的,怎么到现在母亲又换了一套说辞,完全是反悔的样子呢!母亲的脸上充斥着激动的神情,皱纹不知何时偷偷爬上了她的面庞,刻下深浅不一的时间痕迹。

我俩争论不休,引来了正在做菜的父亲,他很想为这场争论评个理,但是无奈我们母女俩正上头,完全插不上嘴。于是生气地一把抓过音箱,因为用力过猛,无意中按到了播放键。“请你静静地听我说……”音箱里飘出了时下流行的歌曲。

我们三人都停了下来,似乎要咽口水,喘口气,休息一下。渐渐地,母亲转变了怒容,父亲放下了音箱,我噗嗤笑出了声。果然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哪有什么喋喋不休的.争论,无非是低劣的沟通和暴脾气的影响,本就是一件小事,静下心来想对方的立场,都是为了对方好。

母亲也曾是少年,也是听音乐吃美食长大的,因为承担了母亲的身份,才变成强势的家庭妇女。心中多一分理解,嘴上多一句沟通,人世间最值得珍惜的,莫过于跟心爱的亲人共处的时光。

争论停止了。此心平静,亦复何言。

【篇四:我喜欢什么】

我喜欢我的眼睛。它让我的生活每一天都充满意义,充满神秘感!

我喜欢风,它推着我前进,令我轻松多了,它阻挡我前进,提醒我不要迷失方向。风一吹,衣服上就沾满了树叶。(当然是秋天,春天是不可能发生这些事的)。我喜欢站在风中,感受风在我的身上流动。那时,我浑身都被一种叫做“凉爽”的东西填得满满的。

我喜欢废弃的修正带,把它的零件拆得七零八落,然后再重新组装,这样我就可以体验到事情的简单与难。把它的空壳用来做小玩意儿的收纳盒,是不是听起来很新奇,(其实也没那么新奇)。把它的齿轮用来当飞镖,把它们反着放,只需轻轻一滑,一下子就可以飞数米远,(有些太夸张)。我喜欢废弃的修正带,在我的智慧的大脑下,修正带也可以变废为宝。哈哈!我真是太聪明了。

我喜欢闪电。每当雷雨天时,我总是爱将头探出窗外,但每一次都会被妈妈无情地揪回来。我只能隔着窗纱看在天空中闪过一道道亮光,还有那雄壮的声音,让人有一种无法形容的感觉。我总爱将闪电当成流星,许下我那可爱,天真的愿望,但我知道那是不会实现的。

又一个雷雨天气,我这一次换了场地,来到了一片空地上,天空中的闪电不断向我袭来,我立下志向,一定要跟闪电一样,一样勇敢,坚强,不退缩。

我喜欢旧的儿时物品,它们每一个都饱含着我许多珍贵的回忆。母亲为我擦泪水的手帕上满是爱和鼓励。参加志愿者活动,得到一张小小的奖。它早已破烂不堪,却还是令我充满了荣誉感……把这些破旧的儿时物品全部翻出来。静静地沉浸在那些有欢笑,有泪水的回忆,也是一种享受。

我喜欢笔。它帮助我记录下一天发生的事,把我一天的烦恼通通赶走。当它一人独自站在偌大的笔筒中时,像一位美丽的少女一样。那时,我便会忍不住多买几支来与它作伴。它们五颜六色,让我的课堂笔记受到老师的表扬,让同学们投来羡慕的目光。

它帮助我完成所有作业,它的外观可能十分普通,但它却也是我生命中不可失去的东西。如果我在读书时,不用笔去勾一勾,画一画,就感觉很不舒服,所以在我的身边随时都有一支笔。我很珍爱每一支笔,他们就像人的心脏是非常重要的。

我喜欢听音乐。音乐那优美的旋律,总是使我陶醉其中,无法自拔。我有一个梦想,长大去考音乐学院,唱自己的歌。我在写作业时都将耳机插在耳朵上,听那些潮流歌曲,它们可以使我写作业,速度增加,心平气和放松下来去写作业,使我的思维开阔起来,不那样死板。听音乐能让我在紧张中平静下来。如果你边听音乐边工作或边做家务,你会惊奇地发现这些事情很轻松,很快就可以完成。

其实。并不是这件事情很简单,而是你的更多精力都停留在了优美的音乐上,音乐对于我来说是一种享受。只需一听音乐,我浑身的细胞都在音乐的浇灌下变得精神饱满,让我整个人一整天都神采奕奕,听音乐真是一件令人愉悦的事!

我喜欢生活中一切事物,我喜欢我每天愉悦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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